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问题你认为扫街偷拍有何意义和异议?一共有 5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实干家 Doit】的最佳回答:
回答这个问题,我认为应该先看看你所在城市的老照片,就是上世纪 7、80 年代,甚至是 2、30 年代的老照片,那些年代的人还不知照相为何物,在镜头前面漏出憨憨的,傻傻的,不知所措的神情,还有那些老接到老建筑,在历经 100 年之后再看,历史沧桑感好强。
照相就是凝聚时光,就是固定一个历史画面,对的,对人类来说,过去的这一秒,就已经成为人类的历史了,百年之后,这些照片在那时候人类的眼里回事什么样的存在,不知道。
扫街和街拍也是需要一定功力的,但是不修饰,不摆拍,完整呈现,这也是创作。
偷拍,不良目的的偷拍除外。
【2】、来自网友【苏州纪事】的最佳回答:
先纠正问题中的说法,不是扫街“偷拍”,是“抓拍”。抓拍的最大意义,是用这种手法拍摄的照片,具有完全真实性。真实,是纪实摄影的灵魂,失去了真实,纪实摄影就无从谈起。因此,不惊动被摄者,不被被摄者所知,是抓拍的基本手法。当然所抓拍的内容和最终表达的主题必须是合法的,不会对当事人产生任何的侵犯和侵害。
抓拍也存在着许多异议,主要是抓拍是否侵犯被摄者的权益,抓拍是否不礼貌,抓拍应不应该先征得被摄者的同意。前段已经说过了,抓拍必须建立在合法的基础上,不拍摄他人的隐私,不侵犯他人的肖像权,如果能在不影响真实性的情况下与被摄者事先沟通的,最好先沟通,征得同意也会对你的拍摄带来帮助。如果不同意一定不能拍,也不可反驳。总之,只要是正当的事就不要担心和害怕异议。
【3】、来自网友【悦享旅图】的最佳回答:
扫街,不明白为什么要扫街,或者说漫无目的地吓拍一通。做什么用不知道。至少是创作的目的性不强。偷拍就是为了满足摄影者本人和看图者的猎奇心态。不论是扫街还是偷拍,照片里的主体人物和背景人物,甚至乃至入镜的建筑物或者一些商业标识都有肖像权和版权。如果把这些照片公开发表甚至用作商业用途,而未提前争得被摄者的同意,就都有被追索肖像权或版权的可能。
【4】、来自网友【卜聊之聊】的最佳回答:
既是扫街拍摄,就不应该叫偷拍,这样的拍摄手法,摄影人叫抓拍。虽然形式上有避免被拍人注意的特点,但是抓拍和偷拍有性质上的不同:抓拍是善意的,在拍摄对象自然表现的瞬间,拍下有故事的一瞬,形成有意义或有美感的照片,照片可以给拍摄人观看并征求意见,也可以公开展示,抓拍的意义在于表现被摄的人物和事件的真实性,这是纪实性摄影的重要手法。而偷拍的方法则是拍摄者怀有不可告人的目的,拍下的照片,不敢告诉被摄的人,也不敢公开使用,目的是违法的,手段也是违法的,这是侵犯别人利益的拍摄手法。所以两者不能混为一谈。
当然,现在给普通摄影人的一个困难是,当《民法典》公布后,扫街拍摄也可能产生侵犯别人肖像权的问题。所以,想表现一个真实的场景,比原来的拍摄要求可能要更麻烦更小心。现在的普遍的做法是最好是事先征得拍摄者同意,在之后的活动中抓拍。如果必须纪实抓拍的话,拍摄后要发表或参赛的,最好与被摄者签署文字同意书。如果被摄者不同意,必须删除或不得对外公开或发表。这里要说明的是,对于肖像侵权,大部分人是不会去追究的,因为,很多人还是喜欢被人拍摄的,特别是表现美好事物的照片,只要做得细致些,不会有太大的异议,对摄影人来说,只是怕万一。
以后,可能普通摄影人中纪实照片中的人物正面会越来越少,而记者则不受这个规定约束,这也是无奈的事。
【5】、来自网友【当性哥】的最佳回答:
未经他人同意实行的拍照才叫偷拍,如果取得当事人同意正常拍摄那没事哦[来看我]毕竟有肖像权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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