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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兄弟姐妹让你心寒了,你会怎么办?

十万个为什么 空空 2024-11-15 05:59:27 29次浏览

关于问题你的兄弟姐妹让你心寒了,你会怎么办?一共有 2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书写人间情】的最佳回答:

50 岁女子,唯一的儿子突发疾病去世,相关事宜都交给妹妹处理,结果,妹妹失误,导致姐姐错失 120 万,姐姐强行住进妹妹的房子 5 个月,姐妹打了 3 场官司,老母亲苦笑:我管不了

这天,29 岁的王明,工作了一天,在回家的路上,突发疾病,昏倒在方向盘上,被路过的好心人送到医院,可惜还是晚了一步,王明来不及跟家人告别,就这样离开了人世。

王明是家里的独子,父母面对这突如其来的噩耗,除了哭还是哭,连儿子的丧事都是李娟的妹妹李云帮着料理。

办完侄子的丧事,李云又帮着在家整理他的遗物,无意中在抽屉里发现了一份金额为 120 万的保险单,让她大吃一惊,她急忙将此事告诉了姐姐。

李娟大字不识几个,她的丈夫刚经历丧子之痛,也没有心思去弄这些东西,李云在家中排行老二,她念过中专,能说会道,夫妻俩人委托她去保险公司协商。

可是让李娟万万没想到的是,到最后他们一分钱都没有拿到,保险公司不愿意理赔的原因就是因为他们签了拒绝“尸 检”的协议书,李娟夫妻追悔莫及,儿子不在了,这 120 万多少也是一点安慰,结果却失之交臂,他们懊恼不已。

最开始,李娟夫妻还以为是他们糊里糊涂签的字,也只能无奈接受现实,等清醒过来后,越想越不对劲,这么大的事,他们怎么就那么糊涂呢,至始至终好像也没有工作人员说起这件事。

后来,他们去保 险公司申请查看那份签字不同意的协议书,发现上面只写了“不同意”三个字,但是并没有签名字,这就奇怪了。

李云说:“或许是你们签了,忘了写上名字。”

直到某天,李娟看到签字时别人拍下的相片,上面虽然没有人脸,但是能看得出签字的人穿了一件格子外套,而李云正好有一件这样的外套。

李云最开始否认那个人就是自己,李娟觉得证据确凿,妹妹还要狡辩,分明就是心虚,怀疑她是见钱眼开,可能跟保 险些公司坑他们,害得他们一分钱都没有拿到,就是从中拿了好处费。

李云不承认,最后姐姐将她起诉到法院,要求她道歉赔钱,李云事后虽然承认,但却说自己并不知道签不同意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她也是被利用了。

现在侄子的尸 体已经火化,也没有办法再证明究竟是自 杀还是因病去世,因为那家公司不愿意理赔,姐姐拿不到一分钱,让妹妹自掏腰包补偿给她。

李云自然不肯,并且坚持说自己没收过一分好处费,她并不是故意要这么做。 姐姐一气之下,带着两个孙子和前儿媳妇一家人搬到李云的房间,并在大门上写字:“此套房子有争议不能出租买卖。”

屋内的墙壁上也到处写满了红字:“你良心能安吗?你还我 120 万……..” 总之李云被姐姐一家给赶出来了,而且还把她的衣服剪烂,扔掉,甚至连电视机都给砸坏了。

李梅痛失爱子,又遇上这样的事,情绪非常不好,一开始大家不知道这 120 万还好,也就接受了现实,可是自从知道这原本触手可得的钱没了,他们的心情就没有一天好过,想想就痛心。

王明的前妻也很是气愤,她跟王明因为感情不合一年前离婚,两个孩子都归她抚养,谈了几个男朋友,都嫌她负担太重,不想帮忙养孩子,前妻本来跟王明商量好要复婚,以后共同抚养两个孩子,现在两个孩子的父亲没了,这笔钱多少还能帮他们度过难关,结果被小姨给整没了,能不气吗?

这天,前妻和李娟因为此事,先是相互对骂,后来扭打在一起。李娟见儿媳妇被打得披头散发,她也加入了,对着李云连扇了几个耳光,你赔我钱,枉我这么信任你,你居然能做出这样的事,你怎么是那样见钱眼开的人。

李云一个劲地解释,自己真的就是随便签的字,根本没有想那么多,她也很自责,但是不管怎么样,这件事也不能全部由她来承担,她愿意给姐姐 10 万精神损失费,就当是她赔礼道歉,但是李娟认为太少了,这与她的 120 万比起来相差甚远。

她们五个人硬是在妹妹家里住了 5 个月,无家可归的李云只能回到娘家,对母姐妹俩的矛盾,80 岁的母亲说这就是李云的错,是她太糊涂,拎不清楚。她也曾去劝说大女儿,原谅妹妹的无心之过,适当地给一点赔偿就算了,但是刘娟很生气,认为母亲太偏心,还把她给赶出来。

对于如今的局面,母亲也不知道该如何去化解。

这天,刘云打电话到电视台寻求帮助,希望记者能够从中调解她们的矛盾,李云在姐姐面前,态度还算比较诚恳,一再发誓自己真的是一分钱好处费都没有拿,李娟和儿媳妇都不相信,特别是儿媳妇,认为一般人都不会做出这样的事。

小姨就算是再亲,也没有权力去决定这么大的事,至少要和当事人商量一下,她问都不问,就这么把字签了,这明摆着就是另有隐情。

究竟是怎么回事呢?还得找到保 险公司弄清楚,刘云说当时她们拿了一叠资料文件让她签字,她没有听清楚是什么回事,这些人避重就轻,明知道她不是死者的近亲属,还让她签上:不同意 。并且连名字都没有要求她写,自己全程都蒙在鼓里的,直到后来,他们拿出这份文件拒绝赔钱,只拿了 10 万。

其实之前,刘娟也曾起诉这家公司,他们认为王明极有可能是自 杀,因为生前欠了 110 万,而且车内还有一瓶农药,胃里检测出毒 物,但是因为没有进一步做尸 检,究竟是什么情况已经没有办法鉴定。

为什么当初这么大的事,不跟死者的父母说呢?他们解释是工作失误,他们的意思即便是刘云没有签那个字,如果证实不是意外,而是轻生,那也赔不了钱。

说来说去,刘云听到这话总算心里宽慰不少,两姐妹在记者的陪同下,一起去咨询了律师帮她们分析,人已经火化了,现在拿不出证据说不清楚,要想那家公司赔 110 万那是不可能的事,几乎没有胜诉,从他们的描述中从来看,李云是真的掉进她们设下的圈套,故意不把事情说清楚,哄着她签字,不存在一起合伙的可能性。

事情既然已经发生,李云作为一个成年人也愿意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任,她愿意拿出 30 万,算是对姐姐一家的精神损失费,如果她们还是不同意,她也没有办法了,李云失声痛哭,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也很难受。

在调解员的劝说下,姐姐终于愿意原谅妹妹,跟她握手言和,当天,她们一家就搬走了,并且承诺会重新给墙上刷一层白灰。

姐妹两人闹了这么久,其实到最后是两败俱伤,李娟原本跟丈夫经营一家小包装厂,自从为了这 120 万,夫妻两人也无心工作,生意也不做了,就想着怎么找妹妹要回这笔钱,而妹妹这段时间,由最初的自责到最后的崩溃,她也感觉很委屈,她本是一番好意,结果却被姐姐一家人误会。

结语:

你的兄弟姐妹让你心寒了,你会怎么办?

这对姐妹之间的矛盾,还真是世间罕见,我想无论换作是谁,一开始都可能会觉得这妹妹就是有私心,这么大的事,她居然都不跟姐姐商量,也不问清楚究竟是怎么回事,就随便签字,作为一个成年人,她确实是做了一件糊涂事,一个成年人糊涂到这种程度谁会信呢?

人就是这样,有时候喜欢把简单的事复杂化,姐姐把一切责任都归咎到妹妹身上,并且认为妹妹见钱眼开,背叛了自己,从而导致姐妹彻底翻了脸,如果真是这样,妹妹的所作所为确实让人寒心,值得欣慰的是,她并不是这样一个人,整件事她也是在被别人利用,也算是一个受害者,但凡她有够长个心眼,也就不会有这样的事发生,所以她得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任。

不管你是好意也好,无心也罢,每个人做事都要有分寸感,不要去替别人拿主意,摆正好自己的位置。

兄弟姐妹之间闹也好,打也罢,只要彼此能够相互理解,总有一天会握手言和,什么是兄妹手足之情,我想这句话就是最好的答案:“我虽然不能原谅你,但我还是会帮你。”

【2】、来自网友【美丽的丁香】的最佳回答:

说起来很心寒,我们已经断绝来往十几年!

一个哥俩姐都比我大很多,我是家中最小妹,就我条件好,单身带个女儿,我父母都是我送走的!母亲九年脑血栓没用哥姐花一分钱,其中还帮助哥姐许多,母亲去世后却被哥哥骚扰 6 年,在狠毒嫂子的挑唆下,女儿和我受到严重的伤害,那时的我精神已经崩溃到近乎失语,每看到二路车都恶心!!那时就是一个心思,整理资料上中央电视台道德观察,找亲戚邻居打证实,一个月瘦了 30 斤,三天不吃不喝,把一生的眼泪哭干了,嘴里念叨着哥哥姐姐我那么爱你们,为什么这么伤害我!经历半年时间调整,有一天洗澡突然瞬间清醒,让自己放下,把所有烦恼放到博客里!!!

人的一生真的很不容易,孝顺父母天经地义,被邻居说你家就你一个好人,很幸福,那时的心思就当父母养我自己了!想起来都不可思议,因我后调事业单位,工作被哥哥举报干部职称拿下来,工作差一点丢掉,女儿九岁被哥哥酒后来我家打了二十多个大嘴巴子,股票赔光了,跟女儿相依为命,女儿得了抑郁症,好不心酸!!!

人说善良的人终有回报,人在做天在看,一切都过去了!心态决定命运,经历就是财富,平淡的生活才是最幸福的,用平常的心去生活!身边有很多好朋友,我很幸运,我还活着~~

补充说明:

人都是将心比心的活着!

假如是您九年期间花了十几万,年节亲戚婚丧嫁娶都是我出钱,给哥姐换上最好的衣服,甚至年节没让哥姐花钱,这种大气一般人做不到!我做到了。没想到换来的是恶语相向,还是自己的哥哥姐姐,还是三个人!!!人的良心哪去了?我经历的伤害永远挥之不去,伤心至极,有网友说一些不着边际的话,我现在都放下了,我相信因果轮回,我依然做善良的一员,为此而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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