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问题夫妻俩离婚了,女方户口还在男方家里,这样对男方好吗?一共有 5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靠山 4】的最佳回答:
谢谢头条邀请:
夫妻俩离婚了,婚姻不再存在,女方户口还在男方家里,这样对男方相当不好,男方如果再婚,女方户口还在,说不清楚道不明白。
一旦遇到国家建设,需要房子轮到柝迁,按户口上人口分配,她也会占不该占的份额,造成节外生枝麻烦难予处理。
凡是离婚女人,不再是本户人员,应该在较短时间内,把户口及时迁走,对大家都安好,(莫非一时冲动,或遇到特殊情况,双方感情未破裂)有复婚可能,就另当别论了。
【2】、来自网友【老蒋闲言】的最佳回答:
感情破裂,造成夫妻离婚,各奔东西。有情可以再续前缘,无情就要像快刀斩乱麻一样,把情丝斩得干干净净,这才是一个正常人的所作所为,也符合一个人的正常心里。
弦已断,情未了,藕断丝连的留个尾巴,做事不干净利落,还有什么意义?就不怕瓜田李下,男女授受不清的嫌疑。既有今日,又何必当初呢?做人就应该坦坦荡荡,敢爱敢恨。扛不起,就应该彻底的放下,重新选择,才能够再获新生。
一个女人离了婚,在这个世上离婚的女人多了去了。这又不是个丢人的事情,最多人家说你在感情上失败过一次。要是个独立自尊的女人,会毫不犹豫的凭着离婚证,就可以把户口迁回娘家去,或者是自己独立户口。又不是户口迁不出去,留在前夫家,不蓝不绿的这叫什么事情。
把户口留在男方的家里,并不能造成男方什么麻烦,只要男方拿着离婚证,到公安管理户籍的部门,在女方登记的那一页盖上个离异二字的方型章,什么事都可以解释清楚了。反而会给女方带来极大的不便,以后需要用户口的时候,找不到前夫,急死你。
【3】、来自网友【任律说法】的最佳回答:
对于这个问题不是好不好的问题,而是会有可能会影响男方卖房或者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既然夫妻双方已经离婚了,就应当在感情上以及在财产上弄得清清爽爽,彼此之间不应当再有联系。如果说因为户口问题,暂时无法迁走,可以给一段过度时间,但是最终户口还是应当迁出的。
否则一直在对方的家里,一是不方便,另外一个就是如果对方想卖此房屋的时候,如果发现里面还有女方的户口,而女方假如又不配合迁出的话,到时候会影响房屋的买卖,毕竟买房者都不希望买的房屋里面还有别人的户口。
所以对于这个问题,最好在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能够约定清楚,能够明确约定最迟迁出的时间,必要的时候还可以约定一些如果不迁出的违约责任,这样可以督促对方尽快迁出,以免将来产生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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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来自网友【笑看人生 138483592】的最佳回答:
干嘛不迁回啊,我上午离的,下午我就把户口给迁回我妈家了,我自己一个户口簿,万一碰到那个不要脸的人,再把我户口给我注销了,那就麻烦啦,结婚八年,我选择净身出户,离婚是他提出来的,到了民政局这也是他的,那也是他的,我就说了一句话,只要你签字,你要我再赔你两万都行,个人觉得,离都离不想和他有任何瓜葛,所以迁了对谁都好,
【5】、来自网友【用户 67633497114】的最佳回答:
????我认为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具状人民法院诉讼离婚,法院判决后财产和子女抚养有了归属,女方可以净身出户,你不再是男方家中的成员了,你在男方户口薄上的户口可以由村报告派出所注销。如果户口不注销,离婚后你户口在男方家,如田地房屋拆迁还有粮食补贴等款项,和其它待遇都不能享受!如果户口不迁出,你是女人离婚后再嫁,你和男方也领取不了结婚证明。离婚就要离家,户口就要迁出,户口不迁人,对前夫没有伤害,对自己百害而无一利!2010 年我村有个叫小慧的女子和丈夫陈文质离婚,两个孩子一男一女,男女各自抚养一人。法院判离后小慧静身出户,到江苏常州织布厂打工去了,在常州她与王姓男人同居,拿了离婚证和身份证还有户口薄,在婚姻登记机关结不了婚,两人在一起生活三年养了孩子上不了户口,原因是户口在前夫户口本上没有注销,她多次跑回来到村和派出所注销户口,才和后任补领了结婚证,孩子上户口的问题也迎忍而解了。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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