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问题律师能在多大程度上影响一个案件的发展?一共有 5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生活随记 220613】的最佳回答:
刑事案件没有用,只要证据确凿,有犯罪事实等着判就好了,在律师身上花钱就是打水漂,谨记,有这个钱还不如退赔交罚金
【2】、来自网友【夜空孤星】的最佳回答:
其实这个看情况而论的,我在看守所的时候很多人总结过一句话,一般的律师起不到什么作用,能起到作用的律师咱们雇不起。我在看守所呆了一年半的时间,见到了很多人,也了解了很多的案件,也许我们都是那些雇不起能起作用的律师的人吧,整个经历下来律师的作用真的不是太大。
其实说律师在案件审理中一点作用都没有的话也是不正确的,看待这个问题的时候我们应该是考虑花钱找一个全职律师有没有必要?因为一个律师的费用真的不是小数目。就我自己的律师来说,花了四万多,没开庭的时候就是一个月来看我一次,带点家人的消息,案情进展也都是跟着公检法的节奏走,过程中他了解到的进度我这里也几乎都了解,开庭之前虽然也写了一份辩论状,但是在庭上也没有机会读,最后直接交给了法官,整个开庭的过程中也没见他说几句话,并且说话的时候还给人一种底气不足,不敢张口的感觉。整个平衡下来他做的事情法院指定的免费公益律师都可以做,甚至做的更好。所以这就涉及到一个值不值得问题。
只要在看守所呆上一段时间,你就会发现很多人一进来只要你听他说自己的案情,你的心里基本上就会有个判断他会判多久,最后的结果准确率还很高。所以说一个案子判多久都是有定数的,在这个定数里大部分的律师充其量就是陪着我们一起走个过场罢了,除非一些特别的足以影响最终判决的重大证据的提交和陈述,法院会去核实外,其他的你说再多都没用,法院就一句话,不予采纳,最后还是按公检法体交的材料为主的。况且专职律师提交的这些情况公益律师照样可以做,虽然只是过场,但是公益律师也是很负责的,也是会和你沟通,在法庭上陈述你的意见和想法的。另外这些事项自己也是可以当庭陈述的,一般只要有异议法院都会去核实的。
当然我在监狱的时候也碰到过一个广州的诈骗犯,花了几百万找了一个律师团,一审被判无期,最后经过律师团的努力在上诉时改判成了 15 年。这样的律师不是人人都有能力接触到的。
当然我说的这些只是针对刑事案件的,民事律师作用就比较关键了。
自己的想法与经历,仅供参考。
【3】、来自网友【唐先明 75443043】的最佳回答:
依我之见一一
律师除刑事公诉案件以外(刑事案件律师作用比较小),在仲裁、民事、行政、非诉讼类等涉法涉诉类案件都可"大有作为"。
为什么就除了‘’刑事公诉案件?难道公诉案件就不行吗?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和提起公诉由检察机关负责,人民法院负责案件审判。根据‘’谁主张,谁负责举证‘’的原则,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负责‘’全部‘’收集证据,所谓‘’全面‘’取证,既包括嫌疑人的有罪、罪重的证据,也包括无罪或罪轻、免除处罚的证据。当经检察院审查、退回补充再决定提起公诉时,案件已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法律关系明确、足以定罪量刑。‘’打案子就是打证据‘’,经过检察官的审查把关,这时律师还能有多大作为?再者,《刑法》关于妨碍作证的有关罪名,就象一把高悬的钢刀对于部分‘’不守规矩‘’的不法律师也是一个制约,所以,在现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讼模式下,‘’刑事公诉案件‘’律师是难有作为的。
律师在非刑事公诉的其他诉讼或非诉领域是可大有作为的:律师可以通过丰富的法学知识和办案经验找到案件的主攻方式,方向错误案件就会事倍功微或无用功,律师懂得如何取证才合法才会被法庭采信,律师懂得庭上如何攻防,律师懂得如何上诉、申诉……。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本人系资深检察官并非律师只是从多年办案经验中有之感想。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4】、来自网友【认真的张律师】的最佳回答:
这个问题不能笼统地回答,我举几个例子吧。
案件一,在北京。我方当事人是被告,一审首次开庭后,被告得知还要二次开庭,于是将原来的代理律师换成我。根据案情,在二次开庭时,根据我的意见,我方提起反诉:1.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2.要求原告赔偿我方损失。但是,二次开庭就是走过场,由法官独任审判变更为有陪审员的合议庭,为的是审限由三个月变为六个月。判决结果:我方向对方支付应付报酬和对方的律师费、公证费;合同按照对方主张的日期解除。
我方上诉。二审开庭调查,我据理力争。庭后又针对开庭的情况写了补充代理意见寄送法院。然后打电话给法官,在与法官交流对本案的看法时,把法官说不高兴了,法官没等谈话结束,就把电话挂掉了。大约过了十天,二审裁定出来:基本事实不清,发回重审。
案件二,在福建。我方当事人是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被告(借款人),一审没有委托律师,因为他认为自己很有理,结果败诉。委托我代理二审。我向法院申请了调查令,查到原告与我方当事人之间来往银行账户的流水,证明双方之间的还款事实和原告从事职业放贷的证据。但二审法院完全是走过场,对我补充提交的证据和重新梳理的事实,合议庭完全没有做任何询问,也没有询问被上诉人,听双方讲完,庭审结束。案件维持原判。
案件三,在山东。原告起诉我方当事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一审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委托我代理二审,我主张法院适用法律错误,二审法院支持我方诉讼请求,我方当事人无需对几百万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总结一下,律师在一个案件中能发挥多大作用,无法一言以蔽之。需要看三个方面的条件:案件本身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律师能力是否与案件的复杂程度匹配、是否努力;法官是否认真对待这个案件,希望真正给当事人一个公正。
律师的能力足够并且为案件付出全部努力,才能够挖掘出案件中对己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才能用法律逻辑把案件证据组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才会努力去说服法官。律师为案件做出全部努力(可不包括贿赂法官),法官在众多案件中才有可能对这个案件给予足够的重视。
如果运气不好,遇到不负责任的法官,律师如何努力也没用。但是,当事人不要因为一些法官不负责任,而忽视律师在案件中的作用。
【5】、来自网友【智者陈大壮】的最佳回答:
【执行律师点评】不扯别的!搞执行?执行律师挺有用!我今年已经帮客户回款 1000 多万了!你说呢?
诉讼案子我不说!我专做执行!是执行律师!专治执行难题!给大家讲讲执行律师的作用!
没财产?挖地三尺!挖出足足两套房产!
这个案子我去年接手!经过疫情期间!上个月回款 300 多万!
起初!法院查下来没财产,只有一个空壳公司的股权,卖了没啥用!上了黑名单!也上了限高!但是不管用!看着要终结执行!咋整?!我把之前的诉讼案卷翻了一遍,发现两个要点!1、送达没问题,说明对方住所非常稳定!2、户籍地与送达地不一致,说明对方搬过家!综合上述两点判断:对方配偶名下可能有财产!
于是就去民政局查询,说结婚时间太早,要去档案馆碰运气!看看有没有!到最后跑了三家档案馆,分别是工作地、户籍地、出生地!最终在对方出生地档案馆找到了婚姻登记材料,调查到对方配偶名下购置于婚内的房产足足两套!
这可是夫妻共同财产!是可以强制执行的!对方为了保住这两套房产,一改当初的面孔,主动跟我的客户联系,最终履行了 300 多万。
分配执行款?仔细把关!多分 30 万!
这也是我经手的案件,客户拿到了法院的分配方案,找我帮忙把关。
审核下来发现几个问题:1、执行款分配原则上应当利息、本金同等保护,该分配方案只保护本金;2、只保护本金虽是通行做法,但是却偏偏将他人利息也纳入本金范围。2、对首轮查封并且在处置过程中做出过努力的申请人,没有予以适当比例的照顾。
提出异议后,对方不予认可,于是将对方告上法庭!启动了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
最终对方也意识到了自己必然败诉的结果,双方和解结案,我方客户足足多分了近 30 万!
总结:执行律师是个手艺活!找财产!排除处置障碍!把关分配方案!哪一个都是非常重要的!你觉得执行阶段请律师,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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