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问题夫妻一方借的债务不还,另一方不承认或未签字的,被法院起诉共同财产如何执行?一共有 2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热点话题评论员】的最佳回答:
你这个表述的不太清楚:
①债权人起初立案的诉状是起诉的个人还是双方呢?
如果起诉个人,那么中途无法追加另一方,如果这个人无财产可执行只能终本结案,后期有财产线索后,再执行即可!
②如果要起诉夫妻双方:那么起诉个人的要撤销,一人一个案由不可能同时立两案。
那么有以下问题要明确,你是否有充分证据,证明这个债务属于双方共同债务。
①是否用于共同生活开支
②是否用于共同生产经营
③夫妻双方是否表达过有共同还款意愿
所以综上几点,看似简单,但要取得有效证据也不容易,不能仅凭自己主观想法去立案。被告也有抗辩举证的权力。如果双签就没这么麻烦。所以既然单签起诉了一方,再起诉另一方意义不大。一般做为女方基本不会参于丈夫的借款过程中来,你没有实际证据。
那么你要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就很难,除非妻子愿意共同偿还。
另外:任何正常的夫妻俩不可能眼看另一方被执行有财产而不共同偿还的呀,是不是债权人在处理时太过极端,变成“赌气债”,这个要把握好度。
各自退步妥协,才是唯一解决办法,不然一方生活经营处处被限进退两难,一方一直在取证找线索的路上。祸不及妻小,还是网开一面较妥当。毕竟目前没人愿做老赖!双方也应为各自在日常生活及经营的行为负责。
【2】、来自网友【智者陈大壮】的最佳回答:
【律师点评】个人债务?想执行共同财产?可以!你可以拿一半,对方配偶留一半!就是那么简单!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夫妻一方借钱不还,另一方没写借条也没签字,更加不承认,这种情况确实非常普遍。随着这些年,大家越来越懂法律,也渐渐了解了个人债务与夫妻共同债务的区别,这个时候大家就开始纳闷了:“夫妻个人债务,可以执行共同财产吗?”
其实这个问题很简单:可以!为啥?执行律师给各位细细道来: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个人财产?共同财产?都一样!
既然欠了钱,那就该把自己的财产拿出来,还给借款人。一个人名下的财产既包括单独所有,也包括共有。从法律上来看,都是属于个人的财产权益,都应该拿来还钱。
社会中,大家普遍都会有这些财产,单独所有的包括:个人婚前财产(婚前购置的房屋、车辆、大额资金等等)、个人生活物品、人身损害赔偿、军队转业补偿金等等。共有的财产包括:婚后共同财产(婚后购置的房产、车辆、收入等等)、遗产、共同购置的房产、车辆等等。
单独所有的财产,应该拿来还债,这一点大家都明白!那么共有财产能否拿来还债呢?当然也可以!
打个比方,A、B 合伙买了套房,房子价值为 200 万元,约定一人一半。那么双方各自享有 100 万的产权,A 欠了别人钱,因为 A 享有房子的财产权益,所以 A 的 100 万得拿来还债。
所以如果房子卖掉了,B 可以拿走 100 万,剩下的 100 万则需要用来还债。
共同财产?只能还共同债务?笑话!
有的人说,“夫妻共同财产,只能用于偿还夫妻共同债务!”这其实是个天大的笑话。为啥?
这种观点的意思是:共同财产只能用来偿还共同债务。咋一听非常有道理!但是仔细想想你会发现不对头!如果法律真的是这个样子,那当“老赖”可简单了,把所有的财产都搞成共有的不就得了?
房子?共有!车子?共有!收入?共有!如果共有财产不能执行,那我倒想问问各位:你还能执行啥?所以“共同财产只能偿还共同债务”这是个荒谬的理论。
而且最高院关于执行阶段如何处置共同财产还是有司法解释的!也就是说,最高院不仅认可共同财产可以还债,还教你怎么做!
配偶:凭啥卖我房子?这叫代位权!
讲到这里,估计“老赖”的配偶要跳起来了:“我的房子!只有我能卖!”不对!你们共有的房子!你也能卖!你配偶也能卖!你欠了钱?还不卖?债主急了!替你卖!这在法律上叫做代位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
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
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
也就是说,如果老公老婆一方欠钱不还,有套房子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话,你可以打官司。要求法院把房子分割、拍卖。房子变现后,欠债那一方的拍卖款,就得还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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