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问题在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已过去一年半了,强制执行是永远有效吗?应该怎么办?一共有 2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用户尹海涛】的最佳回答:
在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已过去了一年半了,强制执行是永远有效吗?应该怎么办?
我以为此种执行属于人民法院的“非诉执行”。即不是通过人民法院民事诉讼后的执行。而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裁定准许的执行。
行政机关对被执行人调查取证,确认有行政违法行为(此案涉嫌虚假宣传)。行政机关依据相关法律对被执行人予以行政处罚。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可以申请行政处罚机关的上级行政机关予以“复议“:亦可在人民法院予以诉讼。称之为“可诉可议”。假若是不复上级行政机关的行政“复议“结果亦可诉讼。
本案行政机关相对的当事人并未“复议”与“诉讼“。六个月后,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亦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立案后,审查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有两个结果。准许执行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或不准许。其间,人民法院组织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相对的当事人听证。人民法院主要审理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由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举证。
人民法院审理后,准许执行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即开始对被执行人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执行中,可以查封、冻结、划拨、评估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亦可对被执行人的人身和住宅予以依法搜查,甚至司法拘留被执行人。或将被执行人列入“黑名单“,限制其“高消费“。
人民法院穷尽执行措施后,由于被执行人暂无执行能力,本案可以裁定“中止执行”。被执行人经济状况有所好转后可以恢复执行。或是说此法定义务为“终身“义务,执行完毕后为止。被执行人应当全面履行法定之义务。
【2】、来自网友【范红兵律师】的最佳回答:
只要申请了法院执行,法院出具了受理案件通知书,这个案子就进入了执行程序。进入了执行程序,这笔债务就永远有效,不受时间的限制。你只需要保留这份法院的执行受理案件通知书,这笔债务在没有追索到以前,永远有效。
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后,会依照法院的职权,从自己的系统调取被执行人的房子,车子,账户等有关情况,这是应有尽有的。如果这些有可供法院执行的话,法院会采取执行措施。法院通过自己的系统查询了对方的财产状况,如果没有财产且在你自己不能提供财产线索的情况下,法院会做出终本裁定,等以后有财产的时候再执行。法院对案件执行的期限是六个月,也即是六个月需要执行完毕。
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下,也即是对债务一再地拖延、拒绝的情况下,作为债权人应当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通过起诉和执行,让这个债务得以执行;即使这个债务通过法律程序不能执行的情况下,也使自己的债务有了法律的保护,长期有效,不至于丧失自己的权利。这是一个债务有效的管理方法。这种情况下,在实践中最后收回钱的可能性永远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