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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找内奸为由突查员工手机,擅自恢复员工电脑已删聊天记录,单位是否有权查看员工隐私?如何看待?

十万个为什么 空空 2024-11-12 09:04:46 28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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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找内奸为由突查员工手机,擅自恢复员工电脑已删聊天记录,单位是否有权查看员工隐私?如何看待?
一共有 5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老船长 285704493】的最佳回答:

当然有权查了

【2】、来自网友【沧海 1966889】的最佳回答:

任何公司都没有权利检查员工的手机和电脑,更没权利恢复员工电脑已删除的聊天记录,更不能以员工不配合检查就开除员工。这个公司涉嫌侵犯个人隐私的行为,以不当理由开除员工违犯劳动法。其员工可以走法律程序,要求其公司道歉和赔偿。

【3】、来自网友【知足常乐 0724】的最佳回答:

公司以找内奸为由突查员工手机,擅自恢复员工电脑已删聊天记录,单位是否有权查看员工隐私?如何看待?

答:这样的小作坊公司的一些人自以为自己聪明,据民法典不顾,自以为是事,最后会变为:“聪明反被聪明误”。好的正规公司里面都有严格的保密协议和保密设备,一般人是无法复制粘贴内部机密资料的,内网你连互联网都无法访问。再者,你访问的图片资料是有痕迹的,查起来非常容易。

公司以查找内奸为由,擅自恢复员工电脑已删除的聊天记录,是一个非常可笑而不懂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的[个人信息的定义],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除非公司内部有国家安全信息被出卖,公司向人民法院起诉,由国家安全机构来调查,那么是可以查看所有的聊天记录的,除此之外,公司的任何人是无权恢复聊天记录查看的。如果公司这样做了,员工可以一纸诉状到法院起诉公司。而公司的所作所为对人民法院来说,法院则是不予理睬不予采信的。

在个人信息安全这一问题上,我国法律中保护的立法倾向十分明晰。早在 2018 年就已经正式实施《民法总则》,就对个人信息安全问题有所规定。其中《民法总则》的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我国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安全受到法律的保护,非信息主对于个人信息的获取,必须确保通过合法途径获得,同时也不得非法使用、收集、加工、买卖他人的个人信息,也不得在未经信息主同意的前提下对他人的个人信息进行公开、转让等。

以下是自己通俗易懂的解释:公司配给员工的电脑、手机使用,即便是脱离该公司,公司也无权恢复聊天记录等。因为工作电脑、手机的这些工作信息,属于个人隐私权的范畴,工作电脑、手机虽然为用人单位配发,用人单位拥有工作手机的所有权,但在劳动者经许可使用该工作手机的过程中,所形成的涉及工作、生活、人际交往的微信记录,通话、信息等,也属于个人隐私,享有未经本人许可,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权利。

因此用人单位未经同意,不能自行恢复工作手机的信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管理和监督应当限定在合理的范围内。如向劳动者配发通讯工具、办公设备时,为明确仅限于工作用途,对于上述设备数据的获取,应当向劳动者履行告知义务,必要时应当征得劳动者的书面同意,充分尊重并保护劳动者的隐私权。

【4】、来自网友【中国情】的最佳回答:

每个人都有隐私权,只有执法机构的相关人员才有权利这样做。

【5】、来自网友【绿叶 237685690】的最佳回答:

乱象丛生

以上就是关于问题【
公司以找内奸为由突查员工手机,擅自恢复员工电脑已删聊天记录,单位是否有权查看员工隐私?如何看待?】的全部回答,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内容收集于网络仅供参考,如要实行请慎重,任何后果与本站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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