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问题员工上班期间突发自身疾病死亡,用人单位需要负什么责任?一共有 4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顾云孙】的最佳回答:
谢谢题主的邀请!
有关员工上班期间突发自身疾病死亡,用人单位需要负什么责任?
当然在现实的工作环境中,有些特发事情发生,尤其是患有基础性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上述疾病如果自己不够重视,有可能在上班途中发生意外。
哪么还有在上班途中,不能按照企业要求以及操作程序,至使自身人体生命受到严重至残?综上所述,因为是员工在上班途中发生意外,确实是因工作途中所发生?哪么第一时间,应由企业立即送往医院实施抢救,经过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而这个时候,企业应按照劳动法所规定的,意外伤害保险处理,尤其是员工医疗费,(包括,抢救费,药费,赔护费,员工的工资、、、等)由企业负责承担,至于因死亡后,立即报送人社部门备案,经社保局,养老保险中心,按具体情况,给于相应补偿。
哪么,就是否可以认定公伤事故处理?问题还要看该员工的工作性质及所在岗位的工作强度而定。还有就是所遇该员工患有基础性疾病?单位是否了解?以及自身是否采取自救措施?当然啦,有些员工因违犯操作程序,至使自身生命受到死亡而影体的,可能还得经过调查,取证,才能最后是否认定因公生亡。
面对上述问题的发生,尤其是我们的企业本着以人为本,加强企业员工思想素质教育,还有就是员工身体疾病的防控,企业应该做好这方面工作。当然如果发生了此类事件,员工及家属应备合企业,医院,社保局一同接受调查取证,按相关劳动法(企业员工工伤认定法去处理。)积极做好善后工作,做到企业按公伤认定?员工按照相关补偿?家属更应理性看待事件的发生。而把本身处于及其悲伤的一件事情,处理得开开心心,活着的人还要继续生活下去!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2】、来自网友【味哎儿】的最佳回答:
国家规定员工上下班期间所受的伤或者是死亡,都归工伤处理内容。
但是在名称上不称为是工伤,而称为因公死亡。因公死亡的享受工伤的待遇。
员工上下班的时间和工作时间都在内。也就是上班和下班的路途上,以及在工作岗位上或者是在厂区里,不论是受伤,还是死亡,都算工伤。
工伤待遇,用人单位给受伤人员送医院医疗,医疗期间发放全额工资,但是不发放奖金。用人单位的福利单位或者是工会,给予受伤人员慰问金,甚至有的用人单位有饮食营养补贴。
如果因公死亡的,除去医疗费以外(因为大多数是先送医院),还有一次死亡补偿金,以及死者家属的抚慰金与供养金。并且可以到民政部门领取丧葬资金。
如果有养老金的,养老金可以由自己家属继承。五险一金也如此。
补偿金和家属慰问金,根据单位的经济状况,以及当地的平均收入,各不相同。
具体操作的时候丧葬费,原则上是上一年度平均收入的 6 个月。补偿金是上一年度平均工资的两倍。家属慰问金全凭单位良心而做。
供养金就是死者的家属,比如老父母,不满 18 岁的孩子,每个月可以拿取这个员工原先工资的 40%或者是 30%。
具体操作当中,原则上应该有一个人,顶替这个死亡的员工参加工作。如果有时候有的单位不执行这项政策,也是准许的。
这些事项,都由用人单位协助亡者家属办理。
但是这种处理方法一般都是国有企业,私企有时候就不会进行这种处理了。甚至有的经济效益不好的国企和集体企业也耍赖皮的。
因此如果在工作中出了事故,必须到劳动保护部门报告备案,不能任由工作单位处理。 否则如果耍赖皮就很麻烦了。
最好的办法就是知道自己家人出事了以后,报 120,报 110,再到政府劳动保护部门报告,形成自己掌握的证据,当有耍赖皮的就可以打官司了。
悟空问答看后咱也在上面留上点啥。
【3】、来自网友【劳动争议工伤赔偿律师】的最佳回答: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本人办理工伤类案件 10 年的经验,答复如下。
第一,根据工伤保险条条例第 15 条的规定。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 48 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可以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1,在发生突发性疾病死亡之日起,员工的家属应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没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基本前提。
2,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突发疾病,只要是劳动者突发疾病死亡,或者是在 48 小时内死亡的,都可以视同工伤。
第二,如果不符合视同工伤的条件,作为劳动者家属也可以向单位主张,非因公死亡的相关补偿。
总结建议。劳动者,如果符合视同工伤的条件,可以认定为工伤,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劳动者不符合视同工伤的条件,员工家属,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员工非因公死亡的相关补偿。建议员工家属能够详细咨询专业律师得到权威,明确的指导。
【4】、来自网友【指点它山】的最佳回答:
本人处理过这种案例。首先,员工在上班期间,突发自身疾病死亡,或是在 48 小时内抢救治疗无效死亡,可以视同工亡处理,按照工伤程序处理就行,向劳动保障部门呈报工伤认定手续,向社会保险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关于工亡的相关福利待遇等。其次,一个真实案例。一般大家会问抢救超过 48 小时怎么办,也就是说抢救超过 2 天 2 夜走了的怎么办?事情经过和背景是这样的:前年,有个规模不大的公司刚成立不久,各种制度不规范,员工连社保都没买,恰巧就遇到员工突发疾病死亡的事情,员工家属堵厂门好几天,警方也到现场处理好几次;员工比较胖,入职时也没体检,有基础性疾病,事情发生那天单位安排该员工休息,但是员工比较有责任心,就到单位上班处理相关工作,工作中就突发脑溢血,后就近送医院抢救,抢救 4 天还没抢救回来,医院说抢救回来也是植物人,ICU 一天也上万,员工家属就放弃了。在责任赔偿上,员工家属认为员工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的,单位应该负责,单位认为没有安排他上班,他自己上班应该对自己负责,单位最多人道主义给一点补偿。这样,报警多次,人社局,公安和政府领导多次到现场和家属会谈,给家属做思想工作和善后工作,最终的结果就是死亡超过 48 小时不能按照工伤程序办理,单位人道主义补偿了 20 万才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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