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问题与亲家母搭伙过日子丢人吗?一共有 4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寒韩寒】的最佳回答:
现在这样的事儿不叫丢人。人们的观念变了,只要合乎法律的事儿,一切都可以去做。这就是新社会,新时代。
只要自己的儿媳妇没意见,儿子也不说什么,又能和亲家母合得来,我想两家合一家,这没什么不好的。最起码说两个老人也可以相互照顾,生活中也不寂寞,两全其美,何乐而不为呢?
至于外面说什么?怎么议论?这都无所谓。现在这个社会是关门过日子,只要幸福,只要好,一切都不是问题。
不要觉得丢人。把它当做正常的婚姻,男婚女嫁是平常事儿。尽管让人去说,时间长了,就不会再有人说了。等他们看到自己的幸福,家庭和睦,也许那些议论纷纷的人会羡慕的。
【2】、来自网友【罗小晓】的最佳回答:
56 岁的王婶在女儿家住了三个月,准备收拾行李回去,临走前一晚,亲家公突然来敲门,让王婶留下来,两人搭伙过日子。王婶听了,有点手足无措,去找女儿商量,女儿女婿知道了,都很支持。
王婶是一个苦命人,年轻时不顾父母的反对,嫁给了前夫,生了一个女儿。
婚后没多久,前夫就露出了真面目,整天不上班,待在家里好吃懒做,没上进心,就靠王婶一个人挣钱,王婶每月一发工资,前夫就会找她要钱,拿去吃喝玩乐。
王婶只要不给,前夫就会家暴她,最后王婶忍受不了这样的生活,选择了离婚。
王婶离婚那年,才 30 岁,一个人带着女儿净身出户,什么都没要,兜里就两百块钱,日子过得很难。
没有人帮着带孩子,王婶只好把女儿带到身边,两个人住在狭窄的出租房里,屋里只能摆下一张床,和一个柜子,连饭桌都没有,夏天热得不行,蚊虫又多,冬天屋里冷的像冰窖。
但在这样的环境下,王婶和女儿还是乐观地生活着,为了给女儿更好的生活,王婶肯吃苦耐劳,一个人打两份工,每天起早贪黑。
王婶每月拿到工资,就只留 500 块钱在手里当生活费,剩余的钱都存在卡里,因为王婶有一个愿望,那就是给自己和女儿买一套房。
这样艰难的生活过了十几年,女儿终于长大成人,王婶也凭自己的努力,在城里买了套两室一厅的房子,这是她和女儿的家。
这期间,很多亲戚给王婶介绍对象,劝王婶找个男人嫁了,一个人带孩子累,何况女儿终究会嫁人,到了那时,一个人生活会孤独。
王婶都拒绝了,不想再嫁,也许是受第一段婚姻的影响,不愿相信爱情,还有就是不放心女儿,等女儿成家了,再考虑自己的婚姻大事。
好在女儿争气,从小学习成绩就好,从不让人操心,还考上了重点大学,大学四年,女儿一边上学,一边兼职赚钱,很少找王婶要生活费。
女儿大学毕业,就去了一所中学当老师,工作稳定,待遇也不错。
工作没两年,女儿就有了对象,女婿也是老师,家庭条件还不错。
女婿也是单亲家庭,母亲才四十几岁就生病去世了,父亲一个人生活,没有再娶。
女儿和女婿订婚的时候,王婶和亲家公见了一面,亲家公也是文化人,谈吐优雅,看着就绅士。
吃饭的时候,亲家公很热情,给王婶夹菜、倒水,王婶对亲家公的印象很好,觉得女儿以后嫁过去不会受委屈。
女儿结婚没多久,就生了孩子,女儿平常要忙着上班,没有婆婆,亲家公也没退休,就没人帮着带孩子。
女儿还没生产,就提前打电话来,让王婶去带孩子,王婶心疼自己的女儿,二话没说就收拾好行李,搬到女儿家去住了。
王婶去了女儿家,任劳任怨,每天除了带孩子,还要洗衣做饭,干家务,把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给女儿女婿减轻了不少负担。
亲家公没有出力带孩子,心里觉得愧疚,知道王婶很辛苦,所以每个月亲家公就拿 2000 块钱给王婶,算是辛苦费。
王婶也很通情达理,没有收亲家公的 2000 块钱,毕竟这是自己的女儿,帮着带外孙也是应该的。
王婶带了两年的孩子,很辛苦,累得腰酸背痛,有时晚上疼得都睡不着觉,女儿看王婶身体不好,想请保姆干家务,这样能减轻一些活,王婶不愿意,舍不得花钱。
好在亲家公退休了,亲家公知道情况后,立马去了儿子家,跟王婶一起带孩子。
有了亲家公帮忙,王婶轻松了许多,两人分工明确,王婶负责带孩子,亲家公就负责做饭,收拾家务,两人搭配得很好。
自从亲家公来了,每天都给王婶做各种美食,家里的活也不让王婶动手,有时,两人还争着干活,王婶打心底里觉得亲家公人好。
每次,王婶和亲家公带着外孙出去,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是夫妻。
有次,王婶和亲家公在超市买菜,碰到了一个邻居大妈,邻居大妈对王婶说:“你家老伴看着真年轻”,王婶听了,都有点不好意思,只是尴尬的笑了笑。
王婶和亲家公相处了一年,两人的关系越来越好,就像一家人一样。
外孙三岁的时候,去了幼儿园,王婶在女儿家闲不住,就回老家去了,女儿和女婿就自己接送孩子。
王婶一个人回到老家,屋里空荡荡的,突然没有外孙和亲家公在身边,还有点不习惯,但那终究是女儿的家,经常住在一起,难免会产生矛盾。
王婶回去没几个月,女儿又打电话来,说亲家公把脚摔骨折了,行动不方便,需要人照顾,他们要忙着上班,亲家公又不愿请护工。
所以,女儿和女婿思来想去,只有让王婶来照顾亲家公,两个老人合得来,这样也放心。
王婶又去了女儿家,只是这次是去照顾亲家公。
亲家公腿脚不方便,坐在轮椅上,王婶把亲家公照顾得无微不至,每天一早,王婶就起来做早饭,吃完饭,王婶就推着亲家公出去晒太阳,呼吸新鲜空气,两人有说有笑的。
王婶很有耐烦心,亲家公喜欢喝鱼汤,王婶就经常炖鱼汤,还把里面的刺挑出来,这样吃着才方便,亲家公喝着没有刺的鱼汤,心里暖暖的,觉得亲家母很体贴。
在王婶的悉心照顾下,亲家公的脚恢复得差不多了,可以下地走路。
王婶在女儿家住了三个月,亲家公也不需要人照顾了,王婶就准备回老家去,女儿女婿都让王婶留在城里,别回去了,王婶不愿意。
临走前一晚,王婶正在收拾行李,外面突然传来敲门声,王婶打开门,以为是女儿,结果是亲家公。
亲家公站在门口,摸了摸头,还有点不好意思,对王婶说道:“亲家母,感谢你这几个月的照顾,没有你的照顾,我的腿也不会恢复得这么好”。
王婶听了,回道:“亲家公你跟我客气什么,咱们都是一家人,是我应该做的”。
亲家公笑了笑,停顿了几秒,说道:“亲家母,这些话我憋在心里很久了,我不想你走,你就别回去了,留下来我俩搭伙过日子,你看如何”?
王婶听了,有点手足无措,脸一下就红了,不知道该怎么办?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情。
其实王婶对亲家公也有意思,只是一直没说出来,两人在一起相处这么久,王婶知道亲家公人好,能值得托付终身。
亲家公突然主动提出来了,王婶还不知道怎么办?如果答应亲家公了,又怕女儿女婿不愿意,给女儿女婿丢脸,不答应的话,又会伤害亲家公的心。
王婶连忙去找女儿,把这件事告诉了女儿,没想到女儿不仅没反对,还很支持。
女儿对王婶说:“妈,你为我辛苦了大半辈子,一直没有再婚,现在我成家了,你也应该去追求自己的幸福,以后老了至少有一个伴”。
女儿又接着说:“我公公人挺好的,你跟着他,我们也放心,知根知底,这样还亲上加亲,挺好的”。
王婶听了,也觉得女儿说得有道理,自己单身这么多年,是该为自己的后半生着想。
女婿在旁边听了,也支持王婶跟自己父亲在一起,女婿还对王婶说:“妈,你放心吧,跟着我爸,你肯定会享福的,不会让你干一点家务”。
女儿女婿都这么支持,王婶心里也没什么顾虑了,决定留下来,跟亲家公搭伙过日子。
没想到王婶都 56 岁了,还能遇到合适的那个人。最后,王婶留在女儿家,和亲家公在一起搭伙过日子,两人都退休了,每天在家带孙子,一家人过得很幸福。
回到题主,与亲家母搭伙过日子丢人吗?
通过王婶和亲家公的经历,我觉得不丢人,和亲家母搭伙过日子,这是一件好事,能亲上加亲,一家人也会更和睦。
而且对子女也有好处,那就是财产上不会有纠纷,不存在谁吃亏,谁占便宜,最后两个人的财产都是儿女的,外人得不到。
还有和亲家母搭伙过日子,以后老了,两个人能互相有个照应,这样子女也轻松,能减轻子女的负担。
所以,只要两个老人是你情我愿,真心相爱的,那么在一起搭伙过日子,就不丢人,我相信子女也会支持的,不会去过多干涉。
【3】、来自网友【素小妹】的最佳回答:
同事林芸和亲家公搭伙过日子半年后,亲家公突然猝死,葬礼结束后,林芸正在清理亲家公的遗物,林芸的儿媳妇小悦满脸泪痕闯了进来,“妈,以后宝宝不用你带了,也不用你去幼儿园接了,你还是回自己家吧。”林芸想不明白,儿媳妇这是怎么了?后来,自己偷偷去幼儿园看孙子,孙子的一句话,解开了林芸心中的疑惑。
林芸和亲家老吴,同是国企单位坐办公室的,一个大办公桌对脸坐了 20 多年,随着革命友谊深厚,也多少带点私人情感。
国企的工作轻松悠闲,林芸的儿子和老吴的 Y 头小悦,小时候,都在单位的职工幼儿园,林芸没事的时候,常去幼儿园把两孩子接到单位。
两个孩子年龄相仿,幼儿园又是一个班的,也很能玩一块儿。
老吴的老婆干个体卖衣服,那些年实体经济正是鼎盛时期,老吴的老婆脑瓜子灵活,胆子也大,生意做得风声水起,赚了个钵满盆满,又是买大房子,又是买小车的,俨然一个富婆。
这年头,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老婆忙着挣钱,男人就得围着锅台转。
一个大男人整天围着锅台转,憋屈的时候,上班来就和对桌林芸倾诉,办公室一共五个人,二男三女,这三个女的,就属林芸长得漂亮有姿色。
漂亮女人是非多,于是,真真假假,假假真真,老吴和林芸传出了办公室恋情,自然,也传到了老吴的老婆耳朵里。
女人的醋坛子一旦打翻了,后果很严重,老吴家的日子从此是一地鸡毛,老婆大吵三六九,小吵天天有,最后,竟然闹到林芸家里。
林芸的老公是中学教师,典型的儒雅风度。戴着瓶底子厚的近视镜,他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教他的书。
至于老吴老婆的不请自来,以及,状告林芸在他老公头上种的青青绿草,林芸的老公以海纳百川的胸怀只说了一句:我只相信我的老婆,她不会让我这个人民教师尊严扫地。
老吴老婆气到无语。
没有人助她“除奸”,她自己打响了一场婚姻保卫战。老吴下班晚了,她就怀疑和林芸在一起,战事一触即发;老吴单位组织旅游,拍照时,恰巧,林芸站在老吴身边,为这事,老吴老婆又和老吴打了半个月拉锯战,最后,把自己气病住院了。
夫妻不和,财运不顺。老吴老婆服装店的生意每况日下,夫妻感情亮了红灯,生意又跌入谷底,雪上加霜过了两年,局势没有任何扭转,最后,老吴老婆生气上火,愁上加愁,好端端的一个人,折腾成了 ru 腺癌晚期,保守治疗了几个月后,人走了。
那一年,老吴的女儿和林芸的儿子双双考入一本大学,只是一个在本地,一个在外地。
老吴的女儿从小就喜欢林芸,她在幼儿园时,几乎都是林芸去接自己的儿子,顺便也把她接走。
林芸爱做美食,这一点恰恰是老吴老婆的软肋,老吴一个大男人做饭,既不擅长,又不喜好,只是为了填饱肚子,而勉强下厨,所以,做的饭别说色香味俱全,能熟就算不错了。
老吴的女儿小悦打心眼里喜欢林芸,小孩子都这样,谁给她好吃的,她就喜欢谁。
林芸做什么好吃的,都拿到单位,让老吴捎回家给小悦吃,从小到大,一直这样。所以,尽管自己的母亲对林芸嫉恶如仇,小悦一直替林芸说着好话。
转眼,两个孩子大学毕业,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了,各自都还单着。
老吴和林芸都有这么层意思,希望两个孩子结成百年好合,只是,都没有明说。
最后,还是老吴捅破了这层窗户纸。两个大人一拍即合,不知两个孩子有没有感觉。
林芸先问了儿子,喜欢小悦吗?儿子没表态,大小伙子即便是喜欢,也是含蓄的吧。
后来,听说小悦有男朋友了,林芸心里有说不出的失意,小悦是她看着长大的,乖巧懂事,知根知底的女孩子做自己的儿媳妇,哪个未来婆婆不高兴呢?
再后来,听老吴说,小悦有男朋友了,是小悦的大学校友,家是农村的,还有个弱智弟弟,小悦第一次去男友家,男友的妈妈就说了这样的话,以后她老了,这个弟弟得靠哥哥养着。
这不明显是个强势婆婆吗?还没结婚,就发号施令!
所以,小悦尽管还爱着男友,但为了自己的将来考虑,忍痛割爱,和男友果断分手了。
这时候,林芸的儿子已 28 岁,小悦已 27 岁了,在双方老人的极力撮合下,两个孩子从小时候过家家的玩伴,发展成了恋人关系。
一年后,结婚了,这时候林芸已退休,林芸的老公因为有严重的三高,也打了病退,老两口眼巴巴盼着快点抱上孙子。
只是,天不遂人意,孙子还没等出生,林芸的老公急性心梗,一夜之间没了。
林芸的老公去世一个月后,孙子出生了,白白胖胖的,只是爱闹腾,尤其是夜哭。林芸疼小悦,晚上经常起夜照顾孩子,睡不好觉。索性从自己家搬到儿子家,晚上搂着孙子睡。
老吴呢,看着一大家子围着孙子转,其乐融融的,他一个人独守空房,冷锅冷灶的,下班后,他买好菜,也往丫头家跑。
这样一来,小两口上班,老吴下班带孩子,林芸做饭,既不耽误孩子下班回来吃饭,林芸也轻松许多。
老吴在 Y 头家有可口的饭吃,有喜爱的胖外孙子,跟林芸更是熟的不能再熟了,所以,老吴不愿回自己家了。
这可怎么办?林芸给儿子买的房子是两居室的,小两口大卧室,林芸和孙子小卧室,老吴只能睡客厅沙发。
这可不是长久事。
孙子断母乳后,林芸把孙子抱回自己家了,只是,林芸住的房子是单位的房改房,暖气不好,孩子一到冬天,容易感冒。
老吴疼外孙,老吴住的房子近 140 个平方,地暖,冬天宝宝光脚满地跑也不冷,老吴有意让林芸带着孙子去住,可这两亲家住在一起成合体统?
小悦两口子一合计,干脆让婆婆和爸爸搭伙过日子,这样,更是亲上加亲。
小两口这样决定的,老两口倒觉得不好意思,怕左邻右舍,亲戚朋友笑话。
这事被搁置了一段时间,老吴退休后,几乎天天和林芸俩带孙子,外界早已公认,两亲家过到一块了,所以,老吴和林芸也依了儿子媳妇的意思,搬到老吴家的大房子住了,两个人一个看孙子,一个做饭,小两口下班回来,吃完饭就回自己家睡觉。
小孙子夜间常起来练嗓子,老吴和林芸两个轮番哄,林芸感觉两个人带孩子,比自己一个人带轻松多了。
孙子长大上幼儿园了,老吴和林芸真正过上了夫妻俩生活,他俩早晨把孙子送幼儿园,然后,去逛街,吃美食,晚上接孙子时,顺便买菜,回来做饭。
那天周日,孙子被儿子媳妇接走了,老两口终于可以轻松一下。
林芸做了四个老吴爱吃的菜,红烧肉,鱼,虾,芹菜凉伴,老吴喝了很多酒,突然间,倒地不省人事,送医院的途中,人就去了。
老吴走了第二天,儿媳妇小悦性情大变,直言不讳撵婆婆走,回她自己的房改房去住,这还不算,最致命的是,以后不用她接送孙子上下学,这一点,林芸百思不得其解。
自己一手带大的孙子,一刻不见都想得慌,林芸好不容易熬了一个星期,再熬不住了,想孙子的滋味,像百虫挠身,她实在受不了了,偷偷去了幼儿园看孙子。
没想到,孙子见林芸说的第一句话是“奶奶,我妈妈不让你来见我,说你是克星,给姥爷和爷爷都克死了。还说,以后不让你去我家。”
林芸的眼泪扑扑落下,没想到,受过高等教育的儿媳妇,会有这种迷信思想。
林芸爱恋地摸摸孙子头,又看下表,抹着眼泪走了,她知道,儿媳妇一会儿来接孙子放学了。
过了几天,儿子给林芸打了电话,说是晚上他们一家三口回家,接林芸出去吃饭。林芸的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我的总结:
亲家搭伙过日子,知根知底,合情合理,也是肥水不流外人田。
只要双方你情我愿,真心相爱,哪怕是为了小两口而搭伙过日子,都不应该遭非议。
老年人有个老伴,就有了安全感和幸福感,这样,老年生活才会多姿多彩。
至于林芸死了两任老伴,儿媳妇迷信地认为婆婆是克星,实属不应该。
时代发展到今天,早已应该破除封建迷信思想。
我身边有几对亲家搭伙过日子的,其实一点不丢人,到让我觉得亲上加亲!
【4】、来自网友【声声不止】的最佳回答:
首先,你知道什么是搭伙!搭伙过日子就是没有通行证的情况下一起过日子,这个通行证就是结婚证,说明白了就是无法的同居!你说这样合适吗?别看那些无任何关系的男女老人,他们搭伙过日子没人议论!做为亲家之间就不同了!首先,你让你们各方的儿女怎么看,让他们都抬不起头来,你让他们叫爸还是叫妈!本来在没有其关系的情况下,叫岳父母或公公婆婆叫爸妈很正常,一旦变了位置该怎么称呼。
主要是,你们的位置一点没有变,没有合法的婚姻手续!不管年轻的男女夫妻都无法接受这个实事,总感觉让外人看成是一个笑话。
如果说,俩亲家都丧偶。困为子女的结合,相互了解,能过下半生。再有,因双方儿女的结合,俩亲家结合在一起。说实话,这绝对是完美,完全成为了前前后后都一家,那肯定过的比较幸福。不像公婆和娘家各有各的想法一样。总之,都为一大家的幸福着想。
如若,亲家之间没有任何的婚姻手续,也就人们所说的合法夫妻,就如题主所说的是搭伙过日子。不管别人怎么个看法!各方的子女都接受不了,这会让外人说三道四,儿女也没有脸面,面对其同事和朋友,会让人笑话,成为笑谈。
总之,与亲家母搭伙过日子肯定丢人!不是丢你们自己的人,还丢双儿女的人。如若,与亲家领证结婚那就完全不同了!反而,亲上加亲。
以上就是关于问题【与亲家母搭伙过日子丢人吗?】的全部回答,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内容收集于网络仅供参考,如要实行请慎重,任何后果与本站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