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问题请问行政单位副职包联下属事业单位与分管下属事业单位有何不同?一共有 2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80 后小公】的最佳回答:
体制内的包联和分管是有本质区别的。
包联,
突出的是“联”字
,顾名思义就是联系该单位,通过沟通联系了解单位的需求、困难和问题,在职权范围之内给予必要的支持,从来更好地帮助该单位发展进步。为了强化、扩大联系的效果,一般都要求包干制,即一揽子负责联系单位各项事务的解决,因为这种特性,官方在宣传或材料中提及领导包联单位事项时,在“包联”之前往往会加上“对口”二字,以强调联系的针对性和责任感。
包联的使用场景一般有两种,一是针对贫困村或落后县乡,地方党委政府基于共同发展需要,以包联的形式指定领导负责联系某一地区或单位,给予资源倾斜;二是针对一些关联业务单位,领导无法直管,又少不了业务协调,因而以联系的方式使管理事务名正言顺,像地方政府的领导因为工作需要普遍要联系党群口、人大政协抠单位,或者党口领导要联系政府单位,在其正式分工文件中除了明确其分管部门外,一般都会注明其联系某某单位。如常务副县长联系银行、银保监局等金融单位,都是典型的包联或联系。
分管,
突出的是“管”字
,字面意思理解就是管理的单位,是领导职权范围、职责所在。副职分管下属单位,是单位党组织赋予副职的权力,必须经单位党组研究明确并按程序报上级部门或组织部门审批,代表单位行使相应的职权。分管体现的部分管理,也可以说是协管,主要是协助主要领导具体负责某一项或者几项工作。在分管的行业和单位,副职有一定的管理权和建议权,但必须向主要领导汇报、由主要领导决策,不具备绝对的拍板权。这是分管和主管的最大不同。
包联和分管有共同点,更多的是区别。
共同点是否有一定的管理权限,领导可以给予包联或分管单位一定的政策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在此基础上影响包联或分管单位的人和事。简单来说,领导不管是包联单位还是分管单位,都对单位有影响力,后者一般都要买领导的账,给予领导足够的尊重。
包联和分管的区别是:
1、职权不同。包联不是直管,理论上不能参与包联单位的决策,不能直接干涉对方的人和事,只能在自身职权范围内给予支持和帮助,重协助而情管理。分管则是直接管理,代表上级直接参与分管单位决策,分管单位不管在业务上还是人事上需要请求上级支持和解决,按规定都必须向分管领导报告,取得分管领导同意后才能提交主要领导或班子会、党组会研究,否则就越级汇报,是体制内大忌。
2、责任不同。因为不是直接参与管理,包联单位没有请示包联领导的义务,本着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一旦发生责任性事件,包联领导不需要承担领导责任、连带责任。包联领导承担包联责任,更多体现在帮助,而非责任。分管则不同,因为直接参与决策和管理,负的是领导责任,但凡分管单位有事,不负主要责任,也得承担领导责任、连带责任。权利越大责任越大,在包联领导和分管领导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
3、效力不同。包联一般是为了完成具体任务、专项工作而作出的临时分工,属于阶段性的工作,任务完成后自动解决责任,不需要下文明确和强调。分管职责相对恒定,只要不调整分工,分管领导的职责都在,必须保持长期的管理,管理的时间效力一般要长于包联。而且,分管作为党委或单位明确的分工事项,有严格的组织程序,作出调整必须经单位党委(党组)研究并报组织部门或上级批准,最后下文宣布才能明确。分管的法规效力也强于包联。
【2】、来自网友【微笑海洋 nl】的最佳回答:
包联说白了,就是让你到下属单位去联系业务联系工作,并且督促他们按照上级单位的意图,按时间节点完成好工作,起到上级单位对下级单位工作推进的作用,当下级单位遇到一些困难或问题时,可能并不一定能解决实际问题,这些问题需要包联的负责人把问题带回去,给相关领导汇报沟通协调来解决问题,包联责任人没有相应的责任也没有相应的权力。而分管领导就不同了,分管领导是分管领域的责任人,所以相对而言,权力也就要大一些,责任也就大一些,下属单位的一些工作计划决策包括人财物等,必须要先跟分管领导沟通,确定好了之后报主要领导决定。总之一句话就是权责利各方面都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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