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问题劳动法对长期上夜班的工人,是否有法律上的保障?一共有 4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元山野菊】的最佳回答: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提供安全的生产环境,保障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力,确保劳动者身心健康。
长期夜班违背人的生理规律,不仅不合法,更是对劳动者身体的摧残!
需要连续作业的用人单位应当实行轮班制度。
【2】、来自网友【决胜网】的最佳回答:
有的单位因行业需要,岗位性质,会要安排夜班,于是一些从事夜班工作的人员,有提出若长期上夜班,就劳动法方面是否有所保障呢?
大多人于上夜班还是存在一些抵触的,可如今竞争如此激烈,为了生活上夜班,还是有部分人会接受的。对于长期上夜班人群,于身体方面还是由所影响的,会不利人生理需求。在法律上具以下保障。
行政法规定:怀孕七个月之上女性,用人单位不可安排夜班工作。我国法律于上夜班人员保障这方面,并无确切规定,只是对劳动者的工作时间进行了约束。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需遵守每天工作时间不可大于八小时、平均一周不大于过四十四小时工时制度,保证每周最少休一天。
单位不可面情或变相强迫员工进行加班,若存在加班,要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给予支付加班费。
人保部门规定:因工作性质不同,一些人不得不进行上夜晚工作,但上夜班熬夜相比白班要付出更多体力及精力,于是我国人保部门规定,超二十二小的工作要发放夜班津贴。但是否必须发放或发放标准并无统一。有的单位会象征性发放,因夜班津贴算福利、津贴不属于工资,也可不补贴。
通过以上相关规定,可以看出就关于从事夜班工作的人员,于法律上还需完善,因为毕竟长期夜班,会造成生物钟的破坏,易令人焦虑、心脏得不到正常休息,便增加心脏病风险,导致肾及糖尿病达百分之三十比例,神经衰弱百分之九十。特别女性上夜班长期于灯光下,可加大患癌可能。
【3】、来自网友【祝福每一天】的最佳回答:
感谢邀请,不清楚那时当工人也上夜班,就倒班工人,正工资没听说过,上今日头条涨知识了还有这样说法,因为我们家没有在劳动局上班不懂,就因为无知,早期母亲在高桥街道做临时工作,还在粮库做加属工,都说是五七工,所以我们当儿女不懂我们档案里都没有写上我妈是五七工,知道办五七工跟我妈在一起干活都办上了,我们才谎言大误,跟我妈在一起干活跟我说咋不给你妈办五七工,知道晚了人家不办了
【4】、来自网友【职场老刘】的最佳回答:
关于你提出的这个问题,笔者找了相关的法律法规,2012 年 4 月 28 日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第六条及 1995 年 1 月 1 日颁布的《劳动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工作时间及安排夜班劳动”。
从上面我们可以看出,不能安排夜班是有前提条件的,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两者之一不符合(
这里不考虑怀孕的特殊人群
),则企业可以根据经营需要,可以安排劳动者上夜班。国家虽然没有明确立法对上夜班人群的特别保障,但《劳动法》对工作时间有明确要求,具体如下:
1、《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每天标准工作时间为 8 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 44 小时
,也就是说如果上夜班,也一般上 8 个小时(就是我们经常见的三班倒)
2、《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因经营需要,可以延长工作时间,
但最多不能延长超过 3 个小时,每月不能超过 36 个小时
;
以上延长工作时间也是有要求的,
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加班费,
加班费的标准,如《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平时加班支付不低于 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加班支付不低于 200%的工资报酬,法定假日加班不低于 300%的工资报酬
。”
其实部分省份对上夜班是有支付夜班津贴规定的,具体如下(
以下标准有支付条件的,这里就不一一陈列了)
:
广东省:6-12 元;
陕西省:8-16 元;
河北省:10-20 元;
上海市:2.2-4.4 元。
希望以上答案,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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