关于问题女员工入职即怀孕,老板连夜注销公司!大伙儿说说,还有王法吗?一共有 3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岩石上的松 1836】的最佳回答:
利益驱使,钻法律空子,规避风险,获取利益,没啥好奇怪的。前年就发生在我身边的事情,农村户口进城买房奖励一万元,有两口子立马闪电离婚分开户口本,买一套三室的和一套两室的,两万块拿到手后闪电复婚。
【2】、来自网友【诗和灯谜】的最佳回答:
你所说的王法,应该是指《民法典》和《劳动合同法》。《民法典》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必须坚持公平原则,这个公平是针对双方当事人而言的,不是说只要对劳动者公平,对用人单位就可以不公平。《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要给予劳动者补偿;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给予劳动者双倍赔偿。
一方面,女员工入职即怀孕,意味着用人单位面临很大的用工风险,即承担该女员工不能上班、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等。当然,你站在劳动者角度,可以说再招一个。如果再招一个又是入职即怀孕呢?再说,为了一个女员工怀孕,企图注销企业来逃避用工风险的企业,绝对是一个极小的企业,最多是两三个员工。让这样的企业承担重大的用工风险,那是不让企业活了,很不公平。
另一方面,企业用这种方式逃避用工风险,对女员工来说也是很不公平的。国家对女性就业、生育待遇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如果该女员工入职时没有怀孕,入职后怀孕,并不违反民法典关于诚实守信的原则规定,她有权享受法律关于就业公平、生育待遇、解除劳动合同得到补偿或赔偿等规定的权利。因此,该女员工可以向该企业主张解除劳动合同造成各项损失的赔偿、补偿要求;如果企业注销,可以向该企业原法人、股东提出赔偿要求。
所以,法律在兼顾各方公平上已经作出了制度性规定,无论民事法律行为的哪一方,只要依照法律规定处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都是无可指责的,更不能道德绑架。只有依法解决问题才是真正的公平。
【3】、来自网友【悠闲的小红花花】的最佳回答:
还不是被逼的,疫情当下,各有各的不容易。蓄意为之,有人利用怀孕骗产假骗社保,就有人注销公司一了百了,所谓用魔法打败魔法,你不仁休怪我不义,硬要说谁对谁错实属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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