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活小妙招免费各类生活中的小问题知识以及音乐简谱等,是你了解世界未知知识的好地方。

李自成和部下真的烹杀了福王朱常洵吗?

十万个为什么 空空 2024-3-17 11:20:44 2次浏览

关于问题李自成和部下真的烹杀了福王朱常洵吗?一共有 2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TOKYO2022】的最佳回答:

福王朱常洵,本是平庸之人。然而,就这样一个平庸之人,却从生到死都“轰轰烈烈”,甚至在他死后,他的死法更是被各类史家、小说反复“炒作”。一出生就引发“国本之争”朱常洵是万历皇帝的第三个儿子。由于他的母亲郑贵妃最得万历宠幸,因此,爱屋及乌,万历也极宠爱这位小皇子。为此,万历生了立朱常洵为皇储的念头。然而,大明的继承制度,是被写在《皇明祖训》中的。有嫡立嫡长子,无嫡立长“!朱元璋早已经确立,不得更改。因此,万历先使用拖延战术,迟迟不立太子,准备等待时机,完成废长立幼的操作。而对大臣们来说,坚守《皇明祖训》,捍卫皇长子朱常洛的储君之位,是根本大事。如此,万历与大臣们之间,展开了一段长达十五年的博弈。福王朱常洵,这个名字如果不熟悉的话,如果说他是崇祯的叔父,这样就熟悉一些了吧。朱常洵的母亲因为备受宠爱,父亲朱翊钧甚至想要将他立为太子,但是遭到了众位大臣和太后的一致反对,持续了多年,最终朱翊钧妥协,没有立太子,而是将他封为福王。然而传言朱常洵最终竟然被李自成烹杀,还吃掉了,这是真的吗?

这个福王朱常洵,在崇祯帝时期,地位非常尊贵,再加上从小锦衣玉食娇生惯养,根本不懂得民间疾苦国家危亡,只知道自己享乐,对外界发生的一切都漠不关心,这样的行为自然会引来很多人的不满,匹夫无罪怀璧其罪,更何况朱常洵这样在危急关头还一点意识都没有的,完全没有把百姓把国家当回事的。

至于说李自成烹杀了福王,其实是民间流传的有争议的事件。李自成抓住福王之后,福王乞求他放过自己,但是李自成不为所动,斥责他,天下大乱的时候,他竟然只会吃喝玩乐,遇到饥荒也不肯施舍粮食给百姓,命令手下把他拉下去,先是打了四十大板,再把头砍下来示众,而他的三百多斤的躯体就被处理一番之后,连同几只鹿一起被炖了吃掉。

还有一个说法是福王的身体被剁成肉酱,杂以鹿肉下酒,总而言之,福王的躯体都和鹿肉一起被吃掉,此乃“福禄”。不过这更像是民间对于那种享乐的“贵族”群体们的一种想象,因为自己遭受的一切,都与他们毫无关系,他们能够一辈子荣华富贵,自己却忍饥挨饿甚至受到侮辱,自然会怀恨在心,即便是不能亲手解决,把他们的下场说的大快人心一些,也是一种安慰。

事实上,朱常洵并没有这样,在李自成军队将他捉拿到之后,直接就杀了,并没有太多的波折,而他的福王宫也被烧毁。其间,共逼退内阁首辅四人(申时行、王家屏、赵志皋、王锡爵),部级官员十余人、涉及中央及地方官员人数达三百多位,其中一百多人被罢官、解职、发配充军···一场“国本之争”打得轰轰烈烈。最终,由于大臣们的坚持和慈圣皇太后的压力,万历只得立朱常洛为太子,以朱常洵为福王。令天下震惊的超级“待遇”万历既不能将储君之位给爱子,就决心以超常的待遇来补偿福王。万历拖延不让福王就藩,却给予各种超长待遇:“婚费至三十万,营洛阳邸第至二十八万,十倍常制。”有许多人谣言,说郑贵妃要害死太子,又株连甚广,影响极大。

最后,万历被迫让福王就藩,但却要赐福王庄田四万顷!在群臣的极力反对下,万历才减半。然而,福王仍不满足,不断请求赏赐。结果,福王的田地遍及全国,各类收入更是惊人!中州的肥沃土地不够,就取山东、湖广的田地益之。随即,又将江都至太平沿江杂税,四川盐井榷茶银,又请淮盐千三百引···可以说,为了满足福王的请求,万历不惜扰动天下,“齐、楚间骚动”、“边饷由此绌”···然而,这位福王,却只知拼命索取,完全不顾人,甚至不顾大明王朝的死活。

一毛不拔;万历去世后,崇祯对朱常洵也以尊礼待之,待遇丰厚。朱常洵闭门饮酒,所好唯妇女倡乐,醉生梦死。明朝的藩王,选择醉生梦死,不过问政治,是比较常见的。然而,作为统治集团的一份子,明代的藩王,往往以赈灾、助饷、补给宗粮、献助等各种方式为大明分忧,为百姓谋少许福利。何况,当时的大明,已是内忧外患,财政崩溃,极度缺钱;百姓更是到了”人相食“的地步,需要救命。富甲天下的福王,没有任何赈灾、助饷的记录,可谓一毛不拔!民间籍籍,都说“先帝以耗天下以肥王,洛阳富于大内”,对福王咬牙切齿。曾有经过洛阳的援军传言:王府金钱百万,却令我们空腹击敌!愤愤不平。当时,南京兵部尚书吕维祺在家居住,实在看不过去了,就去建言,希望福王起码能拿出一些钱来赏赐部队,激励士气。

福王不以为意,继续一毛不拔!

在劫难逃;不久,李自成的起义军发展壮大,开始围攻洛阳。到了这个关头,福王才开始“拔毛”。他赐宴加礼,试图笼络守城三将,又出千金募勇士,缒出城,袭击李自成军,稍稍击退李自成。然而,大势已去!当夜,总兵官王绍禹的亲军开北门献城,农民军杀入!福王大惊,只好带着家人缒城而出,逃走。福王的儿子朱由崧腿脚利索,逃走了,后来成了南明的弘光皇帝。福王本人,300 多斤,养得太肥了,腿脚不便,就藏匿在迎恩寺。这能躲多久?次日,李自成军搜到了他,抓了起来。福王,在劫难逃了。然而,福王最后的死法,却又成了史学界的争议。福王结局 1:福禄酒;最流行的说法是:福王被作成了一道菜。福王被捕后,见到了此前劝他放粮的吕维祺,吕劝他:“名义甚重,毋自辱”。赶紧自己了断吧!内官崔升,才十三岁,也劝他自尽。福王哪里肯自尽呢?不肯自己了断,李自成就把他杀了。随后,李自成军置酒大会,将福王分了,与鹿肉杂在一起吃,号“福禄酒”。这是《明季北略》中的记载,而《明史.李自成传》的记载虽细节有差异,但总体差不多,这都算是比较“正”的历史了。

然而,后世又将其演得更绘声绘色。《明宫十六朝演义》讲得更详尽。抓住福王后,李自成军按照福王所指,找出了大量财宝。李自成哈哈大笑:你一个人藏了这么多好东西,难怪大家要穷!随即,见福王的体型,李自成大怒:河南的百姓,一个个骨瘦如柴,你怎么这么肥?随即,军士剥去福王的衣服,用尖刀刺出心来,用银盘接着,将血和鹿血放在一起,号“福禄酒”,又将福王一块块割了,与蒸了吃,号“肥羔羊当然,还有一些小说写得更生动。比如,将福王生仍到大锅,和鹿一起煮···这些说法,反映出人们对为富不仁、食民脂民膏者的愤怒,替天下贫苦百姓出了一口气,因为“过瘾”,成为最流行的说法。然而,这或许演义成分太重,不是事实。

福王结局 2:全尸

1924 年,出土了福王的墓志铭(其子弘光帝所作)。这里的福王,倒是稍有血性。李自成破城后,官民逃串,福王“独挺身抗节,指贼大骂,二十一日遂难焉”。福王不屈,大骂农民军,遇害。弘光帝给父亲戴光环,应是难免,因此,这种“壮烈”形象,可信度未必很高。然而,墓志铭中提到:崇祯辍朝三日,特派人收了尸首,以藩王丧礼厚葬。一般来说,再怎么乱写,到底是衣冠冢还是埋尸生,这是不能乱写的。因此,福王死后,留有全尸,应该是基本可以确定的。所以,福王被作成“福禄酒”的说法,应当是不可信的了。同样,《明史.福王列传》也记载了“全尸说”。据其记载,福王被杀后,有两乘奉伏尸大哭,表示:“王死我愿生,希望能以一棺收王骨,我们死而无恨”!贼义而许之”。最后,两人收了福王尸骨后,也自尽了。

因此,福王死后,留有全尸,应当是更为靠谱的说法。“先帝耗天下以肥王”,福王得到了超凡的待遇,刮尽民脂民膏,富可敌国。然而,对于百姓生死,他却不管不顾,一毛不拔,以此来看,他最后的结局,也是咎由自取。当时的农民军,虽不能算是完全的“仁义之师”,对旧王官僚也不乏严厉惩罚之举,但绝非“变态”之辈,应该是干不出“笑饮福禄酒”这种变态之事的。

福王该杀,杀了就杀了,“笑饮福禄酒”这样的事情应当是后人演绎的。统治阶级,传播“福禄酒”,或许是为了“妖魔化”农民军。而后世不断传说、演绎“福禄酒”,则反映出人们对“搜刮民脂民膏,为富不仁者”的愤怒、鄙视!

【2】、来自网友【楼哥看历史】的最佳回答:

回答这个问题之前,笔者先来澄清一下,清朝官方修纂的《明史》之中,在福王本传中从来没有说过朱常洵是被烹杀而死。《明史》中固然夹带了很多私货,但事实就是事实,必须予以尊重。那么李自成烹杀福王这个说法又是从何而来呢?到底是谣言还是历史真相呢?不过在此之前呢,笔者觉得有必要先介绍一个这位福王是个什么样的人。

李自成剧照

国本之争

朱常洵,生于万历十四年(公元 1586 年),是明神宗朱翊钧第三子,生母即神宗的一生挚爱郑贵妃。万历皇帝因为郑贵妃的缘故,对这个儿子爱屋及乌,一心想立他为皇太子。但是到了明朝后期,朝廷已经不再是皇帝的一言堂。万历帝虽有心立第三子,奈何皇长子朱常洛却像一座大山一般横亘在面前。

朱常洛的生母是身份低微的王宫女,本就是皇帝陛下一时精虫上脑的产物。因此皇帝本人耻于皇长子生母的身份,外加对第三子的宠爱(皇帝次子早夭),让他念念不忘想废长立幼。当时想立朱常洵只有三条路:第一是强行违背《皇明祖训》将第三子立为皇太子,但是这样做的后果很可能对万历帝本人的皇位合法性带来冲击,并非上策。第二是废掉原配,立郑贵妃为皇后,从而将朱常洵的地位拔高到嫡子。但皇后并无过错,且深得太后庇护。神宗本人又缺乏其先祖宣宗朱瞻基和宪宗朱见深的魄力,这条计策实际上也并不现实。第三则是以拖待变,等皇后自然死亡。一旦皇后去世,那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册立郑贵妃为继后,合乎礼法,百官无可指摘。

明神宗画像

事实上皇帝就是抱着这个想法,所以迟迟不立皇太子。百官也知道皇帝的想法,所以逼着他赶紧立皇太子。这场所谓的“国本”之争一直持续了十五年,共逼退首辅四人,部级官员十余人、涉及中央及地方官员人数三百多位,其中一百多人被罢官、解职、发配。在文官集团持续狙击之下,万历帝最终放弃自己的坚持,于万历二十九年(公元 1601 年)十月立皇长子朱常洛为皇太子,封朱常洵为福王。福王获封之后继续待在京城不肯就藩,目的显然是在等皇太子意外死亡。因此直到万历四十二年(公元 1614 年),朱常洵才在无可奈何之下就藩洛阳。崇祯十四年(公元 1641 年)正月,李自成攻克洛阳,福王朱常洵被害。消息传到北京后,崇祯帝朱由检为之震悼,辍朝三日,赐谥曰忠。

福王之死辨析

朱常洵之死,在《明史》中的记载是这样的:

常洵缒城出,匿迎恩寺。翌日,贼迹而执之,遂遇害。两承奉伏尸哭,贼捽之去。承奉呼曰:“王死某不愿生,乞一棺收王骨,棆粉无所恨。”贼义而许之。桐棺一寸,载以断车,两人即其旁自缢死。—《明史卷一百二十·列传第八》

从这段记录来看,福王府中的两位承奉(王府内的宦官)还能伏尸而哭,至少说明朱常洵死后尸体完整。以清朝统治者对李自成义军的痛恨,倘若真发生了烹杀这样骇人听闻之事,没有必要为李自成做“尊者讳”吧?

此外 1924 年的时候,在孟津县麻屯乡庙槐村南约 500 米处出土了福王的圹志,由其子朱由崧所撰写。圹志中隐去了福王藏身迎恩寺的情节,又为其镀上了一层坚贞不屈的光环,但大体和《明史》的记载还是互相吻合的。

王独挺身抗节,指贼大骂,慷慨激烈,与城俱亡。—《福忠王圹志》

福王剧照

那么接下来大家的好奇点来,“福禄汤”这个说法是谁提出来的呢?从现有史料来看,这个说法应出自于明末清初学者彭孙贻所著的《流寇志》。

闯贼迹福王所在,执之。王见自成,色怖乞生。贼置酒大会,脔王为俎,杂鹿肉食之,号福禄酒。

彭孙贻,浙江海盐人,崇祯十五年乡试第一。其父彭观民,在南明隆武朝出任太常寺卿。崇祯帝殉国后,朱常洵之子朱由崧在南京登基,改元弘光。当时明朝在江南的统治并没有遭到清军和义军的冲击,如果举措得当,守一个和当年南宋一样划江而治的局面并非一个难事。但是南明君臣互相倾轧,最终导致清军轻易过江,弘光政权迅速崩溃。

笔者以为彭孙贻出身清流,其对福王父子本身就存有极大敌意。其父效力于隆武帝麾下,必定也会对弘光帝的失败大加鞭挞。从这两个角度出发,彭孙贻不会对福王父子有任何好感,甚至会认为大明天下的毁灭,和老福王本人有着巨大的干系。此外笔者也相信福王之死,必定会有各种各样的留言传出,“福禄汤”或许只是其中的一种而已。彭孙贻将其记录在案,既表明了对于福王的厌恶,又突出了义军的残暴,可谓一举两得。

结语:通过上文的梳理,笔者的结论是福王被烹杀的说法并不可靠。福王朱常洵被义军杀害,这在明末宗室中是常有之事,并不足为奇。但是“福禄汤”的传言却未免将义军过于妖魔化。李自成屠灭明朝宗室,当时大部分老百姓都是拥护的,他没有必要用这样恶心的方式来立威。但是出于丑化福王和义军的目的,这样的谣言得到大肆的传播,其实也很正常。

以上就是关于问题【李自成和部下真的烹杀了福王朱常洵吗?】的全部回答,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内容收集于网络仅供参考,如要实行请慎重,任何后果与本站无关!

喜欢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