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问题如果缴纳 14 年社保,然后突然去世,我们以前的社保会白交吗?一共有 2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康愉子】的最佳回答:
应该是挺亏的,从个人的角度,就相当于是做了十几年贡献了。
想起来一个挺遗憾的事情。
有位大叔,是国企员工,待遇还不错的。
半年就要退休了,工作都基本上已经交接,就准备到年龄就办理退休了。
很不幸的是,有一天在办公室突然就倒了,最后救护车送去医院抢救,但最后没抢救过来。
我想,若是去世真有灵魂的说法,这位大叔估计会很郁闷吧。忙活了一辈子,好不容易可以享受退休的悠闲时光了,却就这样没了。
不过,有朋友说,如果在工作岗位去世,只要是 48 小时内就算是工伤,也会有一定的赔偿吧。对后人来说,这也算是社保的一点补偿了。
不过,说到社保账户,去世后应该还有两部分钱。
一部分是抚恤金和丧葬补贴,可能总额不会太多,2-3 万吧。
还有一部分就是社保个人账户的资金,家人是可以继承的。这其实是因为我们日常所交的社保里,分为了两部分,一部分是纳入社保统筹,一般单位交的都会纳入社保统筹,还有一部分留在个人账户,一般自己交的会在个人账户(如果是个体户那种灵活就业的养老保险,个人交的部分是直接全部进统筹了)。
家人能拿到的也就是这部分了。
所以,要我说,即便是为了多享受下国家福利,也要努力活得更久一点才好,否则就是做贡献了。
【2】、来自网友【亮月花郎】的最佳回答:
按照缴纳社保最低年限 15 年来看,在缴纳 14 年社保之后突然去世,按理来说是可能白交的!但我国有相关政策,即便只是在缴纳了 14 年社保年限后突然去世,那么也是不会白白缴纳的
绝大多数人应该都了解关于个人账户资金可以继承的这个说法,如果某一个参保人在已经交了 14 年的社保费用,那么即便这个参保人突然去世,那么他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当中的所有资金也是可以完全退还给特定亲属或者法律继承人的。所以从这里来看的话,这 14 年的社保费用不会白白缴纳。
但是没有满足 15 年基础社保年限的话,只是在缴纳了 14 年社保费用的前提之上,除了个人账户的资金余额可以依据法律进行继承以外,还有就是关于参保人死后的抚恤金以及部分丧葬补助金同时也可以领取的到。
但是需要我们搞清楚的是,参保人已经依据时间缴纳了 14 年的社保费用,那也就是说参保人已经拥有了 14 年的缴费年限,而伴随着参保人的离世,无论如何这个参保人也就再也享受不到所谓的养老金待遇了。但是这位参保人曾经有过 14 年的社保缴费记录,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来看的话,
他曾经缴纳过的费用并不能说是白白缴纳的。
针对这个现象,我国法律有相关规定,即便参保人在缴纳参保的过程当中突然离世,那么只要他曾经参与过缴纳社保,那么他缴纳的钱也就不存在白交的说法!
社保分为两个账户,一个就是我们所熟知的个人养老金账户,另外一个账户名叫统筹养老金账户。
这社保的两个账户当中的个人养老金账户当中的余额,是可以根据法律来依法继承的,继承人为法定继承人或者指定亲属;而另外的统筹养老金账户当中的余额,是不会被依法继承下来的。
个人账户养老金部分费用,仅仅是在过去的 14 年间所缴纳社保费用总和的 1/3 左右,而法定继承人能够继承的也只有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这部分费用,大概也就是参保人生前在 14 年之间所缴费总额的 1/3 左右。
如果参保人生前每年缴纳社保费用为 200 元的话,那么先后共缴纳了 14 年,所缴纳社保费用总额就为“14*200”,也就是 2800 元。如果参保人生前每年缴纳社保费用为 2000 元的话,那么先后共缴纳了 14 年,所缴纳社保费用总额就为“14*2000”,也就是 28000 元。按照 1/3 来算的话,法定继承人在参保人死后大约能继承到
最低 2800/3,最高 28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