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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匪为什么不劫“八百里加急”?

十万个为什么 空空 2024-11-12 23:17:29 26次浏览

关于问题土匪为什么不劫“八百里加急”?一共有 2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纪元的尾声】的最佳回答:

事实上

“八百里加急”

这种规格的传讯,在古代也并不常见,而一旦动用了“八百里加急”,人和马几乎就没有停下来的时候,可能土匪连拦道的机会都没有,就会被撞飞了,这种“买卖”,反而是匪徒最怕的买卖。

古代山林里的山匪时常出没,他们虽然不到城里打家劫舍,但是一些走小官道或者是根本不走官道的过路者,就会被他们拦住抢劫,最终被他们把身上的财富剥夺一空。

可是山林土匪即便是再嚣张,有两种人他们向来都是不敢惹上的,第一种乃是背着书篓子,或者是有着书童打伞的书生,这种人,一般都是准备前往京城参加礼部试的学子,已经在朝廷的“人才名单”上有所记载了,一旦山匪敢伤害这些人才,那么当地的官府就会被连坐,这些官府也不可能饶过山匪。

而第二种人,他们比第一种人更让山匪忌惮,甚至是像“老鼠见了猫”,这种人正是骑着快马在官道上飞奔的“差役”。

这些差役,有可能是朝廷中央派来的,也有可能是地方上的,但他们无一例外、都有了“紧急任务”在身要完成,他们具体是“几百里加急”,山匪们看不出来,不过对山匪来讲,这很有可能就是皇帝的“圣旨”,假如他们拦下了,不仅自己要麻烦,就连家人都要连坐。

所以客观来讲,山匪也怕来自于朝廷的清算。

八百里加急,具体是一个什么概念?

古代各个朝代的“一里之数”都有所不同,并非是恒定的,因此接下来的一里之距离,统一按照 500 米为标准。

因为秦朝的“郡县制”确立后,地方高度自治的政治体系基本被取缔,地方的官员和行政,都要从中央派遣官员以及命令下达,这便是“中央集权制度”。

所以秦朝被视为一个新的时代的开端。

对于中央集权制度的政体来说,朝廷中央的决策时刻影响着地方的行政,一旦命令下达慢了,那么地方政治就会陷入停滞,所以对于中央和地方来说,他们彼此之间的“沟通渠道”是最重要的,而古代社会,最快的交通工具,也只能是马匹。

就这样,从秦朝开始,官道和驿站大量在地方节点设立,这些驿站,就是

“朝廷传讯的‬中转‬单位”

,主要是用以存放马匹,给予传递信息的差役休息的。

对于朝廷和地方而言,事情都有个轻重缓急,不是任何一个信息、物品都要快马加鞭、没日没夜地传递,比如一些地方对朝廷的总结报告,那么传递速度慢一点,也是可取的,只要不超过最终的期限就好,这种“慢递”,则是没有固定的速度要求。

但一些重要的命令和情况、情报,则是有着很严格的时效性,因此,这些驿站之中会出现“优先级”任务,对于重要的传递物,可以优先使用驿站中最好的马匹,比如千里马

(日行千里)

,渐渐地,这就诞生了一个速度概念:

加急。

一般来说,加急有三百里加急、五百里加急、六百里加急,最终是传闻中常见的的“八百里加急”,其实这些行程的速度并不能做到精准的规定,这些加急命令,也只是一个“标签”罢了。

在唐代的历史记载中,这种模式尤为清晰。

例如朝廷给出一个“急令”,乃是三百里加急,那么传递信息的差役要完成的就是日行三百里的任务,而差役身上也会有相应的“三百里加急”的令牌,到了各处驿站,驿站就要按照三百里加急的“规格”给差役做补给和休养。

日行三百里,也就是大约 150 公里的路程,按照马匹载人奔跑的平均速度来看,连人带马能跑“二十公里每小时”的人马组合,就要在七个半小时内完成这个路程,把东西送到指定的地点即可。

从数字上来看似乎很难做到,可事实上,古代的差役传信的起始时间,一般都是在六更天左右(早上 5 点到 7 点),也就是常说的卯时,这个时候天刚开始亮,差役便策马狂奔,办事靠谱的差役,其实下午一两点就能完成三百里加急的任务了。

所以三百里加急是不难的,真正有难度的,乃是经常在文学作品中看到的“八百里加急”。

八百里加急,先从路程上来看,需要差役做到

“日行八百里”

,也就是四百公里。

那么按照一匹马平均二十公里每小时的速度,这到底能不能做到呢?

如果光从数据的角度来看,那么一天十二个时辰,也就是二十四个小时,只要有二十个小时,就能完成这四百公里的路程了。

可问题是怎么可能会有人一天二十个小时都用来骑马赶路,这要考虑马匹到底受不受得住,就算一路驿站更换马匹,那么差役本身呢?

这便是“八百里加急”的可怕之处。

一天行进四百公里这种事情,就算是现代人不借助现代的机械交通工具,都几乎无法完成。

古人如何规划实现“日行八百里”,又需要付出什么代价?

不过几乎无法完成,却不代表真的没人做得到,古代的封建社会,虽然生产力没有如今的时代高,可为了完成统治者的意志,人力终有胜天时,更何况是这种“军令如山”的八百里加急,对于很多差役而言,如果完不成这个任务,后果可能也难逃一死。

所以为了真正能完成“八百里加急”,朝廷和差役方面,都在自身能做到的情况下,做到最极致了。

仍就是以唐朝为例子,唐朝的疆域广大,经济发达,所以唐朝的驿站制度是很发达的,自唐高祖武德年间开始,全国便大量建造“陆路驿站”、“水路驿站”,据唐朝的史料记载,直到唐朝的巅峰时期“开元盛世”,全国所覆盖的驿站近两千个之多:

“凡一千六百三十有九所,二百六十所水驿,一千二百九十七所陆驿,八十六所水路相兼。”

其中陆路驿站乃是最重要的驿站,因为陆路才能利用上当时最快速的交通工具:马匹,而水路的船舶,其游行的速度太慢,根本达不到急时传递的标准,所以水路反而是慢递。

就拿一千二百九十七所驿站来说,唐朝在全国的官道上纷纷建造了这些驿站,每隔三十里,就要有一个驿站存在,驿站成为了朝廷和地方命令、信息传递和交互的重要节点。

而关于驿站,朝廷方面还有很具体的建设规定,比如一个驿站有多少匹马,配备多少个“驿丁”,这些驿丁,就是驿站平时管理马匹的工作人员,一般都是民间招募得来:

“凡马三,各给丁一人;船一,给丁三人。”

而驿站还要看具体大小,在唐朝的历史记载中,大的中转驿站马匹数量多达数十匹,驿丁按照一比三的比例,都要配到二十多人左右,这种大驿站,每天接待的传递信息差役十分之多,,他们纷纷来这里换马休整,准备下一段路程。

有了这些基本建设的前提下,唐朝廷的民间信息传递脉络就构建起来了,假如一个差役带着皇帝的“八百里加急”旨意,一路狂奔,那么按照三十里一个驿站,每个驿站都有马匹的储备,再加上精通夜间赶路,那么一天完成八百里加急,还是有可能的。

可这样完成下来,因为要求的苛刻,执行的差役付出的代价一般极大。

从理论上来讲,一个正常人不可能在马上狂奔超过十个小时,而且这其中还得包括“进食”、“饮水”的时间,因为骑马的消耗本身就是非常大的,久而久之还会造成慢性骨折。

如果用安全、稳妥的方法,那么一个差役和一匹马跑到快不行的时候,到下一个驿站换上一个新的差役和一匹新马,这样就能保证生命安全,只可惜的是,这些也只能是假设罢了。

因为八百里加急的命令,一般都是“人在令在”,这种命令往往都是加密的,所以差役本身就以性命作为担保去传递,就算其他差役不会泄露,可终究不符合安全的原则,所以对于一个接到了八百里加急命令的差役来说,他必须要做好“牺牲”的准备。

马也许都可以换,但他作为传递重要信息的承载者,没有被替换的可能,除非皇帝开恩,让新的差役在下一站等着他,但问题又来了,这便造成一个矛盾,在信息传递缓慢的基础上,皇帝又怎么可能以前安排好一个差役呢?

而唐朝历史上,有没有人做到过“八百里加急”一天完成呢?

这其实是有的。

在唐朝诗人岑参的

《初过陇山途中呈宇文‬判官》的‬这首‬诗里‬,就写到了‬:

“一驿过一驿,驿骑如流星。平明发咸阳,暮及陇山头”。

这一年岑参被安西节度使高仙芝推荐为掌书记,在经过陇山(如今六盘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位“宇文判官”,这位判官早上天蒙蒙亮就从咸阳出发,到了晚上的时候,已经飞奔到了六盘山,而现实之中,两地直线距离在 350 公里左右,加上其中弯曲的官道,大概也就是 400 公里左右。

之所以这位宇文判官能做到这种速度,很有可能是其本身骑的马脚力优良,比平均速度都要快,而且其本身经验也非常充足,所以在唐朝,不仅是有人做到过,甚至还以一种超出平均线的方式做到过。

山匪:八百里加急不能拦,不是被撞死,就是被处死。

传个信都要人搭上性命,这听起来也许非常残忍,可在古代封建皇权社会,会有这种事情是十分正常的,这便是皇权制度下对人身安全的漠视。

当然,从另一方面来看,假如完成了八百里加急的任务,那么朝廷的赏赐也必将是丰厚的,因为能人之所不能,这本身就已经是一种顶尖的人才了。

对于山匪而言,这种八百里加急的快马,是他们最不想看到的。

从安全性来讲,八百里加急,即便他们不想混了,非要拦下来,然后等待朝廷的追杀,他们也要有人敢冲上去拦下飞奔的快马才行,而这种飞奔的快马,差役是完全不可能去控制的,即便是他们狂奔的时候把人给撞死了,都是合法的。

所以要拦下差役,首先就得有劫匪去牺牲,把差役和快马纷纷撞落在地。

假如第一步达成了,他们确实把差役拦停了,并且实施抢盗,那么第二个问题又来了,那就是他们如何逃过朝廷的“追杀”?

这种快马加鞭,绝不可能是小事情,一般都是和皇帝有直接关系的,即便是无缝不入的山匪,挑衅了当今的皇帝,一样是要出大事的,或许官府会因为疲于应对放过他们,但是朝廷的大军到来,他们一样就只是土鸡瓦狗罢了。

所以说,山匪拦下八百里加急并且抢劫,他们面临的下场不是被撞死,就是被处死,没有一个好的结果。

而且最重要的一点,山匪也只是求财,他们不可能对皇帝的命令感兴趣,更不可能对官府给朝廷的文书感兴趣,如果是金银财宝,他们或许会铤而走险,但如果只是一些对他们而言没有实际价值的东西,他们为什么非要拦下差役?

这一点乃是差役、朝廷、山匪的共识,这就形成了一种平衡,差役不惹他们,迅速赶路,山匪也不要惹差役,当作没看到,朝廷也就不会刻意要剿匪,这种平衡无人能打破。

山匪不惹差役倒也还好,就怕差役因为劳累过度,骑马骑出了内伤倒在了山匪的地盘里,山匪都还要办法把人给救活,不然的话,倒霉的还是他们,所以这种八百里加急,没有一点油水可以捞,还是个天大的麻烦。

而随着后来的时代,驿站的建设越来越密集,周围的官道治安越变越好,山匪都几乎不能靠近官道来劫道了,不管是对于行人还是信使来说,都有一个非常安全的环境。

除非是一些敌国的探子,只有他们才有完整的动机和胆量来拦下八百里加急的信件,只是这种情况,历史上的记载也少之又少。

结语:

八百里加急在很多现代人心中都是一种“传说”,乃是不可能完成的事情,但事实上,即便难度很高,在古代社会还是有人能够做到,而且因为八百里加急本身的危险性,让山匪都对他们感觉到很危险,根本不可能实行劫掠。

比起八百里加急更加应该被称为奇迹的,应该是古代所建立起的“驿站网络”,驿站网络其实很大程度规划了安全的行驶通道,不论是对于官家还是百姓而言,都是如此,在驿站网络周围,都有十分稳妥的保证。


本文原创自“纪元的尾声”

【2】、来自网友【若愚史话】的最佳回答:

古代的土匪强盗讲究“七不夺,八不抢”,其中第三条,就是不抢进京赶考的考生,和驿站的邮差。

土匪要是敢抢八百里加急,等于是老虎嘴里拔牙、阎王桌上抓供果、癞蛤蟆跳油锅,活不耐烦了。

古代没有快递服务、也没有电报系统,帝王们为了掌握各地区的军情、民情等信息,便设立了驿站。

驿站里不仅能提供食宿,还能根据信息传递的级别,提供车、船、马、轿等多种交通工具。

通常情况下,驿站传递的加急信息,有百里加急、三百里加急、四百里加急、六百里加急、八百里加急等。

其中,八百里加急,是专门用来传递最紧急信息的,比如边关告急、地方大规模聚众造反,特别重要的军情战报等等。

由于它的操作难度较大,一般情况下,不到万不得已,不用八百里加急。

“八百里加急”是如何传递的?

与普通的文件、物品传递不同,“八百里加急”有其特殊的传递规定。

1、不许无关人员动用驿站资源

这一点不仅适用于八百里加急、六百里加急、四百里加急等紧急情况,也适用于驿站的日常传递。

驿站是古代的政治兼军事机构,它的主要职能是为朝廷传递重要的物资和信息等资源,以供朝廷决策和调配。

因大多涉及军政要务、事关重大,所以历朝历代的驿站,都会受到官方的特别保护。

驿站里最重要的两项资源,一个是驿卒,一个是驿马,只要不涉及军务,任何人不得调用。

清朝时,就曾发布过这样一项规定:

“钦差大臣、及邻省督抚、经过地方。如有擅动驿马、探报迎送、有累驿马者,降二级调用。容隐不举之上司,降一级调用。”

就是说,钦差大臣、一省巡抚到达地方时,如果擅自调用驿马,官职降两级使用,对钦差、巡抚都是如此严令,更别提地方上的官员了。

可见,驿站的使用是非常严格的。

但是,在唐朝,发生过一个例外。

唐玄宗宠爱的杨贵妃喜欢吃岭南的荔枝,但是长安距岭南千里之遥,如果走正常的运输路线,荔枝运到中途就坏完了。

为了保证爱妃吃到新鲜的荔枝,唐玄宗特意下令让驿站,为她加急运送荔枝。

《新唐书·杨贵妃传》记载:“妃嗜荔枝,必欲生致之,乃置骑传送,走数千里,味未变,已至京师。”

杜牧为此写过一首诗:“长安回望绣成堆,山顶千门次第开。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来。”

唐玄宗为博美人一笑,占用国家宝贵的驿站资源,这是杨贵妃的荣幸,却也是大唐由盛转衰的转折点之一。

2、每过一驿必须换马

负责传送八百里加急的驿卒,由于身负重任,到达一个驿站后,通常马休人不休,补充好干粮和水后,便要换匹体力充足的马,继续赶路。

因此,八百里加急的信件送到后,累晕乃至累死的驿卒,屡见不鲜。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古代法律明文规定:驿卒在传送文件时,可以不换人,但每过一个驿站必须换马,以防止马劳累致死。

比如,唐朝时就明令,驿卒如果不换马,要被杖责八十。

《唐律》载:“经驿不换马者,杖八十。”

除此之外,驿卒还要对劳累过度的驿马做出一定的赔偿。

在那个年代,马比人值钱呐!

3、能跑多快就跑多快

驿站送信的最快速度能达到多少呢?

清代的历史学家赵翼说过这样一段话:

“发出即封入纸函……其迟速皆由军机司员判明于函外,曰马上飞递者不过日行三百里,有紧急则另判日行里数,或四五百里,或六百里,并有六百里加快者。“

也就是说,发出信件的人,如果认为这封信比较紧急,就会在封皮上注明“马上飞递”四个字,这时要求每天必须行进 300 里,再紧急一点的,要日行 400-500 里,甚至 600 里。

最紧急的情况,可以达到日行 800 里。

我们在称赞项羽的乌骓马、吕布的赤兔马等宝马良驹时,常用一个词——日行千里。

与世所罕见的宝马相比,驿站的马能达到日行 800 里,已经难能可贵了。

除了要求速度外,对特别紧急的公文等,朝廷还对送达的时间和行走的路程,做出专门的规定。

比如,《唐律》就规定:“诸乘驿马辄枉道者,一里杖一百,五里加一等,罪止徒二年。越至他所者,各加一等。”

就是说,驿卒在送信时,如果多绕道一里,就杖责 100,绕道 5 里以上,不仅罪加一等,还要被流放 2 年。

在严厉的规定下,驿站的送信速度才有了保证。

晚唐诗人岑参就在《初过陇山途中呈字文判官》中写道:“一驿过一驿,驿骑如流星。平明发咸阳,暮及陇山头”。

把驿骑比作流星,可见当时的驿站传递速度之快。

清朝,施琅收复台湾时,军情从福建传到紫禁城,用了 6 天时间,算下来,当时的传递速度就达到了每天 600 里以上。

4、驿卒身带特殊标识物

为了让八百里加急的驿卒和其他驿卒做区别,官方一般会发给驿卒一个专门的凭证,一方面为了防止打劫,一方面提醒下一站工作人员提前做好准备。

在不同朝代,这个凭证也是不同的。

宋代科学家沈括在《梦溪笔谈》中记载:

“驿传有三等:曰步递、马递、急脚递。急脚递最遽,日行四百里,唯军兴则用之。熙宁中,又有金字牌急脚递,如古之羽檄也,以木牌朱漆黄金字,光明眩目,过如飞电,望之者无不避路,日行五百余里。”

由此可见,宋代的“八百里加急”其实只能达到日行 500 多里,驿卒携带的凭证是一块金牌。

说是金牌,其实材质是木质的,一般朱漆为底,上面刻有八个金字:“御前文字,不得入铺”,看到这个凭证,驿站的工作人员要打起十万分的精神,这表示驿卒传送的消息万分紧急,不得留其在驿站逗留。

1140 年,秦桧和宋高宗合谋,一天之内,发了十二道金牌,将岳飞从前线召回,用的就是这种传递方式和凭证。

在宋朝之前,驿卒使用的凭证大多是纸质的,作用跟唐僧使用的“通关文牒”差不多。

元朝时,为了更快地收集地方上的消息,元政府设置了 2 万多所“急递铺”。

在运送紧急公文时,这些铺丁一般腰挂铃铛,夜间还要拿着火把,走到窄路时,就用力摇铃,好叫行人避让,在快到下一个急递铺时,也用力振铃,下铺听到铃声,就要提前做好换马准备。

到了清朝,负责运送八百里加急的驿卒,一般会在腰间别上一面黄色的旗子。

如果是打了胜仗,送信的人会在腰间别一面红色的旗子,俗称“红旗报捷”。

清代小说《官场现形记》有载:“先生此去,何异登仙。指日红旗报捷,甚么司马黄堂,都是指顾间事。“

俗话说:行船走马三分险。驿递马夫们在传达军情文书的过程中,往往会发生不少插曲,遇到盗贼劫匪更是常有的事,那么,劫匪们敢劫八百里加急吗?

答案是:但凡脑子正常点的劫匪,都不敢打八百里加急的主意。

为什么土匪不敢劫八百里加急?

我认为主要有这 4 个原因:

1、风险极大

从上文我们可以可知,八百里加急是为朝廷运送紧急信息的,土匪敢劫八百里加急,就相当于跟朝廷作对。

以个人或团伙之力,对抗整个朝廷,这结果用脚趾头都能想出来,轻则处死,重则全家连坐。

如果因土匪的缘故,耽误了运送公文的行程,那也是吃不了兜着走。

《唐律》规定:“文书晚到一天,杖八十,两天加倍,以此类推,最重的处徒罪二年。假如耽误的是紧急军事文书,则罪加三等。因书信延误而遭致战事失败,则判处绞刑。”

宋朝时,还出台了一部专门的“通信”法规——《宋玉新书》,里面就规定:土匪如果劫取的是一般文书,会被判处徒刑,也就是流放;如果劫取的是机密文件,则被判处绞刑;涉及军事情报的,直接处斩。

所以,凡是想活命的土匪,都会主动给这些驿卒让道,绝不会给自己找麻烦。

2、回报很低

这些八百里加急的驿卒,全身上下除了朝廷的公文、极少的干粮和水之外,什么也不会带,黄金什么的更不可能。

土匪抢劫他们,实在捞不到任何油水。

这笔“买卖”,既不能买吃的、换喝的,也不能解他们的燃眉之急,实在是大大的不划算。

3、装备差距太大

“八百里加急”的驿卒,乘坐的是专门饲养的快马,可以日行 600-800 里。

而土匪们的坐骑良莠不齐,有的是老马、有的甚至没有,单从奔跑速度上,驿卒就甩土匪一大截了。

赶都赶不上,土匪劫谁去?

4、官方的保护

驿站是朝廷设置的官方机构,隶属于兵部管辖。

所以,驿站也设置有驿长、驿隶、驿丁、驿卒等岗位,他们的工资虽然不高,但也是正儿八经的国家公务员。

朝廷为了驿站的正常运转,也会做很多工作。

比如,在唐朝时,吏部不仅会定期考核邮驿人员,还会不定期巡检驿站的情况,为了防止盗贼作乱,朝廷在各驿站还设有数量不等的防兵等。

有人不禁就问了:那如果是重要军情,被敌方拦截了,怎么办?

咱们的担忧古人早就想到了,他们在传递重要的军事情报时,会安排多个驿卒,从不同的方向出发,这里面绝大多数只是为了掩人耳目,只有极个别的驿卒才会携带准确的情报。

总结:

综上所述,历史上绝大多数土匪是不敢抢劫八百里加急的。

土匪们都会进行成本核算,一般他们只是想要劫点财、色什么的,能让一家老小更好地生存下去。

劫八百里加急,非但不会给现有的物质生活带来任何改善,还极有可能葬送掉自己和全家人的小命。

这样的买卖,太不划算。

身为盗贼土匪,也要有所为,有所不为,这就是所谓的“盗亦有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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