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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刚好年满55岁,公司要辞退,我该怎么做?

十万个为什么 空空 2024-11-06 19:44:19 27次浏览

关于问题我今年刚好年满 55 岁,公司要辞退,我该怎么做?一共有 2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小甜带你吃遍天下美食】的最佳回答:

作为一个路人,我表示对你深切的同情,但是作为公司的领导,你的离去是必须的。

首先,我可以确定你是男性,因为是女性本来就该退了。

那么我们切入正题,要知道,在这个社会上,没有毫无理由的痛,也没有天上下来的馅饼,他们把你开除肯定是有原因的。

要知道,一个公司最需要什么?不是你多么努力,不是你多么会和领导搞好关系,公司考核你的标准只有一个,那就是你能给公司带来多大的利益。

可能我说的有点直白,但是大家心里都懂,很多人说在公司品德更重要,有的说能力更重要,但是事实就是在公司,一个人的能力往往是被首先考虑的,因为能力越大,对于公司目前的效益肯定是最好的。

那么你被开除的原因肯定是只有一条,那就是你给公司创造的价值,没有你的工资高,也就是你给公司创造的价值少了。

让公司觉得自己亏了。

在这一方面,我不得不承认,你年龄可能大了,很多精力也没有年轻人那么旺盛,而且一般在公司,越是工作长的人,工资越高,但是问题来了,你的精力下降了,你的创造力没以前好了,公司还要给你涨价,凭什么呢?

为何不从人才市场,找一个年轻一代你的来接替呢,这样的话工资要的不高,而且还可以完美顶替你,而且接受能力又强,又好掌控,要是我来选,我也把你辞退。

对于你来说,辞退或许已经不可避免了,我觉得说好话什么的没必要,干脆找下家,此地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不用说什么,因为事实已经摆在台面上,你被抛弃了。

与其说好话让人看不起,还不如潇洒离开。

挽回不了,那几不挽回了

【2】、来自网友【视职场】的最佳回答:

针对题主的这个问题,我深表同情。无论是哪一个人,在 55 岁的时候,被公司辞退,都是一件非常令人伤心难过的事情。但我们绝不能就此任由公司宰割,必须要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为了让题主能够有明确的可操作性,在此我将对此问题进行一一的拆解分析,以尽最大的力量给题主与帮助。

一、明确的告知公司,这是一种违法的行为,并要求公司撤销辞退自己的决定。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具体规定,公司在辞退员工的时候,必须要合理合法,不能违背国家的有关法律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只要题主满足连续工作了 15 年,则用人单位是不能够随便辞退的。只要题主没有出现工作上的重大失误,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那公司就只能是让题主工作到退休结束。

而题主已经是 55 岁了,那题主应是在公司连续工作了 15 年,因此公司无权随便辞退你!

二、如果公司执意要辞退题主,那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赔)偿金。

在这里我将分两点给题主来进行逐一说明!

1、根据题主现在的年龄,55 岁来判断,正常情况下,题主应该是签订的无固定期限合同,这种合同是没有结束的期限。

这就是说,只要公司解除题主,终止劳动合同,就属于非法解除劳动合同。

此时公司必须为提出支付两倍的经济补偿金。

具体的法理依据如下: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举例说明一下,假如题主在公司工作了 20 年,那么公司就应该为题主支付 40 个月的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若是没有提前一月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则还要为提出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2、如果题主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固定期限合同,如果是合同到期而公司将辞退题主。

若是这种情况,那么公司必须为题主支付经济

补偿金

。而经济补偿金的具体法律依据,在第 1 条中已有说明,这里不再重复。

如果题主在公司已经工作了 20 年,那么公司必须为题主支付 20 个月的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所以题主到底是属于固定期限,还是无固定期限合同,这需要您自己查看所签订的合同,才能最终确定自己是获得经济补偿金,还是获得经济赔偿金。

三、如果公司没有为题主购买社保,还可以要求公司为自己进行社保补缴或者是赔偿。

根据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只要是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购买养老保险的,要通过正规的法律途径给予裁定之后,是可以为自己补交养老保险的。

具体的法律依据如下:

《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单位和被保险人应参保而未参保需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应当进行劳动关系认定;单位和被保险人发生争议的,应当通过劳动争议仲裁、诉讼等程序,凭行政认定书、裁决书、判决书等生效的法律文书办理补缴养老保险费的手续。

补缴养老保险费的标准,以欠费当年本市(区)执行的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欠费当年本市执行的养老保险费率逐年补缴单位和个人缴费部分的本金,并对用人单位从欠缴养老保险费之日起,按日加收应缴额千分之二的滞纳金。被保险人补缴养老保险费后其个人账户按规定补记本金。滞纳金计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当然由于社保条例,各地的具体情况不同。有些地方是可以补交的,而有些地方则不一定。这需要题主提前去当地了解清楚。

如果用人单位无法为劳动者提供养老保险的补交,走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自己的经济赔偿,

是在万不得已的选择,最好是要求用人单位为自己补交养老保险。

无法补交养老保险的经济赔偿,通常是通过与公司谈判的方式来达成一致的意见,而赔偿的具体标准也没有固定的说法,

常常是个人月工资标准的 3~4 倍,也就是赔偿自己每年 3~4 个月的工资。

如果题主在公司工作了 20 年,公司没有为自己购买养老保险,那么就应该赔偿题主至少 60 个月的工资。

***

除此之外,如果公司没有为你支付加班工资,那么还可以要求公司为自己支付加班费。

加班工资的支付标准如下:

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劳动法

》第四十五条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加班工资可以根据自己上班的具体情况,很容易做出一个统计。然后根据相应的标准计算出自己应得的加班费。

***题主还可以领取相应的失业金。

当然这里有一个必要的前提条件:公司一定是为题主按时缴纳了失业保险金。否则题主就没有领取失业金的基础。

失业金的领取流程与步骤,在这里我不再具体说了,我曾经的问答中有过这个问题的具体说明!

四、提前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与准备,才能确保自己的利益。

【1】、收集自己在该用人单位的工作记录资料。

例如题主每天在单位的工作情况的记录,以及领导工作安排的相关通知,也可以收集有关工作中的一些文件传阅处理记录,最好是将这些相关的工作记录文件资料予以复印保存。

这一些相关的工作资料,一旦自己与公司发生劳动纠纷的时候,就可以很好的证明自己与该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

【2】、收集保存好自己的工作牌、工资条等资料。

我们都知道,很多公司员工都有自己的工作牌,正是我们上下班出入公司的主要凭证和依据。因此我们可以将自己在该公司的工作牌都予以收集保存。

同时公司每月为劳动者支付的工资,它们通常都会有工资条,如果没有工资条,那么它就是通过银行支付给我们的个人账户。那么每半年或者一年,就将自己的整个银行流水打印出来予以保存。

这些重要的物证材料,一旦在我们与公司发生纠纷的时候,都可以很好的证明我们与该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是成立的。 如果有劳动合同最好不过,不过现在很多的用人单位,并没有给予劳动者合同。因此只有靠我们自己提前做好,能够证明劳动关系成立的证据材料的收集。

五、正确处理该问题的方法与步骤。

【1】、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工会提出申请协调处理,由工会组织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协调。

【2】、调解不成或者不经调解,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然在处理这个问题之前,最好是咨询一下当地的有关专业律师。或者是委托当地的专业律师来负责处理此事,这样才能最大化的确保我们的自身利益。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给到你帮助,早日顺利解决此问题。

以上分析,仅供参考,希望我的回答能够给你一点帮助。若有兴趣,可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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