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问题公司无视劳动法,让员工每天工作 12 小时,每礼拜工作 7 天应该怎么办?一共有 2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职场小水滴】的最佳回答:
公司让员工每天工作 12 小时,每礼拜工作 7 天。在工作时间上,公司确实存在违反劳动法的情况,但是,在很多情况下,员工都是“自愿”的。
早些年,我曾在上海一家电缆厂工作,公司用的是标准工时制和综合工时制,前者主要针对办公室员工,后者主要针对车间员工。
当时,我在车间上班,适用于综合工时制。工作时间为 12 小时,两班倒,然后二个礼拜车班一次,全年如此。至于什么时候放假?主要有两部分,一是转班时会有一天左右的时间休息,二是国家规定的节假日。
公司之所以节假日不安排上班,主要是付出和产出不成正比,因为节假日,安排上班的话,要支付员工三倍工资。
这样一看,一个月要工作多少时间?人均 330 小时以上。而《劳动法》中规定的是多少?174 小时,再加上不超过 36 小时的加班,也才 210 个小时,就 330+的工作时间,违反劳动法了没有?答案是肯定的,但却不是正确的,为什么这么说,请继续往下看。
后来,大环境不好,公司订单急剧下降,为了生存,只好劝退了一批人,这些人中,不乏有懂法的人,然后就和大家所想的那样,员工向相关部门申请了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多年来所欠的加班工资。
然后就有了下面的算法:
综合工时制,按员工合同底薪除以 174 个小时,再乘以当月上班时间,得到一个月的基础工资,再加上其它一些乱七八糟(如有)的福利,就是一个月的税前工资,这是公司为员工计算薪资的算法。
从这个算法不难看出,是没有任何加班费可言的。被劝退的员工,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是不是合理合法?然而公司又公布了另一种算法,一种不违反《劳动法》的算法。
具体算法是这样:先按上海市公布的最低月工资除以 174 个小时,得到每一个小时的薪资,然后再用时薪乘以(员工总上班时间-174),再乘以 1.5 倍得到加班工资,最后用加班工资加上上海市公布的最低月工资,得到员工的税前工资。
PS:综合工时制中,除了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外(3 倍),如国庆、中秋之类的,没有双休的概念,也就没有 2 倍的说法,只有 1.5 倍加班工资的说法。所以,这种算法是符合要求的。
虽然多年来,公司每年都会象征性地涨一点工资,但后者算出来的工资都会略低于前者,很显然,公司是请了人,专门核算过的。按老板的话说就是:我已经给了你符合上海市规定的工资,而且还超出了不少,你不感恩也就算了,居然还倒打一耙。
最后,被劝退的员工,在调解人员的沟通下,获得了一笔数目不详的劝退款,而索要加班费的请求并没有得到支持。
这个实例中有两个问题:一个是公司的第二种“合法”算法,为什么不按劳动合同的底薪来计算,另一个就是工作时间。
对于第一点,公司的解释是,按劳动合同的底薪来计算,没有问题,但只能按第一种算法算,因为这是员工在入职时,公司就已经和员工沟通过的,协商好的,大家都没有异议的。如果想用合同中的底薪,按第二种算法来算,那肯定是不可能的。因为按老板的话说就是,你(员工)还不值这个价。
对于第二点,工作时间。每月 300 多个小时的工作时间,以公司的话说,就是公司并没有强求员工上这么多小时,是员工自愿的。那员工真的是自愿的吗?还真的是,因为按照公司计算薪资的算法来看,员工上一个小时的班,才有一个小时的工资,不上就没有。
经过此事后,公司也学精了,因为公司的说法能唬住一些人,但不能唬住所有人。所以,公司很快便召集了全体车间员工开会,让大家选择一个合情合理的工作方式来保证自己的利益。而公司给出的选项有三个:第一个是,按大家的要求,实行标准工时制,也就是八小时双休,但工资按上海市底薪发放,但会确保大家到手的工资高于最低工资,最大的可能是持平。
第二个是,继续按照现在的工作方式上班,但需要签订一份协约,协约大致内容是员工同意公司薪资的算法,同时放弃追责的权利等等。
第三个是,和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会获得一定的补偿。
在大环境不太乐观的情况下,几乎在场所有人都选择了第二个,和公司签订了这份协约,然后继续留在公司上班。虽然这份协约的部分条款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但还是让人心惶惶的车间,逐渐稳定了下来。
看到这里,你是不是觉得这样的公司,让人很反感?甚至有可能会认为它生存不下去?但现实很打脸,因为公司到现在还生存得好好的,规模扩大了不少不说,还成立了好几家分公司,员工也多出了不少。
就我知道的,国内这样式的公司,还不少,特别是制造行业犹为严重,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我国国情所致。人口红利这个词,我想大家都不陌生,即便我国处于人口红利的末期,但它依然存在,直白点说就是,只要工价合理,公司根本就不怕招不到人,特别是那些没有什么特长的普通人。
如果我们不小心遇到了这样的公司,而且已经在上班了,应该怎么办呢?
要么走,要么继续干。在现实生活中,有多少人是被逼无奈才进入这种公司的?以目前的状况来看,想要公司有根本上的改变,除非人口红利彻底消失,而且人口出现负增长,虽然这些都是迟早的事,但总需要时间不是?
干巴巴地等着公司发生改变,还不如花点时间,改变一下自己。试问,如果你实力足够,又何委屈于此呢,是吧?
最后,存在即合理。有很多现象看起来都不合理,但它就真实存在你我身边,虽然我们努力去打破它、改变它,但往往收效甚微,没有关系,慢慢变强就好,因为我们需要生活,需要活着。
朋友们,对此事,你们怎么看?你有幸参加过类似的工作吗?
【2】、来自网友【箫剑客】的最佳回答:
员工维护正当权益,应当于法有据,依法进行。
一、明确企业违法行为。
一是违法增加员工工作时间。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劳动时间不超过 8 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 44 小时工作制度。根据题主的描述,公司要求员工每天工作 12 小时,每周工作 7 天。这违法了单日劳动时间不超过 8 小时的规定,同时,每周累计劳动时间为 84 小时,严重超过平均每周不超过 44 小时的规定。
二是违法侵占员工休息休假。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 1 日。而题主描述的公司,每周都要求员工工作,没有预留休息时间。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在春节、元旦、端午节、五一劳动节等法定节假日安排员工休假,但是实际上,公司也没有兑现。
因此,公司的行为是违反劳动法的,是侵犯员工利益的行为,是应当被及时制止的。
二、理性维护个人权益。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员工维权的救济途径有很多种,包括申请人民调解、申请仲裁、申请起诉等,还可以向工会或者是劳动行政部门进行举报。
如果你还想继续在本公司工作,既想维权,又不想丢掉工作或者与公司产生不愉快,建议题主采取以下三种方式进行:
一是与公司领导沟通。
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自己对公司的意见和建议,员工有权向公司的领导进行反映,请求公司领导帮助解决。公司的员工可以选出员工代表,与公司领导进行谈判,有理有据的反映问题,合情合理的提出诉求。谈判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也是最有效、最直接的方式。力争通过谈判,将问题解决。
这种方法是比较温和的,不会对公司产生很多的负面影响。公司领导也乐于接受这种方式。
二是请求工会帮助。
工会是为公司员工谋福利、谋利益的职工代表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我们可以将问题反映为工会,请求工会帮助职工协调。工会是连接员工和公司领导的桥梁。工会会将员工的利益诉求反映给公司管理层,并督促公司尽快研究解决,维护职工的权益。
由于工会是公司内部的职工自主组织。这种维权方式,仍然是将问题消灭在公司内部,不会对公司造成较大的损失。但是,工会的力度有限,有时候听命于公司领导,没有真正为员工谋福利。
三是申请人民调解。
有的公司内部设立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专门负责受理公司内部的劳动纠纷。如果企业未设立,可以选择到当地政府设立的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就是由中立的第三方介入,通过沟通协调,促进双方履行义务。调解的法律效力比较高。
四是匿名举报。
对于企业的违法行为,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 我们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进行申诉或者是匿名举报。劳动行政部门一般是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企业具有法定的监管责任,对企业的违法行为有权依法处置。而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管行为具有强制性。
但是,这种方式,是最有效的方式。但是,建议慎重使用,可以采用匿名举报的方式进行,对自己进行保护,避免因此引起公司对自己的意见,影响以后的发展。
劳动法对员工维护自身权益的救济途径,规定了详细而具体的方法。员工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公司实际,有侧重选择一种或者多种维权途径。
三、维权注意事项。
员工维权,要讲究方式方法,谨慎小心,避免造成维权成功,工作丢失的悲剧。
一是注意搜集违法证据。
证据是维护自身利益的最有利依据。我们在维权之前,要具体列明公司的违法事实,想方设法的搜集到充分的证据,做到有理有据,合法维权。没有事实和证据,一切维权都是不经推敲的,也是不会成功的。事实包括企业安排的用工时间、签到表等,要详细具体。
二是慎重选择维权方式。
员工维权的方式多种多样,选择时要慎重。尽量选择那些比较温和的方式,不要引起员工和企业之间的新的矛盾或者隐患。能够在公司内部处置的,尽量选择在公司内部进行。如果必须通过外力来进行,那么我们也要注意保护自己,注意维护企业形象。
三是平心静气妥善处置。
员工是公司的一员。公司在强迫员工多工作时,也为员工付出了劳动报酬,支付了工资。我们要心平气静的处置劳动纠纷,不给公司制造不良影响。企业要想一个员工,辞退他的方法有很多,而且都是有法可依的。因此,我们必须冷静,妥善处置纠纷,不能因为调解纠纷而产生新矛盾,不能出现赢了企业,输了工作的悲剧。
四是敢于维护自身权益。
在劳动力市场,公司等用人单位处于明显的强势地位,而个体劳动者是非常薄弱的。当企业出现违法行为时,作为员工要敢于站出来,积极维护员工的利益,打击企业的违法行为。
总之,对企业的违法行为,员工要敢于站出来,主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保护自身利益,坚决抵制企业违反劳动法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