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问题历史上包拯最后的结局是什么?一共有 2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农民工说古道今】的最佳回答:
真实历史上的包拯和野史、小说、戏剧里的包公还是有很大出入的。最典型如包公是由其长嫂养大的说法,就不是史实。事实上,包拯的小儿子包绶才是由他的嫂子崔氏养大的,而非包拯。话说包拯的长子包繶英年早逝,不久之后他唯一的儿子包文辅也夭折了,包拯彻底啊成了绝户!为了延续包家的香火,已经五十多岁的包拯不得已,只能“一树梨花压海棠”、纳了一房小妾。可没多久,这位小妾便触怒了包拯,被包拯撵回了娘家!可无巧不巧的是,小妾回到娘家之后,居然发现自己怀孕了。可她和她的娘家人不敢去找丈夫包拯,最后只能悄悄告诉了包拯的长媳崔氏。
崔氏不愧是宰相吕蒙正的外孙女、出身大户人家,办事滴水不漏。她并没有直接去找老公公包拯,而是命人为庶母准备好了安胎、分娩的地方,并派专人伺候,等待着小叔子的降生。小叔子降生之后,崔氏依然没有告诉包拯,而是自己把孩子抱回了家中抚养。直到包拯六十大寿时,趁着老公公心情好,崔氏这才将庶母产子之事告诉了包拯。包拯喜出望外,亲自给儿子取名包綖(后改名包绶)。只可惜,没几年,包拯便去世了。崔氏不得不接过了抚养小叔子包绶的重任,含辛茹苦将包绶抚养长大,并为他娶了宰相文彦博的女儿为妻。后来,崔氏去世,包绶坚持回籍奔丧,执子侄礼、为长嫂崔氏守孝!让彼时的皇帝宋哲宗赵煦非常感动,特地追封崔氏为永嘉郡君并对包绶进行了褒奖。这就是真实历史上的“嫂娘”,但她不是包拯的嫂子,而是包拯的儿媳、他小儿子包绶的嫂子。
包拯,字希仁,庐州合肥(今安徽省合肥市)人,出生于宋真宗咸平二年(公元 999 年),于宋仁宗天圣五年(公元 1027 年)高中进士。初授大理评事,后出任建昌(今江西省永修县)知县。因为父母年迈,本可以在官场大展拳脚的包拯却选择了辞官归里,回到老家合肥侍奉双亲。直到父母全部辞世、守孝期满之后,包拯才于景祐四年(公元 1037 年)回京待选。这一晃,离当年高中进士时已经过去了整整十年! 同年,包拯出任天长(今安徽省天长市)知县。后历任端州(今广东省肇庆市)知府、殿中丞、监察御史,并于庆历五年(公元 1045 年)作为宋王朝的使节、出使契丹,后长期在中央和地方为官。
▲包拯画像
嘉祐元年(公元 1056 年),五十七岁的包拯出任权知开封府事,这也是包拯最为现代人所熟知的一个职务。但包拯所担任的只是权知开封府这个职位,而不是影视剧里经常出现的开封府尹。五代、北宋初年,开封府尹经常都会由储君兼任。或者也可以这么讲,亲王兼任开封府尹“视同储君”,比如周世永郭(柴)荣、宋太宗赵匡义,都曾经以亲王身份兼任过开封府尹。即便不是由储君兼任,能够出任开封府尹的官员级别也大多是非常高的。而一些级别达不到的官员奉旨主持开封府的工作时,则叫做权知开封府事,大致就有些类似于现在的“主持工作的副职”之意。
但仅仅一年多之后,包拯就被调离了开封府,升任右谏议大夫、权御史中丞了。并不像一些人想象的那样,包拯在开封府干了很长时间,做了很多事情。包拯绝大多数怼皇帝、弹劾同僚的时候,并不在开封府任上。嘉祐四年(公元 1059 年)六十岁的包拯代理三司使并于两年之后“扶正”、正式成为了宋王朝的“计相”。这里有必要说一下,宋代的三司使又称“计相”,主管全国的财政工作,地位约等于“副宰相”,不久之后又改任枢密副使(枢密使的副职、宋王朝的“副宰相”之一)。
嘉祐七年(公元 1062 年),刚刚出任枢密副使不久的包拯在枢密院工作期间突然患病去世,年仅六十三岁,大概其应该是一些老年人常见的心脑血管疾病吧,诸如突发脑卒中、心肌梗死之类,史籍没有明确的记录其脉案,我们也不便瞎猜。包拯死后,宋仁宗赵祯亲自前往包府吊唁并下旨辍朝一日以示哀悼,追赠礼部尚书、谥“孝肃”。简而言之,包拯是患病猝死,死在了“副宰相”——枢密副使任上,年仅六十三岁。
▲安徽合肥·包拯墓
【2】、来自网友【灵枫历史阁】的最佳回答:
历史上真实的包拯,从未当过开封府尹。60 岁大寿时,他感叹自己无后,儿媳突然抱着 1 岁多的男婴,跪在包拯面前:“这就是您的儿子,请您取名。”
包拯,又被称为包青天。
在民间传说中,开封府尹包青天,铁面无私,两袖清风,是公平正义的守护神。
上至贪官污吏,下至市井小贼,只要想到他,心里都会升起一股凉意。
他有很多传世案例,什么“狸猫换太子”“铡美案”“血手印”“蝴蝶梦”等等。
只可惜,这些案子,大多来自民间故事演绎、元曲和清代小说《三侠五义》,并不是真实的历史事件。
历史上真实的包拯,从未当过开封府尹。
包拯只是在快 60 岁时,暂时代管开封府,但也只管了不到 2 年。此后,宋仁宗非要给他升官,将他调离了开封府。
60 岁大寿时,已经痛失爱子、爱孙的包拯,突然被儿媳告知,他居然还有一个儿子。
他惊愕之余,开怀大笑,此后,他开开心心,享受了 4 年的天伦之乐。
64 岁这年,包拯视察枢密院,突发疾病,再也没能起来。
几个月后,他就病逝了。
宋仁宗格外伤心。
他亲自前往吊唁,并辍朝一日表示纪念。
他还给包拯追封吏部尚书,并赐谥号“孝肃”,极尽哀荣。
……寻以疾卒,年六十四。赠礼部尚书,谥孝肃。(《宋史·卷三百一十六·列传第七十五》)
虽然,包拯没有当过开封府尹,但他始终铁面无私、两袖清风,是个难得的好官。
他得罪了无数权贵,按理说,他的晚年,难以善终。
但好在,宋仁宗非常信任包拯,无论别人怎么弹劾包拯,宋仁宗始终力挺他。
正因为如此,包拯的晚年,过得非常舒适。
包拯的别样仕途
包拯 28 岁中进士,可他的为官之路,却是从 38 岁开始。
公元 1027 年,28 岁的包拯,考中进士,被任命为大理评事,出任建昌县(今江西永修)知县。
寒窗苦读二十多年,终于成为一方知县。
这是很多读书人的梦想。
但包拯没有赴任。
他上书请求在合肥附近任职,理由是父母年迈,需要尽孝道。
上面很宽容,考虑了包拯的实际情况,将他改任为和州(今安徽和县)监税。
包拯还是不满意。
他觉得离家太远,思来想去,便选择辞官回家,先赡养父母。
其实,和县、合肥之间,相距不过 100 多公里,驾车不到 2 小时。
这个距离,真的不算远。
但这是用现在的观念来看的,在那个用双脚走路的时代,100 多公里,的确无法在父母面前尽孝。
学成文武艺,卖于帝王家。
在那个读书走仕途的年代,包拯能放弃当官,去赡养父母,真的很不容易。
他真的对父母非常好。
几年后,父母相继离世,包拯就在父母墓葬旁边,盖了草庐,坚持守丧。
守丧期满,当地的父老乡亲,都来劝包拯继续仕途,他才选择进京听选。
公元 1037 年,38 岁的包拯,被任命为天长(位于安徽)知县。
他的为官之路,正式开启。
相比其他人,包拯的仕途,走得格外顺遂。
36 年间,他接连调任、升任,担任过的的官职,也数不胜数。
- 在地方上,他当过“大肥差”端州(今广东肇庆)知府、也干过要职陕西转运使、河北都转运使;
- 在中央,他曾是铁面无私的监察御史,也曾是坚决执行的尚书工部员外郎。
他得罪了无数权贵,无数人恨不能抽他的筋,扒他的骨。
但这些权贵,愣是无法撼动包拯分毫,这一切,只因宋仁宗的力挺。
宋仁宗有多力挺包拯?
历史上,包拯的结局,算是非常好了。
宋仁宗追封他为吏部尚书,赐号“孝肃”,葬礼极尽哀荣。
他去世时,从中央到地方,许多百姓为他哀伤。
“京师吏民,莫不感伤;叹息之声,闻于衢路。”
包拯 38 岁入仕,此后 6 年,先后在安徽、广东当过地方长官。公元 1043 年,他被宋仁宗安排回京,赐官监察御史,专门负责监督大臣。
在古代,监察御史,几乎相当于皇帝的亲信。
但监察御史,也非常容易得罪人。
举个例子。
有一回,宋仁宗的张贵妃,给丈夫吹枕头风,帮着自家大伯,争了一个淮康军节度使。
包拯非常不爽,逮着宋仁宗就各种说。
宋仁宗也知道事情干得不对,但圣旨都下了,要是收回来,他脸面往哪里放呢?
所以,宋仁宗转身就走。
但包拯直接扯住了他的袖子,继续絮絮叨叨,铮铮有词,说什么“受人蛊惑”,搞得宋仁宗十分无奈。
最后,宋仁宗无奈答应悔改。
虽然史书没有记载,张贵妃对此什么态度,但她的心里肯定不舒坦。
而此事以后,整个汴京城的皇亲国戚,对包拯就是——
“贵戚宦官为之敛手,闻者皆惮之。”
可以想象,包拯的一生,也一定会被很多人记恨。
但宋仁宗始终力挺包拯。
无论谁弹劾包拯,他都不曾对包拯发难。
而包拯给他的建议,也基本得到了践行。
为什么宋仁宗会对包拯这么信任呢?
宋仁宗对包拯的力挺,并不是无迹可寻的。
如果你是宋仁宗,你对包拯,也会非常厚待。
因为包拯是真正为民请命、造福社会的能臣。
【1】包拯的铁面无私,从不区分官职大小
包拯回京城以后,就开始恪尽职守,尽监察御史的职责。
他弹劾了一大批贪官污吏,其中影响最大的就是王逵。
王奎曾多次担任转运使。
任职期间,他多次巧立名目,剥削百姓,中饱私囊。
百姓一旦不满,开始反抗,他就直接用酷刑镇压,滥杀许多无辜百姓。
包拯弹劾了很多次王奎,锲而不舍。
一次不见成效,就两次;两次不行,再三次。
为了成功扳倒王逵,包拯前前后后,共计弹劾了七次。
最后一次,包拯直接对着宋仁宗破口大骂:“你不听我的劝告,就是不体恤百姓,任用酷吏!”
《中国通史》:“今乃不恤人言,固用酷吏,于一王逵则幸矣,如一路不幸何!”
包拯一生,弹劾的人很多,除了王奎,还有宰相、舒王的女婿、贵妃的伯父……
他铁面无私,从来不管对方来头多大,只要有违官道,就绝不放过。
宰相宋庠对此最有发言权。
宰相宋庠为官七年,不贪不腐,没干过天怒人怨的事。
但包拯直接把他告到宋仁宗面前,认为他七年无功无过,明显是尸位素餐、白拿俸禄,应当予以免职。
由此可见,包拯弹劾官员,只看他是否恪尽职守。
贪官污吏是害虫,无所作为、不干实事是蛀虫,都应该去除。
虽然包拯得罪了很多人,但他维护的,一直都是宋仁宗的利益。
他希望国家好,宋仁宗也希望国家好,所以,宋仁宗对包拯格外信任。
【2】包拯大力助推改革,契合宋仁宗的想法。
北宋时期,文官集团、监督集团的数量,非常庞大。
人一多了,就容易抱团。
许多文官不干实事,监察官也只弹劾无关痛痒的小事。
但包拯从来不这样。
他从不结党营私,而且敏锐发觉了官员冗余的问题。
于是,他大力主张改革,主张“废黜贪官污吏不得做官”,以免蛀虫害虫卷土重来。
他甚至主张废除按察使。
按察使,就是地方上负责弹劾官员的群体。
因为数量太多,他们开始“内卷”,揪着细枝末节的毛病,根本没什么用。
用我们现在的话来说,就是“毫无意义的内卷”。
“庆历新政”之后,包拯直言不讳,提了一系列改革建议,解决冗杂的官员、士兵问题。
他的建议,出发点都是减轻国家负担,立足长远。
宋仁宗作为国家统治者,很难不喜欢这样办实事的官员。
因此,包拯提出的大部分举措,他都采纳了。
【3】包拯有智谋,有爱民之心
公元 1056 年,57 岁的包拯被临时任命代管开封府。而后多年,世人们传颂的“开封包青天”也基本以这段经历为原型。
只不过,现存的正史中,关于包拯断案的具体例子不多。
能查到的史料中,包拯断案,最经典的他早期当知县时的“牛舌案”。
事情是这样的。
一位农民跑到县衙,状告有歹徒割了耕牛的舌头,请求包拯捉拿罪犯。当时,所有的证据,只有失去舌头的牛和农民的一句话。
这个案子,想要直接断案,非常难。
如果是一般知县,他可能会选择倒打一耙,怪农民自己没看好牛,或者直接不受理案子。
但包拯并没有这么做。
他对农民说:“你回家去把家里的牛杀了吧。”
在当时,杀耕牛是犯法的。
于是,次日,另一位农民跑过来,举报前一位农民杀了耕牛。
包拯心中了然:此案已破, 割牛舌的人,已经自投罗网。
这是非常经典的利用人心断案。
在宋朝,牛是耕种的劳力,不允许肆意杀。而割牛舌这种事情,基本无利可图。
所以,包拯认为,这件事极有可能是怨家所为。
他让牛主人去杀牛,目的就是让怨家看见。
既然是怨家,他肯定不会放过这个好机会,一定跑去府衙状告。
其实,从“牛舌案”也可以看得出来,包拯是个真正的好官。
他断案不用酷刑,不愿冤屈一人,只会尽心尽力去处理。
要么,他找到证据,实锤断案;要么,他用智谋,以智取胜。
- 对亲朋好友,包拯素来一视同仁,从不包庇,哪怕他舅舅犯法,他也秉公执法,在公堂上依法责挞;
- 对权贵富户,包拯从不徇私枉法,也从不畏惧权威。
一句“贵戚宦官为之敛手,闻者皆惮之”,背后藏着的,是包拯的智慧。
【4】包拯有实力,不仅能处理好内政,还能处理好外交国防
宋真宗时期,宋朝与契丹签下了“澶渊之盟”,每年给契丹钱财物资以包拯和平。
宋朝经济发达,武力较弱,单纯从“划算”角度考虑,用区区物资换取和平,是最好的选择。因此,当时的文官集团和达官贵人们,也都坚持“以和为贵”。
但是,包拯多次上奏朝廷:
“用钱交两国之好,根本不是长久之计,关键还是要练好兵力,以备不时之需。”
“以古揆今,未有恃盟好,舍武备,而不为后患者。”“国家岁赂契丹,非御戎之策。宜练兵选将,务实边备。”
有一次,包拯奉命出使契丹,被契丹官员为难:
“听说雄州(北宋边境城市)最近新开了便门,是想引诱我的叛民,来刺探我们辽国军情吗?”
包拯不紧不慢地回了一句:
“你们涿州也曾新开城门,要是刺探军情用得着开便门吗?”
契丹官员一听,只能尴尬地陪笑脸。
在和契丹交往的过程中,包拯深刻意识到宋朝边境国防问题。
- 一方面,宋朝与契丹常年无战事,但宋朝却把重兵全部布防在北疆一带,中原内地兵力空虚,很容易被人偷袭;
- 另一方面,北疆地理位置重要,但地势无险可守,配备重兵不是关键,优秀的将领才是最重要的。
于是,包拯多次上书建议,重视武力、强练兵力,并改变北疆的兵力布局,分摊到黄河沿线重点城市,一旦发生情况,既能及时北上,又能守卫京师。
只可惜,北宋重文轻武的传统太过深重,包拯的建议根本没有得到执行。
多年后,金兵南下,畅通无阻打开开封大门,连带着宋朝皇帝一起掳走,灭掉了北宋政权。
【5】包拯严于律己,两袖清风
除了刚正不阿,包拯还十分廉洁。
他对自己要求严格。
达官贵人请托、拉关系,他坚决不去;商户富贾请吃饭,他会严肃表示拒绝,以避免来日麻烦:
“彼富人也,吾徒异日或守乡郡,今妄与之交,岂不为他日累乎。”(取自《中国通史》)
这样铁面无私的包拯,宋仁宗自然非常信任。
总的来说,包拯得罪了很多人,但他能善终,有 2 个原因很关键:
- 第一,包拯有能力、清白、铁面无私。
包拯自己有能力、足够清白、铁面无私,哪怕是极盛之时,他也“不持一砚归”,旁人想攻击他无处下手。
- 第二,包拯足够幸运,遇见了宽厚的宋仁宗。
他遇上宋仁宗,一生备受信任,是他能善始善终的第二个原因。
若是没有宋仁宗的力挺,包拯也很难有一个很好的结局。
正如包拯唯一传世诗中所写:
“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秀干终成栋,精钢不作钩。仓充鼠雀喜,草尽兔狐愁。史册有遗训,毋贻来者羞。”
其实,包拯从来不是“神”,不能三头六臂、掐指断案,他只是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的“青天”。
最后,我们再来聊聊开头的故事。
包拯的晚年,最痛心的,莫过于香火断绝。
他 55 岁痛失爱子,儿媳崔氏只有 21 岁,刚新婚 2 年。
包拯不忍心让她一辈子守寡,便主动告诉她,愿意将她“还宗”,可另觅良缘。
但是崔氏不肯,她“蓬垢涕泣出堂下”,并对包拯说:
“翁(指的是包拯),天下名公也。妇得齿贱获,执浣涤之事幸矣,况敢荐家乎!生为包妇,死为包鬼,誓无他也。”
此后,崔氏守着刚出身不久的儿子包文辅,誓死不价。
只可惜,包文辅在 5 岁那年,意外夭折。
包拯先失去爱子,再失去孙儿,白发人送黑发人,悲痛可以想象。
但此时,他最先做的,是告诉儿媳,他不介意她改嫁。
崔氏的母亲,也劝崔氏改嫁:
“夫死守子,子死何待?”
但是崔氏坚决不从。
崔氏的事迹,感动了很多人,朝廷也授封她为寿安县君,知庐州事张田还特意撰写了《崔节妇传》。
幸好,老天爷可能不忍心让包拯绝后。
包拯以前有个媵妾孙氏,但是脾气不好,经常和包拯吵架,后来就被送回了娘家。
谁曾想,孙氏已经怀孕了,回家后不久就生下了儿子。
儿媳崔氏最先知道这件事,赶紧去把孩子抱回来,并在 60 岁大寿时,告诉了包拯。
晚年得子的包拯,非常开心,给这个孩子取名包綖(后改名为包绶)。
包拯去世后,崔氏一直抚养着这个孩子。
包拯去世后,留下了 37 字家规,振聋发聩。
“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滥者,不得放归本家;亡毅之后,不得葬于大营之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孙”。
这句话的意思,是后代子孙,若是当官时贪赃枉法,不得放归本家,去世后,也不能埋在包家祖坟之中。
不从吾志,非吾子孙。
短短八个字,也能看出包拯的格局。
他的幼子包绶,后来当了大官,成了宰相女婿,历任将作监丞、国子监丞、汝州通判等职。
他继承了包拯的志向,一生刚正不阿,清苦守节。
包绶是在去潭州任职的路上病故的,他的箱子里,除了诰命、书籍、文稿外,没有留下多余的一文钱。
以上,就是包拯的结局了。
不得不说,他真的值得我们后人的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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