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问题丈夫死了,没到退休年龄,现在社保能不能退出来?一共有 2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燎原杂谈】的最佳回答:
不但可以退出来,而且还能有丧葬抚恤补贴!
第一,如果交的是居民养老保险:
居民养老保险的最大特点就是保费,包括利息及财政补贴全部计入个人账户,那么,如果参保缴费后身故,首先,
个人账户
储存额可以全部由继承人继承
。换句话说,就是你的保费可以完全返还,当然财政补贴不能退给你。其次,
还可以获得一次性
丧葬补助金
,
标准是 500 元到 6000 元不等,因为各地方规定标准不同。比如上海是 6000 元;北京,深圳是 5000 元;一般地方是一两千元。
第二,如果交的是职工养老保险:
参加职工养老保险身故后,将有个人账户和丧葬费及抚恤金共三笔钱可以领取。首先,
个人账户
余额有多少,就可以继承多少;其次,
丧葬费
是上年度全省居民可支配月收入的两倍;
最后,
抚恤金
的标准:(
基数是当地居民月可支配收入计算)
缴费不满五年的,给三个月;满五年不满十年的,给六个月;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给九个月;满 15 年以上的,每多一年,增加一个月,但最多不超过 24 个月;退休后每领一年养老金的,扣减一个月;但 15 年及以上者,最低不能少于九个月。
总之,我可以负责的告诉你,当事人参保缴费后身故,不但可以退保,而且还有丧葬补贴。具体分居民养老保险和职工养老保险两种。其中居民养老保险原则上保费 100%退返,但丧葬补贴一般 1000 元左右,按各地规定执行;而如果是职工养老保险,那不但可退返个人账户余额,还可以领取两个月的全省居民月可支配收入的丧葬费,并且还有按缴费年限计发的抚恤金。
建议:当事人身故后三个月内,尽快由继承人带上相关证件去当地社保办理领取手续,明白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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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来自网友【暖心财经说】的最佳回答:
参保人去世以后,其家属可以按照有关规定领取有关遗属待遇。并不是说把过去简单的社保退钱或者转由家属享受。
有关遗属待遇主要有:
第一,个人账户余额,主要实际上主要包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
有关账户余额都是参保人逐渐积累的,比如说养老保险是按照缴费基数的 8%每月积累,一般只有退休才能够领取。当然,去世以后可以继承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余额,当地实施门诊共济机制以后,是按照缴费基数的 2%每月积累。一般是只能用于定点医保机构的指定医保消费使用,当然参保人去世以后,这一部分是可以作为现金返还的。
注意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都有记账利息,有关记账利率并不一样。
第二,丧葬补助金,这部分待遇是用于帮助参保人家属安葬参保人的待遇,属于补助类待遇。一般含义上讲,就是定额发放,不退不补。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的丧葬补助金,全国统一为去世上年度所在省份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倍,依据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
第三,抚恤金。也是以去世上年度所在省份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缴费年限确定发放月数。一般分为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没领养老金就去世,就属于在职人员。
对于在职人员来说,缴费年限不满 5 年的发放三个月。
缴费年限满 5 年不满 10 年的,发放 6 个月。
缴费年限满 10 年不满 15 年的,发放 9 个月。
缴费年限满 15 年以上的,每缴费多一年,发放月数增加一个月。但是缴费年限满 30 年以上的,按照 30 年计算,即最多发放 24 个月。
不过还有一个特例情况,缴费年限不足 5 年时,丧葬费和抚恤金待遇不得超过个人缴费之和。
这就是有关规则,希望能帮助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