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问题如何看待宜川男子交全款 42 万元购房,房款却被挪用开发商不给交房这件事?一共有 5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沧海一笑福多多】的最佳回答:
打款证明,购房合同都有的话,就是消费欺诈。
法律维权即可!
【2】、来自网友【廖彩琳律师】的最佳回答:
既然是全款买房,只要你有收据,有合同,(不可能心大的没有任何合同)证明你的确付款给了开发商的员工,购买了房屋。
那么这就算达成了交易,就必须把房子给你。
至于这笔钱员工用来干嘛了,开发商用来干嘛了,那是他们内部的事情,和买房的人没有任何关系,那是他们内部的事情,真挪用了,也是开发商自己报警,想办法把钱拿回来,和买房的人没有任何关系。
因为那个员工代表的就是公司,和你签合同的不是员工个人,是这个公司,签了合同就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给付。
因此如果的确面对此类问题,
直接起诉即可,并且针对开发商延迟交房,甚至不同意交房承担违约责任。
针对买房也提出一些个人建议
第一,尽量选择比较大的开发商,调查清楚背景,这样烂尾跑路,不认账可能性会相对低一些
第二,看清楚合同签字,并且应该即使核对资质,不少用户真的太怕自己钱花不出去,开发商预售证都没有,就忙着把钱给过去,什么预约金,这种做法其实是违规的,没有拿到预售证的房子个人不建议购买。
第三,留心一切宣传词,包括写到没有写到纸面上的,这些承诺一旦做出开发商其实都应该实现,如果到时候收房不符合,也才好有谈论的余地,有证据
最后,我想说,现实状况时,无论开发商大小,基本上收房的时候,都会面临维权,只分维权大小,我只能说,维权时别闹事,别给对方留把柄,该赔偿就赔偿。
【3】、来自网友【陈国平摄影】的最佳回答:
收据盖的谁的章?
【4】、来自网友【张辉 182712246】的最佳回答:
谁给了这些人的胆子,赤裸裸的诈骗。
【5】、来自网友【快乐水滴 Pj】的最佳回答:
必须十倍处罚
以上就是关于问题【如何看待宜川男子交全款 42 万元购房,房款却被挪用开发商不给交房这件事?】的全部回答,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内容收集于网络仅供参考,如要实行请慎重,任何后果与本站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