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问题什么是视同缴费?费用由谁出?一共有 4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南昌炒粉看世界】的最佳回答:
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国企改制,遗留了多少问题!只能边摸索边解决!
【2】、来自网友【文博凯犀】的最佳回答:
首先回答一下,什么是“视同缴费”?
视同缴费是指劳动者没有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计算为实际缴费。
引申到养老金核算中,在当地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参加工作的县级以上集体企业、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员工),连续工作的年限确认为“视同缴费年限”。——作为养老金核算中的“过渡性养老金”核算依据。
其次回答一下,视同缴费费用由谁出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三条释解: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题外话:
应该说《社会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有缺项。
只规定了“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
与国家相关文件规定的视同缴费年限确认的范围有缺项——县级以上集体企业职工未纳入《社会保险法》第十三条之中。
【3】、来自网友【暖心财经说】的最佳回答:
视同缴费,指的是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缴费以前原本没有缴费但是按照国家政策可以视同缴费的情况。
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国有企业始自于 1986 年 10 月(个别地方最早在 1984 年前后开始了试点)。在当时国家规定新入职的职工需要缴纳养老保险,而原先的固定工不需要。
1991 年,国家开始推动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固定工也要求开始缴纳养老保险了。除此以外,私营企业等其他用工形式的职工、灵活就业人员也被允许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了。一般各地都是从 1992 年开始全面缴费的。
因此,国家对于国有企业固定工身份的劳动者对于其实施养老保险制度以前的连续工龄,退休是依据职工档案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
为什么必须是连续工龄,而不是一般工龄或者其他工龄?实际上,按照我们过去的制度,能够在退休养老中起作用的必须是连续工龄。1978 年国发 104 号文件中《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明确规定,退休条件是达到相应的法定退休年龄,而且连续工龄满 10 年以上。
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后,一项最重要的变化就是我们的连续工龄最终改为累计缴费年限,要求也由最低 10 年提升为最低 15 年。15 年的要求,维持了 30 年时间未变,真的很出乎人意料的。
十四五期间除了推动延迟退休以外,还将逐步提升领取养老金的最低缴费年限。
为了做好有关制度的衔接,除了国企固定工身份劳动者实施养老保险制度以前的连续工龄以外,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也是相同的情况(他们是 2014 年 10 月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另外,需要安置工作的军人,其军龄也可以视同缴费,因为过去军龄也是可以认定为连续工龄的。上山下乡知青的务农时间由于特殊情况也是可以缴费,因为过去也是认定为连续工龄。
按照社会保险法第 13 条的规定,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而且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所以,国家是在养老保险制度中最终承担兜底责任的,大家不要因为视同缴费年限纠结了。
【4】、来自网友【凡事讲理 ipLz】的最佳回答:
题出的有问题,不是“视同缴费",而是"视同缴费年限"六个字,不可分割,重点是年限,并且是连续工作年限。应该知道,国家并不挣钱,国家的一切运转全靠税收。工厂企业单位的所有收入由工人创造,每天都要全部上缴国库,再由国家有关部门下拨一部分资金给企业单位发工资,扣缴五险一金,或发展再生产。羊毛出在羊身上,谁被单位扣缴了五险一金,谁就有退休金或养老金,扣缴的多就多发,扣缴的少就少发,没扣缴就没有。这个政策从上世纪五十年代就开始了,它的最早雏形来自于《职工劳保条例》,演变为八十年代《职工退休办法》,再演变成九十年代《职工养老保险制度》,都是一脉相承的。总之,国家不挣钱,国家不能乱印钱,国家全靠税收,而税收的基础是工人创造的财富。工人的一切全是自己劳动创造财富的应得部分,但应感谢国家提供的工作机会。
以上就是关于问题【什么是视同缴费?费用由谁出?】的全部回答,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内容收集于网络仅供参考,如要实行请慎重,任何后果与本站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