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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是不是很多人欠信用卡?欠的最多的是多少钱,会不会坐牢啊?

十万个为什么 空空 2024-4-02 03:04:54 4次浏览

关于问题现在是不是很多人欠信用卡?欠的最多的是多少钱,会不会坐牢啊?一共有 5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小龙先生 2012】的最佳回答:

取决于你是一张卡欠这么多还是多张卡 每张卡控制在五万元以内问题不大属于民事范畴 一旦超过五万需要负刑事责任但是也要看你是干什么用了 如果用于紧急避险那么问题不严重

【2】、来自网友【乔木 2021】的最佳回答:

据数据统计信用卡 2019 年逾期金额高达 900 亿元,肯定很多人欠款逾期,一般不会涉及刑事责任,故不用坐牢。

我来说说我自己吧,我目前也是一名负债人,欠款金额 160 多个,信用卡欠款就 80 多个,目前逾期 1 年 6 个月了,其中中信银行信用卡欠款最多,欠了 26 万的本金。目前银行已向人民法院起诉我,判决下来了,其他金额较小的目前为止没有起诉。

信用卡欠款属于民事责任,只要你开卡信息真实,身份证信息是你本人开户,本人消费,一般不会涉及信用卡诈骗。所谓的要做牢都是催收威胁恐吓你,让你快速还款而已。

如果信用卡逾期长时间未还款,征信肯定不用说,肯定是花了,其次就是面临起诉的风险,起诉会涉及到诉讼费等,如果起诉后法院判决仍不还款,银行会申请强制执行,冻结名下银行卡,给自己造成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如果有钱不还,会被法院采取限高令等措施。当然如果法院判决下来后仍无力还款,也可以与银行方面协商,说明自己的情况,如:分期还款、约定还款等等,只要银行方面同意,就不会对你申请强制执行,如果银行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负债人应该积极配合法院工作,上报财产令等,不然有可能会被采取限高令,给自己的生活出行、工作等带来一定的影响。

至于信用卡逾期后,承担高额利息、违约金等不用担心,银行为了快速回笼资金,一般会与负债人协商一次性偿还本金,如果多次协商未果,才会向人民法院起诉,起诉后应该积极到庭,提出利息、违约金超过国家法定利息,请求降息,一般情况下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最后,

信用卡欠款目前唯一要做的就是努力挣钱、努力工作,这才是真正解决欠款的唯一办法

。希望你早日还清债务,加油????

【3】、来自网友【首席女王驾到】的最佳回答:

这个我是亲身经历,最有资格发言了!

我曾经一度生活坠落谷底,经济崩塌,存款积蓄一分没有,朋友的欠款,十几个小额贷款和 9 张信用卡全面逾期!

那时候,天天眼睛一睁,就看到催收的电话,不管是小额贷款还是信用卡的催收都是一副恐吓的口吻,什么律师行,风控部,贷后管理,委案方,换着法来吓你!

天天就是要上你家,上你单位,上村委会,爆通讯录,找你朋友亲人父母核实情况!

还有就是这个要起诉那个要立案然后抓捕你!

事实真的如此吗?其实走过那一段回头再来看,除了爆通讯录寄律师函这帮人做了,其他的还真没有!

只要你顶过了爆通讯录的尴尬,其他的你就听听而已吧,接不接电话都无所谓!小额贷款根本不会去法院起诉!

而银行的信用卡,温柔多了,它连通讯录都不爆,只联系你的紧急联系人,寄所谓的律师函,然后义正言辞的告诉你,我们要起诉了立案了,你是信用卡诈骗罪,是刑事,要判刑的!

别听那些催收吓你,只要你不是用别人的信用卡,只要你不是一下卡就消费一次然后不管它,全部是民事!

催收说银行会起诉,也是经过了欠款很长好长的时间后,银行才做的事!

我就是欠了快 4 年了,才有那么二家银行起诉我的,这当中你别被催收吓坏,该干嘛就干嘛,自己好好赚钱还就是了!

再不济,被银行真的起诉了,还真别怕,去了以后根本不是法院宣判你诈骗什么,而是有个银行的律师过来跟你进行商量怎么还款,银行会有一个方案给你,比如三个月,6 个月或者一年结清!

像我的中信银行,银行给了我 6 个月时间免利息的方案,假设你同意了,就签还款同意书,然后法院盖章,会告诉你,稍后半个月会把同意书快递到你的联系地址!然后你就可以走了,以后就按照这个协议还!

假设协议签了,你没有按照协议的规定时间内还清,那银行会让法院强制执行,法院执行不到钱,那就会把你变为失信执行人,你的银行卡会被冻结!

另一种情况,就是你和银行律师达不到统一,不满意他的方案,那会直接进入开庭阶段,一般法院都会判决让你还款,会下还款判决书,你不理会,不在规定时间内还款,那也是一个失信执行人的结局!

变成了失信执行人,就不可以进行高消费了,比如高铁飞机酒店旅游都是不可以的,银行卡也会冻结,里面只要入账,就会被冻结,因为要优先还给银行!也是很不舒服的一件事!

不过,也不至于会坐牢,但是也要努力还啊,毕竟假设你还年轻的话,失信执行人也是不光彩的一个标签,很多用人单位现在也查这个!

所以,以我的经验来看,银行起诉反而是一件很好的事,它让我们有机会摆脱催收的阴霾,可以按照一个比较人性化的方式去还款!

毕竟催收一天到晚是要你全额还全额还的!

所以不用怕去法院!只是达成了协议以后,就尽量把款还了,免得成为失信执行人!假设真的成为了失信执行人,那也不要气涙,努力赚钱努力工作!只要把执行的款项还了,也马上就会摘去失信这个帽子的!

至于,真的假设很不幸,成为了失信执行人的!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解脱了!

众所周知,欠信用卡欠网贷都有被催收催的想死的节奏,那现在变成了失信执行人,法院判决的,那太好了,至少以后不会有人天天吓唬你坐牢了,你只要把钱还了,不做失信执行人就可以!

当然你没钱的话继续做失信执行人也可以!

失信执行人最大的就是限高,就是限制高消费,不能坐飞机高铁,那你就去坐动车好了,更何况更多的人还不怎么出远门呢,不能住五星级酒店,那就住快捷酒店旅馆好了,而且不出远门的人这一点也涉及不到,不能出去旅游,都穷成这样了,哪有空旅游,硬是要出去,那就包辆车好了,子女不能读私立学校,催收经常说会影响孩子读书,只要你孩子不是去考什么国防大学公安大学公务员,不进贵族学校,谁能不给他读书!

所以你说有影响吗?我觉得没有,当然你想你的人生闪亮起来,那就拼命赚钱做个干干净净的人!

【4】、来自网友【戴泽君】的最佳回答:

戴律师观点:欠信用卡款不一定会坐牢(本文引用最高人民法院的六个真实判例用来说明这个问题,大家可套用我的说明评估自己的情况,感兴趣的朋友可以自己上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搜索相关判例)

  1. 经历过 2010-2014 年,2016-2018 年这两个时间段的朋友都知道,众多商业银行疯狂发卡(尤其浦发银行、广发银行等),多张信用卡负债较高的用户比比皆是。
  2. 信用卡年化后成本较高,如正常分期后综合成本大约为 15%左右。其中利息年化大约 8.13%,手续费之类的大约 3%/年,2 年 6%,其他费用约 1%左右。如果你有一半的信用卡是需要频繁套现来实现借还,那么相当于还要负担 0.65%/次的套现费用,一年相当于 7.8%(这些计算还不包括银行的罚息、罚手续费之类的)。
  3. 如果你欠款基数大,如你所描述的 20 万,那么一年分期部分总费用大约相当于 3 万,套现部分的成本大约 0.78 万,总额加起来约 4 万多。那么每月相当于工资部分每个月 3333 元都用于了支付利息,鸭梨山大啊!
  4. 信用卡欠款倒是不一定会坐牢,有严格的审判标准。如果你有某张信用卡透支额度超过 5 万元,但你通过藏匿等多方面原因拒绝沟通,且够得到信用卡诈骗“恶意透支”的立案标准的,那么建议你提早安排个律师朋友替你沟通解决。

信用卡诈骗立案标准很苛刻

信用卡诈骗属于刑事范畴,立案需要遵从主客观一致。现阶段主要的案件集中于信用卡恶意透支,而盗刷、复制假冒信用卡等方面的信用卡诈骗行为不在本文讨论。认定信用卡诈骗的标准很苛刻,本着是回答问题科普的态度,我做个简单罗列:

  1. 单卡额度要超过 5 万元,不含利息、违约金等;(必要条件)
  2. 符合恶意透支的主观意图。比如申请信用卡后一次性套光,再也没有使用;或者无正当职业,套用他人职业信息或者挂靠公司骗取信用卡后,一次性套光,不还款不使用的。(可选条件)
  3. 要符合“非法占有”,如透支后通过逃匿、改变联系方式等手段逃避银行催收;抽逃转移资金;用透支的钱赌博、嫖娼等进行犯罪活动的;(可选条件)
  4. 如果银行起诉后无法证明信用卡套现后的资金的真实用途的。(可选条件)

在上面的 4 点当中,满足第 1 点后,如果继续满足 2、3、4 中任意一点,可能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如果不满足第 1 点,那么最多是牵扯到信用卡纠纷,就归为民事案件。因为近年来经济形势下滑,为了不过分扩大打击面,将非刑事案件定性为刑事案件,特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里面对信用卡诈骗罪做了更明确的说明。

实际生活中,信用卡诈骗的立案往往会听取行为人(欠款人)关于透支的辩解,通过相关客观行为推定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只有主客观一致才可定罪,否则不能单纯以客观欠款而归罪。

以下情况,即便是透支也不可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信用卡诈骗罪

  1. 透支后无力偿还,并不是因为无偿还能力,而是由于突发疾病、失业或者家庭变故导致的后期无力偿还。判例介绍:丁某(2016 年)得了白血病,在北京某医院住院。确诊后每月治疗费大约 24000 元左右,有一部分治病的钱是刷信用卡支付的。到最后单张信用卡共有 12 万元未偿还。法院判定丁某因为重大疾病而导致经济状况恶化,之前偿还正常,无逾期行为。而且之前的收入可以覆盖信用卡的最低还款额,年收入可覆盖信用卡的透支额度。因突发疾病导致逾期偿还,甚至到期未偿且继续透支,但并未用于挥霍或奢侈消费,估不认定“非法占有目的”。
  2. 透支后无力偿还,仍然继续透支是为了维持生活开支或子女教育的。判例介绍:赵某(2013 年)透支信用卡 8 万元,在 2013 年-2015 年共偿还过 6 次,每次只还 2000 元。按照银行规定最低还款额为 6667 元,赵某的还款远低于最低还款额,赵某被以信用卡诈骗罪立案起诉。但在法院调查取证阶段,因为赵某发生了交通事故,套取信用卡是为了支付交通事故的赔偿金,而且在后续过程中偿还了部分透支款项,综合来看导致赵某无力偿还的原因不能排除客观因素导致的可能。法院最终判定赵某不构成信用卡诈骗。即使赵某继续透支且无力偿还,但客观上是由于发生了自己不能控制的客观情况(如本案中发生交通事故产生大额赔偿),虽然赵某继续透支,仍然不能认定行为人存在“非法占有目的”。
  3. 透支的款项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注意!注意!注意!现阶段我接触的绝大多数信用卡出现问题的人都是属于这个情况,所以说现阶段老板难做!)判例介绍:董某(2016 年)透支 12.99 万元用于他经营的油漆店进货。逾期后发卡银行催收 17 次,无果。随后于 2016 年 1 月向公安机关报案,随后董某被拘留,2 月 4 日董某家人帮助其还款 5.62 万元。一审判定董某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董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定董某不构成恶意透支型的信用卡诈骗罪。二审法院判定董某并不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客观条件,综合考量期申领、透支、还款等各种因素,且考虑其资金用于生产经营,因此排除非法占有为目的,判决董某的行为不构成恶意透支型的信用卡诈骗罪。因此,如果透支信用卡后,能证明透支的资金用于了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并没有挥霍、高消费或者赌博之类的行为。而且行为人无力偿还的主要原因是因为遇到了不可测的商业风险,导致其无法偿还,此种风险并非以行为人个人故意而为之,所以不可认定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因此不可判定为信用卡诈骗。
  4. 经过催收后仍未归还,但在催收超过 3 个月之后继续偿还的情况可判定为不具备非法占有为目的。判例介绍:李某为某公司法人代表,在 2015 年 2 月份将名下信用卡交给财务人员套现 500000 元,用于公司的日常开支。刷卡后李某就办理了消费分期还款业务。还款 3 期后,李某就无法按照银行规定的时间偿还每月的分期金额。期间三个月内银行人员通过多次电话催收都未果。但是 9 月份,即断缴三个月后李某还款 30000 元,随后因为经营问题一直没有继续还款。2015 年 11 月开始立案侦查,2016 年 11 月 7 日李某家属将剩余款项月 23.37 万元归还银行,银行出具谅解书自愿对李某表示谅解,并请求法院从轻处罚李某。法院认为,李某虽然透支款项全部用于企业经营,因企业经营出现问题导致信用卡欠款未能及时归还。银行催收后李某在 9 月份有过一次还款,且未变更联系电话、变更地址,且未逃避催收,因此不可以认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因此判决李某无罪。
  5. 同一个银行的两张信用卡透支总额未超过 5 万元。判例介绍:肖某在建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透支额度为 3.5 万元。然后又在建行办理了一张白金卡,透支额度为 4.9 万。两张信用卡共享总额度 4.9 万。肖某信用卡透支主要用于日常生活消费、交房租等。此后建行以肖某的行为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认为,肖某在同一银行申请了两张信用卡均用于个人消费,主观上具有一定“恶意”,而且累计透支额度超过立案标准。但是两张卡为共享额度,虽然两张卡的授信总额为 8.4 万元,但是由于两张卡在同一银行办理,共享额度,因此未达到立案标准,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6. 两个银行的两张信用卡透支总额度超过 5 万元。判例介绍:张某申请建行信用卡 2 万元,招商银行信用卡 3.5 万元,两张卡总额为 5.5 万元。信用卡套现后用在远程大学报名学费方面的支出。后期张某无力偿还,两家银行分别向公安机关报案而案发,检察机关以张某的行为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认为:虽然张某两张信用卡总额加起来已经超过 5 万元,而且主观上也具有一定恶意(因为连续透支两张信用卡),虽然张某钱并非用于挥霍,但是仍然具备主观上非法占有。虽然两张信用卡虽然加起来超过 5 万元,但是将两期违约行为累加升格为犯罪既没有法律依据,也不符合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法目的及刑罚的谦抑性法律原则。对于此案,说到底也是张某只是两次信用卡方面的违约,因此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恶意透支数额应当指向的是一张信用卡的透支数额,根据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原则,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不应累加两张信用卡的数额,因此判定无罪正确。
  7. 非信用卡透支本金部分的其他透支(如财智金)即使总额超过 5 万元,也不应以信用卡诈骗罪立案。判例:2019 年黄某申请广发银行信用卡一张,透支额度为 2.5 万元。因为黄某征信情况较为良好,因此广发银行下发一笔 10 万元的财智金,黄某按规则申请后,将财智金用于名下汽车的购置。后期黄某无法偿还,广发银行向法院提起起诉。一审法院认定王某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因为用于购置汽车),但是二审法院认定“财智金”并非信用卡透支,而是属于贷款业务,发回重审。后检察机关做出存疑不起诉的决定。财智金虽然附着于信用卡,但是并非信用卡销售,其模式为银行经过审核同意发放一定额度的资金到持卡人账户,该金额不占用持卡人的信用卡额度。根据《解释》第十一条的规定,发卡银行以信用卡透支的形式变相发放贷款,持卡人未按规定归还的,不适用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恶意透支”的规定。因此,本案财智金属于非信用卡业务范围的变相贷款,因此行为人透支金额应该以 2.5 万元来判定,并非银行认为的 12.5 万元,因此不构成恶意透支为目的的信用卡诈骗,黄某无罪。

对于你的情况的总结

根据我上文所讲的内容,每一条对比一下,是否涉嫌信用卡诈骗。国家推动依法治国并非扩大依法打击面,因此如果你的情况属于上述 6 种案例的任意一种,你都可以不必过分担心。努力赚钱,偿还信用卡。但是如果某张信用卡额度超过 5 万元,且你的透支行为已经涉嫌犯罪,那么请优先解决该信用卡的欠款问题(还到 5 万元以内)。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头条的朋友,赶紧想办法还清上岸才是王道

感谢大家!

【5】、来自网友【阳光个人预破产服务】的最佳回答:

很多债务人在面临逾期的所想的第一个问题就是会不会做牢。负债了这么多,工资才那么多该怎么办。以后该怎办。

首先来说说信用卡逾期了会不会做牢。欠钱是民事纠纷。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做牢的,只用形成信用卡诈骗,恶意透支才会做牢还要是单张超过 5 万以上。

信用卡诈骗主要有 4 大种行为表现,明确规定在刑法 196 条中,分别是: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恶意透支自己的信用卡。

列举了五种属于“恶意透支”的情形。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这一切都需要被告去取证。债务逾期一般六个月是不会有法律诉讼的风险的,而这六个月恰好是债务人去自证自己不是恶意逾期的最好机会,往往很多债务人不明白。

就算法院判决后,也有一年的时间可以用来解决债务问题,这一年里被告方积极清偿债务,有足够的证据,法院执行局就不会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施加行政,刑事手段,继续按民事纠纷进行处理,还是以调节为主。

逾期后要做的就是:

切记不能以贷养贷

不要逃避,恶意失联

戒掉之前不良的恶习

合理的规划财富

放好心态,努力工作,提高收入

清算出自己的一切债务

表明还款意愿,合理协商还款

祝你早日走出债务泥潭,如果有债务方面的问题可以私信我。阳光债务拯救,专注债务问题。我们懂法依法、我们推荐你劳动、我们给你提供资金,进行债权人置换,让恶性债务变成良性债务,委托阳光债务拯救服务,我们助你重启人生!

以上就是关于问题【现在是不是很多人欠信用卡?欠的最多的是多少钱,会不会坐牢啊?】的全部回答,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内容收集于网络仅供参考,如要实行请慎重,任何后果与本站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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