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问题农村办白事,请人帮忙,帮忙人把办事的钱弄丢了,他应该赔付吗?一共有 5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李增喜 3】的最佳回答:
我也经常在红事宴、白事宴上帮村子里的人记礼账,至今还没有出现过像题主讲到的把钱给弄丢了的事。
我们这里,如果谁家有红事、白事需要办酒宴,首先要选几位记礼账的人员,事宴上人多一般选 2 组人员,每组两个人,一个记账一个收钱,最后核对无误直接交予当事人。收礼记账人员选的都是比较有文化又谨慎的人。
只要我被选择为记礼账或是收礼金的人员,酒席桌上很少喝酒,生怕饮酒误事出现差错。我们为人帮忙,就应尽心尽力,仔细认真,不要越帮越忙,帮了倒忙。
我也见过,有一位收礼金人员,因为喝酒多了,把所收的礼金全部丢了,当时实在太尴尬了。还好,遇到一位亲戚给拾到了。至此,这位账房先生,从此无人敢用了。
什么事情,做久了不免会出现差错,但不能发生太大的过错,那样会让主客双方为此而作难。我不支持赔偿,但愿不发生丢失的现象。
【2】、来自网友【善良十三香】的最佳回答:
这帮忙人帮的什么忙?是否丢失?我们这里没有这种情况,当天与丧主结账,怎么会丢呢?账与钱不符是有的,差个百了八十的钱,一般是不用帮忙的人垫付的,因为我们这里去帮忙的人都是丧主家拣挑的,但是我还没有遇到账钱不符合的,常走河崖,不能不湿鞋,遇到过一次收到一张假币面额一百元,糊涂收了糊涂付,丧主的亲戚糊弄我,我就糊弄丧主,知道也不说,因为当时收钱时没注意,清点钱时才发现,晚了,吃一亏长一智,再发现这样的情况要求他另换一张,既然去帮忙一定要加心注意,做到万无一失,让老少爷们放心的相信你,才能站住脚。
【3】、来自网友【Yantongshen】的最佳回答:
帮助别人办事,自己把钱丢了,看来,这是很意外的。按照常规,谁保管的钱,谁就应该负责到底。这个问题,管钱的人,很难提出丢失证据,让他赔付吧,可能帮忙人很委屈,不让赔付吧,明显责任在帮忙人。这种问题的出现,很容易造成不愉快。这就看互相之间的关系了,如果互相信得过,就尽量互相谅解,协商解决。如果互相信不过,那就只有通过起诉,让法律部门通过协商解决,最后达成一致。
【4】、来自网友【夢回青春】的最佳回答:
在农村老家时,无论谁家有红白喜事,我都会去帮忙给人家记账收钱。向题主说的这种情况从没出现过。谁家有事无论白事红事,请人帮忙收钱记账都是找那些有文化有责任心有威信有能力的人,不是随便一个人就能干的了的。只要记账人和收钱人配合好,怎么会出错呢?收到假币偶尔会出现,这也是随礼的太紧中,忙乱中造成的。
向题主说的帮忙人把收的钱弄丢了,应该赔付吗?这得看丟了多少?如果一百元钱以内,可能是一时疏忽造成的,那有情可愿,但不必赔偿,要是收的钱全部弄丢了,叫我说是必须赔付,因为这是故意的是人品问题,题主是说白事出现的这种情况,那就更不应该了,白事柜上有好几个人,收钱的记账的,往花圈明旌上写字的,还有登记祭品的,在大庭广众面前,谁敢把钱偷走?不是收钱人自己能是谁?所以必须赔付,这样的人再也没人敢用了。
【5】、来自网友【诗和灯谜】的最佳回答:
首先,我们来看法律关于侵权责任的规定。《民法典》第 1165 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帮忙人把办事的钱弄丢了,肯定属于过错,客观上也造成了事主的经济损失,因此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其次,如果把这种请人帮忙理解为委托关系的话,《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九条规定,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因此,尽管是无偿帮忙,受托人因自己的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也要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第三,本案事主作为请人帮忙者也好,作为委托人也好,同时是受益人。《民法典》第 1173 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同时,根据《民法典》规定的公平原则,作为无偿服务的受益人,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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