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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为什么不把犯人关进监狱,而是把人发配到千里之外?

十万个为什么 空空 2024-12-21 18:49:34 36次浏览

关于问题古代为什么不把犯人关进监狱,而是把人发配到千里之外?一共有 2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纵观历史 2020】的最佳回答:

从最直接的效果来看,发配边境能够减少朝廷管理开支,扩充边防力量,还能最大程度地惩罚犯人,起到震慑老百姓的作用。

古人犯了罪,尤其是重罪,受到的惩罚是很重的。如,自隋朝开始,对犯罪者制定了五种主要刑罚 ,分别是笞、杖、徒、流、死。

笞、杖、徒、流、死五种刑罚中,笞、杖、徒三种刑罚轻一点,主要用在罪不至死的犯人身上。流和死两种刑罚,主要是针对犯了重罪人,在五刑中,流刑是仅次于死刑的酷刑。

发配和流放的区别

如今,我们看一些古装剧的时候,总会看到某人犯了大错,被免了死罪,判了流放或者发配之刑。

流放指的是将罪犯放逐到边远地区或者远离家乡的地方生活,对案犯进行惩治。历史上,许多大臣被判过流放之刑,如虎门销烟的林则徐,他为清廷背锅,流放新疆,不久被重新启用。

许多觉得流放就是发配,两者没有差别,实际上并非如此,这两种刑罚有所不同,差距还是很大的。

如,发配之刑,指的是将罪犯免死后送到边远地区去服劳役。《明史·刑罚志》中,明确记载,将发配之人送往边疆充军。

发配的形式有两种,终生和永久。终生指的是罪犯要到发配之地服役到死,一辈子不能回家;永久指的是罪犯不仅自己服役到死,而且还要祸及子孙,这是妥妥的重刑。

小说《水浒传》中,梁山众英雄如林冲等人,他们被判发配之刑后,先是要脸上刺一个“囚”字,然后戴上铁链,脊杖,再由差役押解到发配地,整个过程对犯人来说异常痛苦。

那么,古代的人犯了大罪,朝廷为何不把人关进监狱或者杀了,而是要花费大功夫,将犯人发配到边疆呢?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

节省开销,扩充边防力量

古代一些人犯了重罪后,统治者为彰显“仁义”,不判死刑,而是将他们流放到边区,自生自灭。

如果将全部的犯人关押在监狱,监狱里很容易人满为患,日常开销增多,长此以往,这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如果将大量犯人一直关押在监狱里,不仅需要场地,还需要大量的看守,更需要粮食。古代的粮食产量很低,收成好的年代百姓也只能图个温饱,万一遇上灾年,百姓就要饿肚子了。

如果把犯人关在监狱里几年,他们一直住在里面,一日两餐由国家养着,而且还不用劳动,这样的生活在灾年普通老百姓都无法享受,许多人可能会为了不被饿死而故意犯罪,进监狱解决温饱问题。

古代的边疆地区大多数是不毛之地,需要有人驻守开垦,普通的士兵因边疆条件差,多数人是不愿意去的,将犯人发配边疆,不仅能巩固边疆的军事力量,而且还能用于垦荒。

当然,这种方式并非仅仅只有中国统治者在使用,曾经殖民地众多的英国,就将本国的犯罪之人发配到澳大利亚,让他们在那片不毛之地自力更生,开垦荒地生存。

惩罚犯人,起到震慑作用

将犯人发配边疆,扩充边疆劳动力和军事力量,节省开支外,还有惩罚犯人,对百姓起到震慑作用。

明朝期间,一旦犯人被判发配,必须去极南极北之地,或充军或服劳役,直到死亡。古代工业不发达,中国的极南极北之地都是缺少开发的荒地,不仅人烟稀少,而且环境恶劣,很容易染病死亡。

不仅如此,发配还会株连家人,因此,不少罪犯宁可被判死刑,来个痛快,也不想受那份折磨,更不想连累家人。

犯人不仅要戴枷锁徒步走到边疆,更要在那里打一辈子工,不会轻易获得特赦。古代人讲究落叶归根,要死也要死在家里,即便在外地病逝,有条件也要将尸体运回家乡安葬。

可以说,发配之刑对犯人的打击是很大的,不仅肉体痛苦,精神上也是如此。因为发配实在是太苦了,老百姓们不愿去承受这一切,一旦想要犯罪,必然会有所顾忌,起到了震慑作用。

结语

古代刑罚众多,针对犯人的罪行判不同的刑罚,发配可以说是一种酷刑,或仅次于死刑,专门用于犯下重罪的人。

古代朝廷之所以将重犯发配边境,而不是将他们关在监狱里,自然是有原因的。从最直接的效果来看,发配边境能够减少朝廷管理开支,扩充边防力量,还能最大程度地惩罚犯人,起到震慑老百姓的作用。

参考资料《明史·刑罚志》《水浒传》等

【2】、来自网友【邓海春】的最佳回答:

从古至今历朝历代都不缺犯人,但对于处理犯人的方式却大有不同。譬如“流放发配”,今日再很难听到这种说法。

但在古代这几乎是最受官吏青睐的惩罚,那么古代为何不将犯人关入监狱,而将他们发配到千里之外的蛮荒之地呢?

这些犯人虽然多是作奸犯科之辈,但是罪不至死。若是关在监狱中,不但要予以伙食,看守和场地也是问题。

犯人之食待遇随便,可所需数量却多,小到县邑大到都城,犯人必定不在少数,就算每日供应一餐也是不小的支出。而在古代粮食产量极低,风调雨顺的年头百姓也不过能混个温饱,有时遇上天灾便极有可能颗粒无收。即使到了清朝有高产作物传入粮食增多,在清光绪元年(1875)干旱时仍然饿死一千多万人,易子而食的事时有发生。

犯人身上罪孽重重,反而能不劳而获,这就让人难以理解了。长此以往,为了温饱犯罪量可能还会激增。

流放的最初目的是让犯人巩固边疆的军事实力,后来又演变为开发边远地区。很多边境地区人烟稀少经济落后,一般人都不会主动过去,这就形成了让犯人流放的蛮荒之地。

这种方式也不止中国在用,英国就曾将大量犯人流放至澳大利亚充当免费劳动力,可以说时至今日,澳大利亚仍有不少人是当时犯人的后裔。在宋朝时海南岛以及沙门岛都是流放之地,清朝流放地多为宁古塔,此地虽在清朝的龙兴之地,但却十分苦寒,有很多人死在流放途中和流放地。

流放不仅能节省国库开支,还能为边远地区的建设提供劳动力。简直是一举两得,难怪朝廷热衷于流放犯人,除此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也必须要考虑,那就是减少对统治者的威胁,或是为统治者“掩人耳目”。

流放的除了普通犯人,还有两类人需要注意:一是皇亲国戚,二是朝廷重臣。有些朝廷重臣可能犯了事,但出于舆论和朝廷稳定考虑不能将他们问斩,只能流放他们。

一旦被流放,这些官员经营许久的人脉关系等都化为乌有,他们也很有可能死在途中。即使他们活着,山高路远他们也难以回来,对皇权也就无法构成威胁。

至于皇亲国戚,他们身份本就特殊,有时他们犯事迫于舆论不得不进行惩罚,但又不能下狠手,只能流放。譬如载漪(光绪皇帝的堂兄,其子大阿哥溥儁险些取代光绪帝),八国联军与清朝议和时认为载漪是罪魁祸首之一,迫于洋人压力朝廷不得不惩戒他。

清政府就想出流放一招,名为流放新疆,实则初携家属到西安,后又投靠了姻亲内蒙古阿拉善王。载漪的弟弟载澜也作为八国联军所要求惩办的祸首之一,“遣戍新疆”,在迪化(乌鲁木齐)的生活奢侈,经常骑着骏马,驰骋游乐,经费由迪化县供给。

今非昔比,古代的难题放在如今已经不再是问题,基本的温饱也已经不成问题,交通也更为便捷了,把犯人关在监狱里才更保险。就这样流放一事才就此消弭,其实直到清朝末年,流放还是很普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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