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问题如何看待五六十岁的老太太离婚,再婚?一共有 2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留住美好时光 521】的最佳回答:
姨妈就是 55 岁那年离婚的,当时表哥都已经结婚了。我们非常不理解,妈妈却说:“离了好,终于还是走了这一步。”
姨妈是 60 后,跟那时候的人一样,结婚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作为家里的老大,她从小就帮家人做家务,纺线、推磨、绣花没有她不会干的。
但是她依然像大多数人一样,自己相亲的时候,都没敢多看姨父一眼,更别说像现在的年轻人一样问东问西了。
姨父年轻时长得挺帅,姨妈只看了一眼就看上了他,用姨妈的话说:“看模样还行。爹娘说了算,您说可以就可以吧。”
都是农村人,也没有这么多讲究,只要门当户对就行。就这样,姨妈抱着几床被子就嫁了人。
姨妈长得漂亮,当时在十里八村也是出了名的美女,姨父对她也很满意,说是结婚后他在外赚钱,姨妈只需要守在家里看好孩子就行了。
这也是大多数农村人的生活模式,只要姨父能干,男人在外做生意,女人在家照顾孩子和老人,顺便干干农活。
其实姨父并不会做多大的生意,只是他家有祖传的做豆腐的手艺,从姨妈的公公的爸爸那一辈起,他们家就开始卖豆腐。
姨父也是子承父业,每天做好了豆腐后就推着独轮车,走街串巷的卖豆腐。生活虽然不富裕,却也比村里其他人生活的要好很好。
但是姨父有个毛病,那就是大男子主义很严重,他除了卖豆腐以外,家里的什么事都不插手。
姨妈不仅要干农活、伺候孩子,还要帮忙磨豆腐。磨豆腐可不是一件轻快活,一天下来经常累得腰酸背痛。
那时候姨妈也非常能干,从天蒙蒙亮就起床,泡上豆子去地里干农活,太阳升起就回家做饭。
伺候一家人吃完饭,孩子也醒了,帮姨父装好卖豆腐的车子,给他准备好零钱,送姨父出去卖豆腐。
自己再给孩子穿衣服、喂孩子吃饭、背着孩子干农活、磨豆腐,自己吃饭都是急匆匆地扒拉两口,至于是冷的还是热的就要看当时的天气。
天气寒冷的时候,等她吃到饭就已经凉了。夏天的时候还好一些,至少饭菜凉的不是那么快,还能吃口温乎饭。
但是,长此以往姨妈的身体就受不了了,胃疼长期折磨着她,实在疼得厉害就去小诊所拿点止疼药吃。
就这样坚持了好几年,姨父都像没看见一样,还经常埋怨姨妈:“挣点钱不够你吃药的!怎么就这么娇贵?”
那时候的公公婆婆也不会向着儿媳说话,只会在旁边煽风点火,挑拨儿子打儿媳。为此,姨妈还真挨过打,也动过离婚的念头。
但是,当时的农村对离婚的女人非常不友好,如果谁家有离婚回来的女人,整个村庄都会对她议论纷纷。
他们不分是非对错,只会说:某某家的闺女被人家退回来了,真是丢死人了。
别说这个女人能不能受得住风言风语,就连娘家的父母也会在村里抬不起头来。
姨妈知道,就算是为了爹娘,离婚也是不可能的,只能自己忍受婚姻里带来的伤害。
直到那件事以后,她才真正地动了离婚的心思。
有一次,姨妈胃疼得实在厉害,止痛药已经对她不再起作用,她只好去了镇上,找医院看看自己的胃病。
她拿着家里她所能找到的所有积蓄,打算住院治疗,不治好就不回家了。却没想到,医生说她的病在这里治不好,需要去县城的大医院检查。
姨妈回到家给姨父要钱,姨父不肯给,说以前都是买点药吃就行了,现在却要去县城看病,县城的大医院哪里是我们这种人能住得起的?
姨妈无奈,只好问父母借了钱,第二天偷偷地去了县城。
她身上虽然有点钱,但是对于住院治疗来说显然是不够,没多久医生就开始催住院费。
姨妈觉得已经好得差不多了,就打算出院,这时正在上初中的表哥赶来,帮姨妈交了住院费,姨妈才能得以继续治疗。
一开始表哥说是姨父给的,让他来陪着母亲治病。后来才知道,那些钱都是表哥从家里偷偷拿出来的。
为了这件事,表哥初中毕业姨父就不肯再供他读书。
直到这时,姨妈才明白:姨父并不爱她,也不爱孩子,他眼里只有钱。
在姨父看来,钱都是他一分一分挣来的,只有他才能这些金钱的支配权,如果姨妈或者孩子背着他支配了家里的钱财,就是没把他放在眼里。
对于他来说,敢随意动他钱财的人,就不再是他的亲人,而是他的仇人。原来自己嫁了这么个爱财如命的男人!
无奈之下表哥去城里打工,用自己微薄的薪水租了一间房,又给姨妈找了个清洁工的工作,把姨妈也接到城里居住。
就这样,姨妈在城里一住就是七八年,姨父从来没去城里找过他们母子。
直到后来,外婆和外公都去世了,舅舅看姨妈可怜,把外婆的老宅子让给她,让她修葺一下回来的时候好有个安身之处。
姨妈拿着打工挣的钱修葺了父母的老宅子,又在屋前屋后开了一块荒地,在城里不忙的时候就回老家居住,种种菜,自己吃不完的拿去换点钱。
直到表哥结婚以后,她才决心跟姨父离婚。
理由很简单,他们的婚姻早就名存实亡了,与其拖着不离婚,让老公有理由找她以外,早已没有了任何意义。
现在的她在城里给别人当保姆,一个月的工资也不少,如果老公知道后找借口给她要钱,没有离婚,她就没权力拒绝。
为了保证自己的权力,也为了以后的生活更顺心一些,她果断选择了离婚。
现在姨妈忙的时候在城里当保姆,不忙的时候回乡下种菜,儿子需要的话,还可以帮他带带孩子。日子过得逍遥自在。
姨妈说:“我当保姆一个月也有五六千块钱,也不比在家的时候干得多,甚至比以前背着孩子磨豆腐轻松很多。我为什么还要被那一纸婚约绑架呢?”
“人到了我这个年龄,已经看开了。什么婚姻、什么爱情,都没有金钱重要!如果当时不是儿子偷偷地拿钱给我治病,说不定我现在早就死在了婚姻里。”
爱是相互的,只有双向奔赴的爱才有存在的意义。
妈妈叹口气说:“早就知道我姐的结果会这样。她终于还是走到了这一步,我支持她的选择。”
我也认为姨妈做得没错,人生苦短,既然年轻的时候选择有错,无论多大年纪都有权力去纠正这个错误,而不是让这个错误牵绊自己的一生。
老年人跟年轻人一样,都有选择自己生活的权力。谁规定老年人不能离婚了?既然以前的选择是个错误,离婚就对了!
如果以后还能遇见那个对的人,再婚也不奇怪。如果遇不上,自己生活也不是不可以。
当然,现在都流行自由恋爱,对于婚姻都有了更多选择,为了避免年轻的时候选择错误,笔者给年轻人几点建议:
一、娶妻娶贤不娶色,嫁人嫁心不嫁财。
这句话是老祖宗总结出来的至理名言。娶妻也好,嫁人也罢,都要先看对方的人品,而不是外貌和钱财。
二、女人找婆家一定要睁大眼睛,这个男人可以有钱,也可以没钱,但一定要舍得给你花钱。
如果一个男人再有钱,他都不舍得给你花一分,他的钱对你也没有任何意义。
就像姨父一样,他家在村里算上条件好的,但是他却把钱财看得太重,姨妈生病都不舍得拿出来。这样的人再有钱又有什么用?
三、女人自立很重要。
一开始姨妈在家干活不少,但是依然被人觉得是吃闲饭的。后来出去赚钱了,哪怕干清洁工的时候一个月只有一千块钱,她的生活也比在家的时候要轻松很多。
所以,无论多少,女人一定要有自己的收入,哪怕不干,也要保持自己赚钱的能力。这一点很重要。
总之,老年人离婚、再婚都很正常,没必要拿有色眼睛看人。如果不是过不下去了,谁会选择在这样的年纪离婚呢?
大家都有追求幸福生活的权力,老年人也不例外。多一份理解,她们就能多一份生活的希望,理解万岁!
【2】、来自网友【至善成仁】的最佳回答:
我认为,这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
一、从法律的角度来说,结婚自由,离婚自愿。结婚有最低年龄限制(我国
《
民法典
》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的结婚年龄为,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而对离婚没有年龄要求。
因此,五六十岁老太太离婚后再婚,无可厚非。
二、
从传统文化风俗来讲,五六十岁的老太太,大多属于儿孙绕膝,安享天伦之乐之人,夫妻之间互敬互爱,互谅互让,互帮互助,互相搀扶,正是践行结婚时“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海枯石烂心不变”等豪言壮语和誓言的时候,也正是为儿孙们在婚姻家庭方面做表率的时候。
如果离婚后再婚,势必会影响家庭和睦和自己在儿孙,以及亲朋好友和社会大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
但由于法律高于传统文化和风俗,因此,即使被世俗观念所不容,但其结果只能是反对无效。
三、从爱情生活方面来看,虽然名誉很重要,但爱情价更高。
当夫妻关系因为种种原因不能持续下去时;或者一段婚姻已经走入坟墓,而另一段婚姻极具吸引力时;特别是如果五六十岁老太太个性化特别突出,对性生活需求强烈,而丈夫因为种种原因无性生活能力时,老太太离婚后再婚,就成了必然和唯一的选择。
站在旁观者的角度觉得不可思议,但在当事人看来,是极具合理的行为。这也是我国婚姻法规允许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原因所在。
值得注意的是,五六十岁老太太离婚后再婚,会涉及到多个家庭,牵扯到爱情、亲情、姻亲、友情、经济、社会舆论等多个方面。因此,
一定要慎之又慎。
如果不得已而为之,必须处理好婚前财产、婚后经济问题和与对方子女的关系,明晰双方患病、生活不能自理时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一方和双方去逝后的财产归属等问题。
只有这样,才能够实现初心,走得更远、更久,修成正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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