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问题有哪些案例是犯人一念之差,犯下人命案,最终把自己的命也搭进去的?一共有 5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减刑假释一点通】的最佳回答:
我住的小区就有一个,而且就在小区停车场出来的地方,一个骑电动车,一个开宝马 X7,开宝马的把骑电动车的给撞死了。最开始定的是交通肇事罪,后来改成了故意杀人罪,判决死刑。
那天晚上 23 点还在下雨,我在负一楼停车场跑,有一个骑电动车的载他的女儿去上舞蹈班回来,他快进停车场的入口的时候,负二楼的停车场一辆宝马开出来了,开得很快,直接把人家父女撞在了地上。当时我离他们差不多 20 米远吧,看到地上有血,戴着头盔的男人在用手摘头盔,然后摇他女儿,一边摇一边哭。
这时宝马司机也下来看了一下,摸了一下女孩,然后接着上车,发动了车子,又撞了男人和女孩一次,这一次两个人都不动了。把我给吓坏了,立马回家了。没多久小区门口就有好几辆警车过来了,然后我就睡觉了,当时我不敢说这些。
到了第二天早上,上班的时候宝马还是停在小区出口的地方,车子只能从其他地方出来,拉起了警戒线。宝马司机听小区群里的人说关起来了,结果怎么样不清楚,当然有人说这要判好几年。这是宝马司机的老婆也在群里,她说他老公最多判一年,就一个交通肇事,赔偿就行。
大概过了三天,派出所的民警找到了我,说我从监控看我在停车场,希望我讲讲看到的,就这样我去了派出所,他们一边路线,一边让我回忆当天的事。我就把司机停车下来,看了小女孩,又上车,又撞了一次说给了警察听。然后,签完字就回家了。
后来就没关注这些,退出了小区群,过了差不多一年,小区里面有人说,宝马司机判了死刑。说第一次是交通肇事罪,第二天撞过去就是故意杀人罪。都想不通为什么,可能认为人死了赔偿还干脆一点,人没死不知道要赔偿多少吧。后来才知道,女孩是有生命体征的,被撞得当天过了五个小时就去世了,如果没有第二次,女孩还可以活着。
宝马司机,这就是不懂法找死!
【2】、来自网友【大花猫 71373869】的最佳回答:
三十多年前,我们村里的一个赖小子,因为他兄弟多。别人不敢惹他。他父亲又是个酒鬼,喝多了就打他妈和他们。平时和村里的人们相处时,他父亲也是三句话不投机,就抡拳头的把式。因此这个赖小子从小就有样学样,成了人见人烦的捣蛋学生。
有一次,这个赖小子因为拽坐在他前面的一个女生的辫子,被骂了几句。他就怀恨在心——把捅炉子的火箸烧红,乘老师进教室,班长喊起立的时候,他蹲在桌子下面。把烧红的火箸悄悄地伸到前排女生的凳子上。等老师喊坐下的时候,一声刺耳的哭喊传遍了教室里:前排一个女生的屁股被烫伤了,棉裤都着火了……
老师怒不可遏。当众把这个赖小子手里的火箸夺了之后,又顺手赏了他好几个耳光。
因为这件事情,他父亲喝多了酒,又去学校里把校长和几个老师打了。此事惊动了公社干部,最后是公安局来了人,把他父亲拘留了。这个赖小子也被学校开除了。
这家伙不上学了之后,也不学好。小小年纪,就学会了抽烟喝酒。但是挣不来钱,拿什么买烟打酒?他就把目光盯在了村里左邻右舍的房檐下——秋天了,村民们有个习惯。把收获了的红辣椒,乘着辣椒把儿还没有干了的时候,拿针线穿起来。做成二尺多长、七八寸粗的一串儿。挂在房檐下晾着。收回来的枣儿也一样,生枣儿放在炕上,拿做饭的余热炕熟了。同样拿粗针大线穿起来,挂在房檐下。准备过年做油糕时做馅儿用。
这些红枣、辣椒、还有大蒜辫儿,都成了这个赖小子的战利品。他盗窃的工具,是一根盘起来的八号铁丝。一端弯成个勾子。乘着院子里没人的时候,把铁丝捋直了。从高处的钉子上摘下红枣串、辣椒串来,迅速装进化肥袋子。然后拿到附近的集镇上卖了。
后来,他越偷胆子越大。有几次居然跑到外地偷盗去了。有一天,他在邻县的一个山村里,偷人家挂在屋檐下的干豆角串儿和瓜条。只瞅瞅几间房子里都没人,可以放心大胆地偷东西。没想到正往袋子里装山蘑菇时,身后传来了喝斥声:你是谁?干啥呢?
赖小子吓了一跳。转身一看,从厕所里出来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太太,正拄着拐杖,怒气冲冲地喝斥他:年纪轻轻地不学好!有胳膊有腿的人不去劳动,却来偷老婆婆的东西!死不要脸!
本来他完全可以扔下东西,落荒而逃。老太太根本就追不上他。跑了就没事了。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不仅推倒了老人,还凶残地拿起一块石头,把老太太砸死了。
盗窃案变成了凶杀案。经过慎密的侦察,线索逐渐清晰了。公安人员顺藤摸瓜,没有几天功夫,就把这个家伙抓住了。
当时候正好赶上了全国的“严打”活动。这个惯偷和杀人犯,被绑赴刑场,当众枪毙了。
【3】、来自网友【简单明月诗文】的最佳回答:
我身边就有好几个例子,记得高中时候学校一些男同学好勇斗狠经常打架斗殴,与社会上混混勾搭连环,一个高二学生与同学发生口角,然后拿出刀子就照着同学肚子就捅进去了,当时把肠子割开了。紧接着就打车去县医院,医院家长不来又不给做手术,等父母来的时候已经是后半夜了,做完手术就感染最后没救过来,人家父母把学校和医院还有行凶者都告上了法庭。
医院赔款 30W 学校赔款 30w,行凶者判了十多年,我记得我们学校二千多人,交补课费时候每人多交了 150,这钱从我们身上出的,被害的学生据说学习还挺好,唉!一时冲动毁了自己害了别人的命。学校管理也有问题,寝室还有私藏管制刀具的。还有更豪横的直接开车撞人,被撞的家里很有实力,你懂得。人家父母不要赔偿就要偿命,结果判了死刑,都是年纪不大的孩子,一时冲动害了自己害了别人,当年的古惑仔电影坑了多少孩子,以为自己多么多么牛,岂不知到社会上啥也不是,所以孩子教育价值观尤为重要。
【4】、来自网友【高滩雅客】的最佳回答:
上世纪八十年代初,一部武打电影《少林寺》掀起了很多中国人练武的热潮。有的人对这部电影甚至看了 3~5 遍。
我们村有个年轻人,他初中没毕业就辍学了。因为看了这部电影,迷上了的练武,甚至到了痴迷的程度,为了练轻功,甚至平时走路,腿上都绑个沙袋。为了练武,还拜师学艺,学习我们当地峨眉派的武功,练了有几年,有一些身手。
但是,练武不能解决生活问题,看到周围大家逐渐富起来了,后来就放弃了学武。他也琢磨做些小生意,就纠集了几个兄弟做羊肉生意。到农村走村串户收羊,宰杀后再拿到集市上去卖。刚开始还是赚了不少钱,后来市场竞争越来越大。有一次,到乡下收羊,看好的一只羊,不知怎么的,过几天再去,被别人给收走了。逐渐地和市场上的同行产生了矛盾,这个矛盾还越积越深。
终于有一天,这个矛盾激化了。同行过来到他摊子上理论,说了没几句,就横眉怒目地干起架来。这个同村的年轻人一把从后面抱住了过来理论的那个人,箍着了他的脖子。并示意同伴拿刀捅,同伴上来一刀就捅在了心脏上。那人一下就摊倒在了地上,他们一看闯祸了,马上逃走。跑到旁边一个少数民族自治县躲了起来。但是不到一个月,就被抓获归案。
虽然家里托律师和熟人打探,怎奈罪行是光天化日之下,抵赖不得。人虽然不是他杀的,结果被判是主谋,和杀手一起判处了死刑。
很可惜,年纪轻轻的,就这么一念之差,犯下了命案,最终把自己的命都搭了进去。
【5】、来自网友【淡泊法律人生】的最佳回答:
笔者讲一个发生的真实案例。
那应该是 1992 年,当时我刚上初中,早晨刚到学校,班级里就疯传我们学校毕业班的一名同学在下晚自习回家的路上被歹徒杀害了。
当时听到这个消息,我很震惊,内心还半信半疑,怎么可能呢,无冤无仇。没有想到当天学校就取消了毕业班的晚自习,看样子歹徒杀害同学的事情是真的。
接着,公安人员在全县进行大排查,很快就将一名在汽车站急匆匆上车的年轻男子控制,据说该男子当时神色慌张、举止异常,自然引起侦查人员注意,到案后该男子供述了自己残忍杀害下晚自习同学的犯罪事实。
简要案情如下:
同学阿辉下了晚自习独自回家,走在一个下坎处,远处一名骑自行车的男子(嫌犯阿丙)因车速过快,滑倒在地。阿辉看见后就忍不住笑了起来,阿丙顿时火冒三丈、恼羞成怒,冲到阿辉跟前,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对着阿辉的胸部连刺三刀,直至阿辉倒地死亡。
阿丙自知闯下大祸,先在家中躲避二日,听闻大排查的消息,遂准备远走高飞,在车站突见排查的民警,因过于恐慌急于上车躲避,引起侦查人员注意,遂被控制,案件得以侦破。
该案在当地影响极坏,造成群众心理恐慌,尤其对于学校的学生带来极大负面情绪,家长也是忧心忡忡,一时各种传言四起,社会危害性极大。
后来该案经过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阿丙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经过死刑核准程序,阿丙最终被核准死刑。
在执行死刑的时候,阿丙被五花大绑,在武警的押解下被押赴刑场,跟在执行车辆后面的自行车????密密麻麻,围观的人群水泄不通,大家都想一睹死刑犯被枪决的画面。
多行不义必自毙。阿丙因琐事,逞一时之快,持刀行凶,残忍杀害在校学生,后果极其严重,主观恶性极深,社会危害性极大,终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沉重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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