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问题如何看待男子购 18 瓶酒后发现是假酒,又买 24 瓶上诉获赔近 4 万这件事?一共有 5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崇尚希贤】的最佳回答:
我认为应该支持明知其假而买假。现在抑制假货的渠道有两种,一种是主管部门检查处理,另一种是消费者投诉。主管部门检查,商家有很多办法应对,并且也没有那么多人力经常检查。最有效的渠道就是群众投诉了。法无禁止当可行,我们不该再把群众投诉细分为故意买假和非故意买假。如果真的存在打假专业户,我们应该乐见他们通过打假而过上富裕的日子。因为他们的每一笔收入都是对消费者有利的,是对制假售假不利的。一旦他们靠打假日子难以为继时,就是打假打到无假少假时。有那么一些人客观上帮助消费者,专与制假售假作对,我们应该乐见其成。相反,如果我们限制打假者的行为,最开心的是谁?肯定是制假售假者。因为普通消费者不具备辨别真假的专业知识,买到假货后能够诉诸法律的占比不大。那些专业打假人士都具有“火眼金睛”,他们打假一打一个准。那些制假售假者最怕他们。黑猫白猫,逮住老鼠就是好猫。我们如果剥夺猫逮老鼠的权利,鼠患势必泛滥成灾。
【2】、来自网友【老方同志】的最佳回答:
感谢邀请!
目前,对于打假的行为,法律界有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明知对方卖假而买假,达到获取巨额财物的目的,应当定性敲诈勒索,受到法律追究,因为它是一种投机行为,违反了“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种意见认为,不管打假人出于什么目的,也不管售假人是否“知假售假”,买假人是否“知假买假”,只要买假人买到假,法律就应该支持退货并给予三倍赔偿。售假者不知为假的,应当承担无过错责任,可以追究制假者或前一个售假方的民事责任。
两种意见我都支持,所谓“三倍赔偿”主要是针对食品、药品。食品、药品关乎人的健康,有的甚至能害人性命,对于食品、药品制假、售假行为必须严厉打击。
“乱世用重典,假多应重罚”。伴随着改革开放,公众饱受假货之苦。近些年来,假货少了一些,害死人的假食品、药品也明显减少。但是,假货依然充斥着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依然应当严处重罚。也就是,现阶段仍然应当适用上述第二种意见,即法律应该支持“知假买假”的行为。
待社会发展到“想制假、售假而不敢”,到良心发现“能制假、售假而不想”的时候,也许就应该采用第一种意见了。因为真到“能制假、售假而不想”的地步,多数制假、售假行为可能都是过失。那时再重罚,就真的违反了公平、正义的原则,支持“不劳而获”的“投机者”了。
从目前的法律制度看,明显是采用第二种意见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值得注意的是,打假不能变异,必须依法进行。社会上有些‘打假人”,故意制造“售假货假象”、利用恐吓甚至直接使用暴力等手段索赔,这其实是新的违法甚至犯罪;还有的屡次买假“证据不足”便向“售假者”索要钱物,也很容易被定性为敲诈勒索。
总之,打假有理,法律也支持,但是打假有学问,请勿模仿!
【3】、来自网友【有酒不羡仙】的最佳回答:
一般人买完东西后,顺手就把小票扔了,所以后面发现买到假冒伪劣商品也没法向商家索赔,所以很多黑心商家名目张胆买假货,他们去管他们的假冒伪劣商品给消费者带来多的损失和伤害,只管他们赚黑钱。
本案中消费者明知第一次买到假冒伪劣商品但手上没有证据,只能采用二次购买假货从而达到收集证据的目的,是没有办法中的办法。
本案商家才赔了三倍赔偿金,我是觉的不够,应该让他赔的不敢再卖假货为止。
【4】、来自网友【山东海哥】的最佳回答:
怎么说呢?说是正义也行,说是为了私利也行,这种方式不可取,不应该提倡,毕竟你已经知道是假货了,应该制止,而不是继续购买,你的行为已经触及了道德底线,这是赤裸裸的敲诈,大家曾经看过一个新闻,一个人买了很多面条 说执行标准不对,后来专门解释,人家属于正规产品,最后偷鸡不成蚀把米,自己全部买下,估计那个人的肠子都悔青了。
也不是每次都能成功,一般不支持知假买假,如果你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买到假货,索赔大家支持你,关键你知道是假货继续购买,你的道德有问题,以前王海就是这样做 ,经常接到恐吓电话,搞得他神经衰弱,钱是挣了,但是自己也崩溃了,没有意思,我们支持打假,但是不支持知假买假,大家怎么看。
大家都不容易,也并非故意卖假,也有可能他自己也不知道,这种情况很多,没有多少人故意售假,毕竟成本太高,现在大家的守法意识都很强大,都知道买一赔二,很多东西赔的更多,所以基本没有人以身试法,一般得不偿失,大家说对吗?
知假买假有可能涉嫌敲诈勒索,也是要追究责任的,前几天一个人买了一箱五粮液,他在没有任何鉴定的条件下直接说酒假了,要求赔偿,卖家理直气壮,予以反驳,最后把工商局的叫了过来,经过鉴定酒是真的,最后店家要求赔偿名义损失,最后赔 1000 元灰溜溜的走了,所以很多时候大家还是应该实事求是,这才是真理。
大部分都会经过调查,还事情的真相,不是大家想象的就一定会赔,弄不好会把自己陷进去,所以大家还是要真实一点,别为利益去打假,要站在道德起平线上,大家说对吗?
【5】、来自网友【别小默】的最佳回答:
在北京做生意的时候,就遇到过故意买水洗标不全的围巾等,然后索取大额赔款的行为。
他们通常是一开始分散寻找目标,比如那些小商品,小饰品,围巾帽子那样的小店儿,到处翻看商品标签,寻找漏洞,确定好目标后,再以单位做活动为由,购买相对多的商品,并索要购物小票。
然后,突然翻脸,指出商品标签不合格之处,比如缺少商标,水洗标,执行标准等漏洞,以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为由,进行三倍以上,甚至十倍以上价格索赔,有的人甚至直接报个数,直接要钱,少到一千两千,多到大几千。如果,店家强硬不给,他们就做出给工商部门投诉的样子,吓唬商家,商家心里有短板,一般会吃了这个哑巴亏。
就这样的事,有的小店儿,居然一个月遇到三回,还是同一批人,这群人的理由是:老板开始说话太冲。
那阵子,附近的店铺,小超市人人自危,都很警觉,小超市生怕有过期商品,变得小心翼翼。很多店铺,看到有人翻商品而不买,就紧张到以为“打假”的人来光临了。
这样故意寻找别人漏洞,故意购买有违规商品,寻求高额利益的行为,就是敲诈勒索。这样的人,他的目的就是为了敲诈,绝非伸张正义。有的人,要求按法律规定追求赔偿,无可厚非,有的人,直接就是要钱,利用你内心的短板,进行敲诈勒索行为,这样的人,和出售假货的人一样,都是黑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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