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问题劳务派遣工,工作已满 10 年,可以与单位签订无限期劳动合同吗?一共有 2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笔记簿杏豆】的最佳回答:
无论是劳务派遣工还是正式员工,工作已满 10 年的都可以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是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除此之外派遣员工和正式工在以下这些待遇上也应该是平等的:
一、条件满足的都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按照规定,无论是劳务派遣工还是正式员工,在以下三种情况下都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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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单位已经工作满 10 年的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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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单位且员工年龄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10 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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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订立了两次固定期限合同的
正式员工在达到上述条件是建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非常容易的;虽然劳务派遣员工也应当享有这个权利,到往往是快满足这个条件的时候,劳务派遣公司都会打破“员工美好的梦”,因为他会在你即将达到这个条件时换另外一个派遣公司和你签合同,但不影响你的工作,这让很多派遣工显得无比无奈,想为自己申冤但有比较难,其实派遣公司这个行为也是有漏洞的,员工若想维护自己的利益也是可以的。
因为一个新合同的建立,必将会有一个旧合同的终止,终止时就应当给予赔偿,再实施新合同。
二、工资待遇应该实行同工同酬
派遣暂行规定也明确了,只有三性岗位才可以雇佣派遣职工,并且派遣职工的数量最多只能占员工总数量的 10%,雇佣的派遣工工资待遇(包括绩效考核)应当和正式员工保持一致,也就是所谓的应当实行“
同工同酬
”的待遇,保障派遣工的公平性。
三、福利保障也应该平等
派遣工在社保、公积金等福利方面也应当和正式职工一样,由公司代扣代缴,按月正常申报缴纳,事实上很多派遣工会觉得自己不是正式员工,单位可以不给自己缴纳,但这是一种错误的理解。
劳动法或者社保法对于正式工和派遣工都是一视同仁的,只要是签了劳动合同都应当在 30 日以内为员工缴纳这些该有的福利,福利好些的单位还会为职工缴纳企业年金,补充医疗等。
【总结】劳务派遣工应当改变自己的心态,不要觉得自己低人一等,正式员工享有的福利待遇派遣工都有权利享受,如果没有享受到时应当及时与单位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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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来自网友【打听生活】的最佳回答:
有点难以理解,至今仍然有很多朋友认为劳务派遣工就是临时工,公司随着就可以让走人。还相信只要做劳务派遣工满多少年,就可以转正这种说法。
不过这个也值得理解,因为光《劳动合同法》都还没弄明白,更别说劳务派遣的相关规定了。但这里,我们必须要明白一个原则性的东西:那就是劳务派遣工和所谓的正式工,唯一的区别就是劳动合同的主体不懂,其他没有什么区别。也就是说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务派遣工是去找劳务派遣公司。因此,劳务派遣工也在《劳动合同法》管辖的范围内,因此当然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
劳务派遣工和用工单位之间是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
派遣工和派遣公司是劳动关系,和用工单位是劳务关系,因此用工单位无需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而派遣工,要想转为用工单位所谓的“正式工”,实际上这是劳动关系的主体变更,而不是所谓的“转正”,这个词是用工单位自己想出来的。而且用功单位在这块有主动权,并不是一定要转正。
这就意味着你要先与派遣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然后再和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工单位接不接受你,他们自己有主动权。
劳务派遣工的劳动关系在派遣公司,我们要弄懂!
劳务派遣工,和劳务派遣公司之间,就和公司和员工之间一样,属于劳动关系,受《劳动合同法》制约,因此劳务派遣公司要与派遣工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保等等,在这一块没有任何区别。
如果劳务派遣工在同一家派遣公司做满 10 年了,当然可以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
所以,派遣工的劳动关系主体就不是用工单位,而是劳务派遣公司,所以我们要维护相关的权益,也是找劳务派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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