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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一个公司的税务筹划呢?

十万个为什么 空空 2024-11-07 08:08:31 28次浏览

关于问题如何做一个公司的税务筹划呢?一共有 2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财神刀】的最佳回答:

做税务筹划,必须先清楚我国共有多少种税。

根据法律规定,我国现有的共 18 个税种,具体是: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使用税、船舶吨税、车辆购置税、关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烟叶税、环保税。

直接上干货。

一、增值税合理规划

1.1、按照企业的利润率选择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不考虑销售额的因素,如果是销售额大于 500 万,又想做小规模纳税人的,自行脑补)。

商贸行业,当企业的销售利润率大于 30%以上的时候,选择小规模纳税人就划算,因为税负率超过 3%。

具体数据举例

成本 10 元,进项 1.3 元,毛利 30%,销售价格 13 元,销项税额 1.69 元,则需要缴纳增值税=1.69-1.3=0.39 元。税负率=0.39/13=3%.

而制造业有些成本没有进项发票,不用考虑,直接选择小规模纳税人。

1.2、怎么把增值税率降到 9%

假设你的企业业务,既有 13%,也有 9%的混合型业务,例如销售与安装的空调行业,卖空调 13%税率,装空调属于 9%的业务。那么在定价的时候,把销售毛利转移到安装服务上收费,则税率变相从 13%降到 9%。

那么 9%的税率业务,有哪些呢,我放到这里,大家可以参考。

 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

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

  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2、自来水、热水、煤气、暖气、冷气、二甲醚、沼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杂志、音像制品、报纸、电子出版物。

  4、饲料、农机、化肥、农药、农膜。

  5、干姜、姜黄。

  6、花椒油、橄榄油、核桃油、杏仁油、葡萄籽油和牡丹籽油,但需要注意的是环氧大豆油和氢化植物油因为不属于食用植物油征收范围,因而使用13%的增值税税率。

  7、按照《食物安全国家标准——巴士杀菌乳》生产的巴士杀菌乳和按照《食物安全国家标准——灭菌乳》生产的灭菌乳,但需要注意的是按照《食物安全国家标准——调制乳》生产的调制乳因为不属于初级农业产品,因而按照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8、密集型烤房设备、自动虫情测报灯、黏虫板、频振式杀虫灯、卷帘机。

  9、农用挖掘机、养鸡、猪设备系列产品。

  10、国内印刷企业承印的经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批准印刷且采用国际标准书号编序的境外图书。

  11、动物骨粒等等。

怎么把税率降到 6%,也是同样的道理。

1.3、怎么晚交增值税 180 天

有些行业销售回款周期特长,老要垫付增值税款,企业压力比较大。

可以利用委托代销结算,而不是销售出库,就可以达到在收到货款以后,再确认销售收入缴税,从而减少企业资金压力。

二、企业所得税合理规划

2.1、充分利用国家对研发创新活动的支持,加大研发投入,利用研发收入 200%的加计扣除,较少企业所得税,同时加强了企业的创新能力,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

2.2、利用国家小微企业优惠政策。

把业务按类划分,成立子公司,设计成小微企业,享受最低 2.5%企业所得税税率。

那么什么是小微企业?

企业所得税的小微企业认定标准

企业所得税小微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

1.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00 万元;

2.从业人数:≤300 人;

3.资产总额:≤5000 万元。

那么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具体是什么?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9 年第 2 号《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的第一条: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100 万元但不超过 3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消费税的合理规划

消费税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的一个税种,主要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现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烟,酒,鞭炮,焰火,高档化妆品,成品油,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摩托车,小汽车,电池,涂料等税目。

消费税的征收环节为,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和进口税法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在特定的环节征收的一种间接税。

那么,生产型企业可以设立销售公司,通过转移定价来降低消费税税负。

例如,某化妆品公司,可以成立一家销售公司,从生产企业进货。把消费税再生产环节缴纳,将利润放在销售公司。

税务筹划的一个原则、一个宗旨,一个方法

税务筹划,必须遵从的顶级原则,合法合规。否则就是得不偿失。

2021 年 11 月 22 日,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宣布对朱宸慧、林珊珊(微博 ID:林珊珊 _Sunny)两名网络主播涉嫌偷逃税款问题进行了查处,对朱宸慧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拟处 1 倍罚款共计 6555.31 万元,对林珊珊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拟处 1 倍罚款共计 2767.25 万元。

李志强涉嫌策划、实施和帮助朱宸慧、林珊珊逃税,并干扰税务机关调查,已被立案调查。

李志强绝对算的上,带坑第一人,税务策划的反面典型。

所以说,税务筹划,必须合法合规,否则宁愿不做,也不脱了裤子放屁,多此一举。

税务筹划,必须牢记税务思维宗旨,不能简简单单的,事后去修改名目,自欺欺人,而应该从业务筹备阶段开始筹划,并严格从合同、发票、单据、资金流等四个方面,以税务稽查的角度,检讨筹划方案的合法性,才可行。

记住,税务筹划,必须建立的宗旨:税务检查思维。

税务筹划,税法就有 18 个,必须掌握顶层设计方法,第一从大头做起,先把 25%、13%、15%等大税率的税种开始筹划,同时具备系统化思维,考虑税种之间的关联性,统一筹划。最后,筹划小税种如印花税等等。甚至放弃筹划,因为没有意义,太小了。

税务筹划,需要因地制宜,根据不同行业的特性来筹划;

建筑行业,最大的矛盾,是缺进项,人工占大头,没有发票可开;而船代公司更奇葩,中国有增值税,而国外没有增值税,与国际货代竞争,坦然不具备优势,怎么办?可定需要个案服务, 通用方案职能借鉴,而不能照搬。

税务筹划,需要因材施教,根据每个公司不同的背景来筹划。想上市的公司、想赚资本投资的公司、想闷头发财的公司,其目的不同,其税务筹划的方向也就不同,不能道听途说,简单照搬别人的方法。

做税务筹划,硬功夫必须过硬,对国家的税务法律、部门规章,倒背如流;更需要具备,灵活应用的创新思维。

税务筹划,想做不难!做好很难!

【2】、来自网友【昌尧财税】的最佳回答:

税务筹划,可以从节税的角度来说,6 个方面,2020 年很实用,手把手教你操作:

1、 年会礼品发放,有何个人所得税风险?如何节税?

企业在业务宣传、年会、促销会等活动中,都会给到场人员给予一些礼品的发放。

那么,对于企业所发放的礼品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呢?

业务描述

某城市综合体,在开业期间,对前来光顾的客户微信扫码关注,便可以领取一份礼品。

那么,对于公司给客户随机发放的开业礼品,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呢?

政策依据: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19 年第 74 号)第三条规定:

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下同),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

政策解析:

通过对以上政策的解析,对于公司在开业期间给前来光顾的客户所赠送的礼品,需要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由企业代扣代缴。

如果企业赠送的不是“礼品”,而是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则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2、 工资与年终奖,如何分配?个人所得税最少?

2019 年 1 月 1 日开始,新个人所得税法对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作为综合所得按年进行个人所得税缴纳,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作为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那么,对于个人取得年度收入如何划分综合所得与全年一次性奖励?个人所得税最少呢?

业务描述

张三 2019 年取得工资薪金收入 10 万元,可在税前扣除的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共计 5 万元,年终公司发放奖金 4 万元。

那么,张三 2019 年如何分配工资薪金与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最少?

政策依据: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 号)第一条第(一)项规定: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 号)规定的,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 12 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政策解析: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对于个人在一年中取得的综合所得与奖金,由于其缴纳的形式不同,结合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方式,得出综合所得与奖金分配临界点如下:

3、 员工福利发放,有何个人所得税风险?如何节税?

咱们中国人是一个非常注重节日的国家,中秋节、端午节、春节,都会给员工发放一些福利,那么,对于企业给员工发放的福利,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呢?

业务描述

2019 年中秋节嘉诚公司给员工每人发放了一盒月饼,月饼单价 500 元每盒,员工在领取月饼时,在发放表上签订。财务在列支福利的账务处理中,将发放表附在记帐凭证后,这样一来,公司给员工发放的节日福利,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

根据 2012 年 4 月 11 日,国家税务总局开展的“所得税相关政策交流”在线网友回复中体现:

[ 所得税司巡视员 卢云 ]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原则,对于发给个人的福利,不论是现金还是实物,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但目前我们对于集体(非人人有份)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原则上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政策解析

通过对以上政策的解析,对于企业发给个人的福利,不论是现金还是实物,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企业给员工发放的月饼,应并入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企业改变一下处理方式,可能结果就不一样了。如:月饼是在员工会餐时吃掉的,同时,财务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凭证与摘要显示“员工会餐购月饼一批”,这样一来,月饼就属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因此,同一盒月饼,不同的表现形式,就有不同的纳税结果。

4、 员工旅游奖励,有何个人所得税风险?如何节税?

企业为了激励员工,花样也是多种多样,有物资奖励、有股权激励、旅游奖励也是非常普遍,可是,面对旅游奖励是否存在涉税风险呢?

业务描述:

某汽车 4S 店为了激励销售顾问完成销售任务,对达成年度销售目标的销售顾问,公司免费提供欧洲 7 国游,同时,可以携带家人一同出国旅游。

那么,对于公司提供的奖励福利,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免费旅游方式提供对营销人员个人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11 号)文规定:

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人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全额计入营销人员应税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

其中,对企业雇员享受的此类奖励,应与当期的工资薪金合并,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其他人员享受的此类奖励,应作为当期的劳务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政策解析:

通过对以上政策的分析,公司实行营销业绩奖励,应根据所发生费用全额计入营销人员应税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

也就是说,公司对营销人员进行的旅游奖励,应该根据所发生费用并入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对员工家属应按劳务报酬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如果公司组织参观的是一些“革命纪念馆”、“毛泽东故居”等具体教育意义的地方,则属于“红色教育”,列入职工教育经费,这样一来,就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5、如何通过“差旅费”进行个人所得税节税筹划?

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员工出差是一件非常普通的事情,殊不知,就员工出差还这项业务,还能够发挥纳税筹划的效果。

业务描述:

王成是销售部经理,一个月几乎有 20 天在全国跑业务,一份付出一份回报,每个月的工资也在 3 万元左右。每个月财务在发工资时所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也让王成很是头疼,总想找办法避避税。

那么,有什么办法可以筹划一下吗?

政策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 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政策解析:

通过对以上政策的分析,差旅费津贴、误码餐补助,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由于王成的工作性质,长期在外出差,公司可以按以上方法进行筹划的纳税筹划:

1、将原来工资每月 3 万元,降低至每月 1 万元,年收入不超过 12 万元,免于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而且工资在扣除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之后,个人所得税已经很少了,几乎可以忽视不计;

2、其他工资,以出差补贴的形式给到王成(当然,公司得有出差补贴标准,如:1000 元/天),由于差旅费津贴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这样一来,王成的个人所得税将得到极大的降负。

6、 员工车辆补贴,有何个人所得税风险?如何节税?

随着私家车的不断增多,公务车已经不再成为企业的必须品了,随之而来的却是公务用车补贴,对于公司用车补贴,在税收缴纳上有何规定呢?

业务描述:

张三是嘉诚公司的总经理,在日常对外接洽业务中,公司未备置公务用车,每月按 3000 元标准报销公务用车补贴,报销形式为油料费、维修费等。

那么,对于张三报销车辆补贴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245 号)相关规定

近来,一些地区要求明确个人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各种形式的补贴收入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据了解,近年来,部分单位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对用车人给予各种形式的补偿:直接以现金形式发放,在限额内据实报销用车支出,单位反租职工个人的车辆支付车辆租赁费(“私车公用”),单位向用车人支付车辆使用过程中的有关费用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的有关规定,现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各种形式的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明确如下:

一、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而以现金、报销等形式向职工个人支付的收入,均应视为个人取得公务用车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具体计征方法,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 号)第二条“关于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征税问题”的有关规定执行。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 号)第二条规定:关于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征税问题

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

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由省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讯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政策解析:

在现实工作中,车辆补贴有多种形式,如:1、报销油料费;2、按实际公里数补贴;3、员工将车辆租赁给公司使用等。

往往我们很多企业,认为这些形式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通过对以上政策的分析,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而以现金、报销等形式向职工个人支付的收入,均应视为个人取得公务用车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只是在个人所得税缴纳扣除标准上不同的地区有所区别。因此,企业给员工报销的车辆补贴一定要考虑个人所得税的涉税风险。

如果想要规避掉个人所得税涉税风险,员工可以把私家车销售给公司,这样一来车辆所消耗的费用就跟个人没有关系了,属于公司的公务用车费用,不涉及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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