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问题对方未以时效抗辩,法官直接以超过诉讼时效驳回,怎么办?一共有 5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赤飞虎运动服】的最佳回答:
十年前的欠条,钱还了,对方说欠条丢了没还我欠条写了一个收条,十年过去了,我的收条也丢了,对方拿欠条起诉我,我以诉讼时效抗辩,法院判我输,还钱,我找到银行,一家一家的打印十年前的转账记录,银行只能打印四年的,十年前的必须到总行申请,这需要 20 个工作日,当拿到转账记录,法院已经判了,转账记录清楚记录已经还款,案件已经上诉到中院,我能不能要求对方赔付我的律师费?能不能起诉对方虚假诉讼?
【2】、来自网友【齐律说法】的最佳回答:
你好,法官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但是被告以超过诉讼时效抗辩的话,原告将丧失胜诉权。你可以以一审法院法律适用错误为由提出上诉。如果一审判决已生效,则可以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申请再审。
【3】、来自网友【王万东法律服务】的最佳回答:
对方未以时效抗辩,法官直接以超过诉讼时效驳回,该怎么办?
根据题示,对方都没有以时效抗辩,然而法官却以超过时效为由驳回。肯定法官违反法定程序,因为法律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就凭这一规定,该裁判就涉嫌枉法裁判。
对于涉嫌违反法定程序和枉法裁判的裁判,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依法可以提起上诉、再审、抗诉的程序维护其合法权益。(案件有问题私信、关注我)
【4】、来自网友【寂夜孤舟】的最佳回答:
这个得搞清楚,到底是诉讼时效还是除斥期间,如果是诉讼时效,对方没有抗辩则应视为对方主动放弃时效利益,那么很显然法官违法了;但如果是除斥期间,这个即便对方没有抗辩,法官也要主动审查
【5】、来自网友【正义 285274518】的最佳回答:
在被告未以超过诉讼时效抗辩,法官直接以超过诉讼时效驳回的,被告以法院适用法律错误为由,在一审法院判决生效前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如果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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