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问题在国企无固定期限合同代表什么?一共有 5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非著名律师强哥】的最佳回答:
代表现在有个工作,其他的啥也代表不了,以后该开除还是开除
【2】、来自网友【视职场】的最佳回答:
根据题主的这个问题,可以看出您对国企无固定期限合同,还不是很了解其到底有何作用与好处!我也看了其他朋友的回答,发现有不少人,也没有真正理解透彻。因此,我将借此机会向各位职场朋友说说此问题。
一、什么叫无固定期限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凡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产生劳动雇佣关系,就必须要签订劳动合同,其目的是为了明确劳资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更好的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根据劳动雇佣时间的长短关系,而将劳动合同分为期限合同(以前叫临时合同)、固定期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以前叫长期合同)
《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
这里应注意“
无确定
”“
终止时间
”,两个修饰限制的词语,它表明了
劳动者是可以一直在该用人单位工作到退休,当然这也只是理论上的表述!要想实现这一点,肯定是会有一些具体条件得满足。
这点后面再说!
因此,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第 1 个好处:保障劳动者工作的稳定性与持续性,简单点说就是劳动者不容易失业。
二、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签订有哪几种情形。
《
劳动合同法
》已经非常明确的规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主要有 3 种情形,其中第 3 种,只是被视为无固定期限合同。
1、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3、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这主要是为了更好的保护那些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
三、无固定期限合同,在用人单位裁员和招录中的作用。
1、拥有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劳动者,在面对公司裁员时,可以享受优先留用的权力。
《
劳动合同法
》第 41 条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
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2、拥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裁员公司重新招收员工时,享有优先被录取的权利。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
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也就是说拥有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劳动者,在面对企业裁员,或者是招重新招录新的员工时,他们都享有优先的权利。
注意:无固定期限合同劳动者还享有一种特别权利。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举例说明一下。
张三在 a 公司,工作了 12 年,已连续签订了 4 次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在第 3 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就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
因此张三完全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从第 7 年开始,每月支付自己双倍的工资收入。当然用人单位可能只愿意,从第 11 年开始支付其每月双倍的工资。
通常情况之下,有关部门的裁决,会以连续两次签订劳动合同开始计算。也就是说从第 7 年开始,就应该支付劳动者每月双倍的工资。
四、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国企里意味着终生稳定的工作。
通常情况来说,在国企里拥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只要不触犯原则性的大问题,犯一些重大的错误,几乎能够确保自己工作的稳定,没有什么失业的风险。
这比那一些固定期限合同的劳动者来说,他们工作的稳定性要强得多。比如那一些固定期限合同的劳动者,只要在劳动合同到期以后,存在着被用人单位解聘的可能。
此时,
如果用人单位解聘了这种固定期限合同同的劳动者,那么用人单位只会给其支付,一年 1 月的经济补偿金。
对于那些无固定期限的劳动者,如果用人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他们就可以得到每年两个月的月工资经济赔偿金。
所以,如果按正规的解聘途径执行,那么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劳动者,比其他的劳动者得到的经济补偿金要高得多。
无论在什么样的企业单位里的劳动者,都应该重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能忽视和小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给自己带来的权益与保障。
只要有条件和机会,能够签订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就最好是一定要签订,毕竟这对我们来说是一种很好的保护措施。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给你帮助。
以上分析,仅供参考,希望我的回答能够给你一点帮助。若有兴趣,可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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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来自网友【游戏人超超】的最佳回答:
根据题主的这个问题,可以看出您对国企无固定期限合同,还不是很了解其到底有何作用与好处!我也看了其他朋友的回答,发现有不少人,也没有真正理解透彻。因此,我将借此机会向各位职场朋友说说此问题。
一、什么叫无固定期限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凡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产生劳动雇佣关系,就必须要签订劳动合同,其目的是为了明确劳资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更好的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根据劳动雇佣时间的长短关系,而将劳动合同分为期限合同(以前叫临时合同)、固定期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以前叫长期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这里应注意“无确定”“终止时间”,两个修饰限制的词语,它表明了劳动者是可以一直在该用人单位工作到退休,当然这也只是理论上的表述!要想实现这一点,肯定是会有一些具体条件得满足。这点后面再说!
因此,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第 1 个好处:保障劳动者工作的稳定性与持续性,简单点说就是劳动者不容易失业。
二、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签订有哪几种情形。
《劳动合同法》已经非常明确的规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主要有 3 种情形,其中第 3 种,只是被视为无固定期限合同。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这主要是为了更好的保护那些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
三、无固定期限合同,在用人单位裁员和招录中的作用。
1、拥有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劳动者,在面对公司裁员时,可以享受优先留用的权力。
《劳动合同法》第 41 条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2、拥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裁员公司重新招收员工时,享有优先被录取的权利。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也就是说拥有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劳动者,在面对企业裁员,或者是招重新招录新的员工时,他们都享有优先的权利。
注意:无固定期限合同劳动者还享有一种特别权利。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举例说明一下。张三在 a 公司,工作了 12 年,已连续签订了 4 次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在第 3 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就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
因此张三完全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从第 7 年开始,每月支付自己双倍的工资收入。当然用人单位可能只愿意,从第 11 年开始支付其每月双倍的工资。
通常情况之下,有关部门的裁决,会以连续两次签订劳动合同开始计算。也就是说从第 7 年开始,就应该支付劳动者每月双倍的工资。
四、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国企里意味着终生稳定的工作。
通常情况来说,在国企里拥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只要不触犯原则性的大问题,犯一些重大的错误,几乎能够确保自己工作的稳定,没有什么失业的风险。
这比那一些固定期限合同的劳动者来说,他们工作的稳定性要强得多。比如那一些固定期限合同的劳动者,只要在劳动合同到期以后,存在着被用人单位解聘的可能。
此时,如果用人单位解聘了这种固定期限合同同的劳动者,那么用人单位只会给其支付,一年 1 月的经济补偿金。
对于那些无固定期限的劳动者,如果用人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他们就可以得到每年两个月的月工资经济赔偿金。
所以,如果按正规的解聘途径执行,那么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劳动者,比其他的劳动者得到的经济补偿金要高得多。
无论在什么样的企业单位里的劳动者,都应该重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能忽视和小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给自己带来的权益与保障。
只要有条件和机会,能够签订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就最好是一定要签订,毕竟这对我们来说是一种很好的保护措施。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给你帮助。
【4】、来自网友【职场敬心说】的最佳回答: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凡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产生劳动雇佣关系,就必须要签订劳动合同。目的就是明确劳资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能够更好地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所以一般我们新入职到一个单位的时候,单位都会跟我们签订相关的劳动合同,这也是国家的要求。尤其是针对于一些像机关、事业单位、国企这种比较正规的企业,一般会严格遵守国家对用人单位的要求。那么在国企中签订无固定劳动合同需满足什么条件?在国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代表什么?下面结合以上问题,跟大家具体聊一聊关于无固定合同的哪些事儿?
一、在国企中签订无固定劳动合同需满足什么条件?
在国企,签订劳动合同这是一个非常普遍的事情,因为这是国家的相关要求。但是稍微留心的人可能会发现,每个人所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性质是不一样的。
有的是按照一定的期限签订劳动合同,
比如从 2017 年 3 月 1 日-2020 年 3 月 1 日,
在劳动法中我们也叫做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的是按照项目结束的时间去签订,也叫做
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临时劳动合同)
,还有的是单位与我们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我们把它就叫做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了。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在这里需要注意两个关键词:“无确定”“终止时间”,简单来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指的就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再约定具体的劳动合同截止期限。但这并不代表着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后,我们就不会被辞退,从此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如果个人工作不胜任、失职或者由于个人原因给单位造成重要名誉、经济损失的,单位一样可以辞退我们。
一般情况下,想要签订无固定劳动合同一般有以下四种情形:
1、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自用工一年起,如果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则视为已经与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二、在国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代表什么?
事实上,对于国企而言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是一个太过稀奇的事情。因为只要我们达到一定的工作年限,单位人事基本上都会通知我们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对我们个人来说,还是有一定的帮助的。
(一)代表企业对我们日常工作的认可
前文已经提到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在某一种程度上可以证明我们在同一单位已经累计了一定的工作年限。这本身也是企业对于我们日常工作的一种认可。对于国企来说,如果我们不符合公司用人需求的话,一般不会拖到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时。这其实对我们劳动者来说,在同一家企业工作了这么久本身也是值得骄傲和记念的一件事情。
(二)代表保障我们工作的稳定性,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发生一般不会失业。
虽然在国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人会比较多,但是在某种程度上也能保障我们工作的安全性。首先,如果不是我们本人原因给公带来相关重大损失的基础下,如果企业辞退我们的话,是需要支付相关的经济补偿金的。如果涉及到违法解除,比如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在医疗或者哺乳期内的情况,是需要支付赔偿金的。赔偿金的标准为经济补偿二倍。所以在我们不犯错的情况下,一般国企单位是不愿意解除我们的,如果我们本人原因,甚至是可以干到退休。这也是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最大的区别-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要比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多支付 2 倍的补偿金。
(三)如果国企因经营不善导致裁员,无固定期限合同劳动者必须优先留用,如果不得已裁员,待经营情况好转后,要优先录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员工。
简单来讲,如果我们所在的国企出现大规模裁员的情况,那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一定是最后一批裁员的人。如果等到企业经营情况好转了需要用人的时候,那么也一定要第一时间询问无固定期限的劳动者,看是否有重新回到工作岗位的意愿。如果有,要优先录用。
综上所述:
对于国企来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代表着公司对我们工作的认可,同时对于劳动者来说也代表着拥有一定的工作安全感,一般情况下在国企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基本上就不会被企业辞退了。但是对标于一些私营企业来讲,由于其不稳定性,所以很多私营企业一般都不愿意跟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我们日常也要留意,在满足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四种情形下,如果用人单位不主动提出我们也要主动与用人单位协商尽快签订,这也是对我们就业安全的一种保障。
大家所在的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人多吗?你们认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就能有职业安全感了呢?
欢迎留言,我们共同探讨!
以上就是我对于这个问题的看法,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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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来自网友【大郑聊社保】的最佳回答:
在正规的国企或者说正规的企业(民企、外企),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实说明不了什么。这话听着是不是很扫兴,事实就是如此。为什么呢?物以稀为贵。
我知道的一个国企,很正规,因为集团属于上市公司,他们做事比较守法,也就是说,只要职工符合了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公司员工都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既然是大家都签了,你觉得还稀奇吗?物以稀为贵!
但是,
假如是在不正规的企业
(国企、外企、民企),如果能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这个就有点价值了,别的不说,有一点可以确认,这家公司很看重你。
在不正规的公司,即便员工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也不签,仍旧是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这种单位,只有是非常重要的员工才会获得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殊荣。物以稀为贵!所以,此类员工一般会受到额外照顾,比如加薪、晋升时。
再就是,劳动合同法规定,裁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人员。
好了,再说两个其他问题:
1、什么情形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同于铁饭吗?
下面详细说说上面两个问题。
▶ 三种情形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主动签订,劳动者同意签订,就可以签订,这是最简单的一种清新,没有其他套路,就是这么直接。
2、符合法定条件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
职工只要符合上图三种情形
之一
的,可以主动提出续签劳动合同,并且可以自己决定是固定期限还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看看,劳动合同法是多么体贴入微,可惜,很少有人知道这条规定,这个也不怪大家,毕竟大家也不是搞法律或者做劳动关系工作的。但是,你今天看到这里,我告诉你了,你就要记住。
不过,关于图中的第三条,这个实践中有两种意见(仲裁、法院):
一种认为,只要签订过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得续签并且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单位决定续签第一次劳动合同时已经决定了今后的走向。
第二种认为,签订完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三次再续签的,才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二种意见的原因是,图中第三条最后加了一句话“续订劳动合同的”,也就是说不续签劳动合同,职工就无权提出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两种意见无所谓好坏,整体来说,第一种意见对职工更有利一些。现实中,执行第一种意见的多。
注意:出现了法定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后,单位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单位属于违法,单位应支付两倍工资(从应当签订那天开始计算)。
3、单位超过一年未与劳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法律视为双方已经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关系(事实关系),应及时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等于铁饭碗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没有约定什么时候到期的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单位不能以劳动合同到期为由终止劳动合同。正常的理解就是,可以工作到单位倒闭或者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可以终止也可以不终止),或者办理退休手续。
但是,劳动合同法中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还有很多,例如:
❶ 职工违纪违法,被单位开除。
❷ 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解除,既然是协商,职工可以拒绝。
❸ 职工出现劳动合同法第 40 条规定的情形(无过错性解除),如下图。
❹ 经济性裁员,前面说了,理论上是要先保留签订了长期劳动合同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人。
❺ 其他非正式手段,以逼迫当事人主动辞职为目的。这个办法是企业最常用的,杀人于无形,让你主动投降,单位不用背负骂名也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总之,能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职工都是幸运的,因为这说明两个问题:
1、你们单位很重视你(殊荣);
2、你们单位很正规(单位按法律办事)。
以上就是关于问题【在国企无固定期限合同代表什么?】的全部回答,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内容收集于网络仅供参考,如要实行请慎重,任何后果与本站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