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问题诈骗犯可以私自把赃款退给受害人吗?为什么?一共有 5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星辰心语 717】的最佳回答:
题主问诈骗犯可以私自把脏款退给受害人吗?答案是可以的!如果诈骗犯有良心发现主动退给受害人是可以的!如果受害人已经报案,公安机关已经立案并把诈骗犯拘留,诈骗犯退还受害人钱款必须经过公安办案人员!
【2】、来自网友【凡人闲聊】的最佳回答:
你找嫌疑人家属要求退钱不妥
你说嫌疑人已经刑事拘留了。
没人报警,嫌疑人怎会刑事拘留的?还是有人报警了。
什么是诈骗罪?
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何为数额较大?
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的司法解释:诈骗 3000 元~10000 元,30000 元~100000 元,500000 元以上的,分别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处刑。
诈骗 3000 元以下的是违法,受治安处罚。
诈骗犯罪案件是公诉案件,不是自诉案件,不允许私了。尤其处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更不能要求犯罪嫌疑人返赃,因为还没定案。
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诈骗嫌疑人返赃退回被骗去的钱财。
《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如果犯罪嫌疑人返赃好,取得被害人谅解的,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量刑时予以考虑,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
这个是按一定的程序,在审判之后返脏。而不是受害人直接向犯罪嫌疑人家属要求返赃。
直接找犯罪嫌疑人家属要求返赃,受害人没有力度,犯罪嫌疑人家属不愿接待,也不一定痛痛快快拿钱赎罪。
【3】、来自网友【棱镜说法】的最佳回答:
你好,这个当然是可以的,但是建议向办案机关提出,在办案机关的见证下进行,或者直接交给办案机关,由办案机关转交给被害人。
刑事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主动将赃款赃物退回给被害人,属于“积极退赃退赔”的从轻处罚情节,理论上来说并没有限制是要私下退还是要公开退,但是通过办案机关转交或者经过办案机关见证,同时留下书面的记载,将这个书面的记录材料加入到案件的证据材料中,有利于犯罪嫌疑人得到从轻从宽处理。如果能够因为主动退赔得到被害人的谅解,从宽处理的幅度更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规定: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 30%以下。
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 30%以下。
对于取得被害人或其家属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罪行轻重、谅解的原因以及认罪悔罪的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 20%以下。
【4】、来自网友【铁岭雄关】的最佳回答:
简单的回答一下这个问题,当然可以,诈骗犯在公安机关未立案前,主动将诈骗去的钱财退还给受害人,是悔过自新的表现,应予以鼓励和支持不追究刑事责任。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破案后,能坦白如实交代犯罪事实,主动退还诈骗财物依照刑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予以从轻处罚。
【5】、来自网友【完美海燕 W9】的最佳回答:
这个法律上是允许的,我国制定法律的目的意义,在于对刑事犯罪给予惩罚,并挽回当事人的损失。但是无论如何,即使退还了赃款,还是要受到法律追究的,这不能作为免除刑罚的依据。不过法律规定,主动退还赃款赃物的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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