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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时调解和判决哪个对原告更有利些?

十万个为什么 空空 2024-3-20 00:47:16 4次浏览

关于问题打官司时调解和判决哪个对原告更有利些?一共有 5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GSFY 彭】的最佳回答:

一般来说,通过调解方式结案对原告更有利些。一是矛盾化解更彻底,不会积怨;二是有利于及时结案,免去诉累;三是有利于诉求的及时兑现,减少执行环节;四是诉讼费减半收,诉讼成本低,虽然诉讼费由败诉方负担。

【2】、来自网友【淮北日月升】的最佳回答:

哪种有利,不能一概而论。

1、一般情况下,调解程序比较快速,节省时间和一半的诉讼费,当然也节省双方大量的精力,这是优势。但是,既然是调解,肯定是双方做了某种程度的让步,尤其是原告方做的让步一般是更大一些。从这个角度讲,原告应该是有点吃亏,起码从形式上是这样。对应地,被告的支付时间有所提前。

2、判决不需要双方互相让步,但是判决耗费时间比较长,尤其是一审判决下来,双方有可能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然后进入二审程序,几个月甚至一两年就这样过去了。对于原告方急需资金的情况(例如伤者在医院里等着交钱),是一种煎熬。

3、无论判决还是调解,送达生效以后,其法律效力是一样的,对方不履行,当事人均可以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4、相对而言,调解因为有双方的让步,矛盾对立程度要差一些。而判决,则双方对立情绪更重一些,遇到败诉方有意当老赖,那么对于原告方,判决书就成了一张法律白条。

5、一般情况下,调解送达后,没有非常特殊的理由,当事双方不能反悔。判决的话,一审下达后当事人不服可以在 15 天内提出上诉。因此,如果事情复杂,调解的时候一定要考虑周全,因为一旦双方签字送达,基本上没有反悔的机会。

补充:有朋友说,调解时让步很大,达成了协议,但是对方事后不支付作老赖。这种情况很多。应对办法是,把调解时让步的那部分作为违约金,双倍要回来。把这一条加到调解协议里。

举例:甲应当赔偿乙十万元,调解时甲让步三万达成协议,乙支付甲七万即可。后边加一条,如果乙不按协议按时付款,乙应支付六万元违约金。这样的话一旦乙不履行协议导致甲申请强制执行,乙应当支付甲十三万元。

【3】、来自网友【法律微言】的最佳回答:

法律微言明确回答你:

1.首先明确一点,调解和判决,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都可以去申请执行;

2.对于原告有没有利,其实主要看证据情况,如果证据链十分完善,事实清楚,法院大概率会判原告胜诉的,那么调解就对原告不利。因为想要调解成功,必须双方都让步,原告一让步,肯定是拿不到全额的诉讼请求要求的数额;

3.如果原告的证据提供的不太好,对方也有相反的证据证明,如果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对基本事实达成了一致,愿意达成调解,那么这个调解协议,是对双方都有利的;

4.如果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能支持起诉的事实,那么调解当然对原告是有利的。因为即使事实是八戒欠了悟空 10 万元,如果悟空拿不出证据加以证实,那么法院还是会判悟空败诉,如果八戒在庭审中与悟空打成调解,愿意归还 5 万元,表面上看是原告亏了,实际上,如果不达成调解,悟空连这 5 万元也拿不到,因此这种情况,对于原告是有利的。

所以,要考虑调解与判决哪个对原告更有利,主要的参考价值是证据。不能从基本的事实加以判断,因为法官审判案件主要靠证据,原告所说的事实,都需要证据来加以证明,如果不能证明,法院就无法认定事实。

下面再普及一下调解书的效力:

其一,以调解结案的,双方都不能在以同一事实再行起诉;

其二,一审调解结案的,双方都不能再上诉;

其三,双方的争议以调解的方式归于消灭,权利义务以调解书来确定;

其四,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其中一方不履行调解书中的义务,那么另一方就可以去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局会把调解书等同于法院判决来执行。

我是法律微言,持续创作法律领域,关注我,留言或者私信,有问必答,无偿普法!

【4】、来自网友【正义执行琪哥】的最佳回答:

作为一名专做执行的法律人,我来回答你这个问题。

在法律的圈子里面,我是一个另类。

从不卖弄资历,也不愿意大量的堆砌法律专业用语来讽刺原告。我的原则就是说人话让老百姓能听懂。

能不调解就不调解,一定要判决。

这是经验。你别问为什么,听话照做对你没坏处。

顺便说一下职业老赖如何利用调解来忽悠原告的。建议大家收藏转发。

由于民事里面规定,同样的案件不能起诉两次,如果你调解了之后被告没还钱,原告只能申请恢复执行,但不能重新起诉。

而根据目前大多数法院经济案件终本率 65%左右的一个现状。也就是每三个经济纠纷案件就有两个案件只能用一张欠条换来一纸判决,但换不回来钱。

这个就和百姓打官司请律师的初衷完全背道而驰了。

百姓打官司的目的是为了让对方还钱,并不是为了把对方弄死,所以对方是否做老百姓并不关心百姓,只希望把自己的血汗钱打回来,落袋为安,好好过年。

百姓大多善良,但也往往由于善良的本性,对法律的无知,对利息的贪婪或者不想得罪对方上下游供应链条对自己生意影响的关系,稀里糊涂就签了合同打了款。

大多数的百姓认为,终本裁定就是这个案件的结束。

就开始到处抱怨说法官不作为,律师不作为,自己没有拿回钱。

打赢官司但是白打了,甚至还多花了一笔律师费,雪上加霜!!!

这个想法也没错。但是既然事情发生,我们就要解决。

这里给大家重申一个法律概念,终本裁定的下发不是案件的结束,只代表诉讼阶段的结束。

说明您这个案件已经到了最后的阶段,也是最关键的阶段,就是进入执行环节!

这个时候原告就应该把精力和心血全部放在执行,放在回款,而不是还在一味的说自己多么冤,对方多么无耻不要脸说话不算数。。。

由于执行局警力有限,加上目前国内法院资产清查系统没有做到全国联网的现状,

大多数执行法官只能在自己内网系统上扫一下被告在案发所在地是否有资产就结束了。

但其实一被告资产的正常隐匿转移地方,除了案发地,还有户籍所在地和生活常住地两个地方。

特别是户籍所在地,如果没有进行详细排查,只在案发地轻描淡写,有点类似于咱们小时候学习的刻舟求剑。相信大家已经知道我在说什么了。

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吧,再没有看到您判决书和终本裁定的时候,也无法给到您各种有效的建议。

但不管怎样,聚焦执行就是重中之重,也是你唯一需要重视的事情。

一起加油吧。查找老赖人在哪儿,隐匿资产和转移资产的线索不难,专业的事交给专业团队完成就好了。

就说这么多吧。

【5】、来自网友【股权律师言鸣】的最佳回答:

哪个更有利?你得先看看调解和判决的区别。

调解书

优点:

1、双方签收即生效,如果是一审的调解书,可以避免对方通过故意运用法律程序拖延履行等事件发生,减少诉累。如果对方确有履行的意愿,还能更快达到诉讼目的。

2、若对方不按调解书履行,调解书就可以直接作为执行依据向法院申请执行。

缺点:

1、调解过程中,双方都得做出一定的让步,可能与你的诉求预期有偏差。

2、如果对方有履行能力而恶意不履行,很难以“拒不执行判决罪”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因为调解书不是该罪所要求的“判决”、“裁定”。

(虽然可以在执行阶段申请法院出符合的裁定,但实务中成功率不高。)

判决书

优点是没有调解书缺点 2 中所说的问题,缺点主要有两个:

第一,容易被利用诉讼程序拖延履行期限,增加你的诉讼成本,包括时间和多支付律师费、车差旅费、交通费等;

第二,结果未知,调解是双方的妥协,判决一切靠证据说话,没有证据一切为零。

当然,除了以上这些,还有很多的区别,就不一一列举了。

遇到实际问题的时候该如何抉择,其实是没有一个标准答案的。主要还是由你的证据是否充足、对方是否有履行诚意这些因素综合决定的。

以上就是关于问题【打官司时调解和判决哪个对原告更有利些?】的全部回答,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内容收集于网络仅供参考,如要实行请慎重,任何后果与本站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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