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问题物业管理不尽责、不作为的行为有哪些?大家对此有何好建议?一共有 5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三晋甲第】的最佳回答:
不作为行为多的去了,业主在物业面前是多么的,渺小和无助,业主除了必须交物业各种费用外,更本就没有说话的权力,物业收完杂七杂八的各种费用后只管大扫一下表面的卫生,除此之外再见不到他门了,天理何在啊???
【2】、来自网友【淡泊名利 2021】的最佳回答:
1、开发商的物业在交房时就强制交物业费,否则不给钥匙,物业费自定高价。
2、勾结不法商人,制定封窗颜色样式,收取合伙商人封窗口子费、沙石口子费等,业主只要不在物业勾结的商家做门窗买沙石就百般刁难,不让货进小区!
3、名目繁多乱收费…
4、收费积极干活敷衍了事。
5、对有意见不缴费的业主断水断电断门禁卡…派圈养的混混痞子上门威胁直至殴打…
6、侵吞公共收益。
7、以各种流氓手段阻挠成立业委会!
…
【3】、来自网友【华泓思路花雨】的最佳回答:
业主自治制度是建设稳定和睦幸福快乐小区的有益途径
业主自治制度是业主摆脱开发商后期盘剥的有效途径。
取消物业,降低生活成本,,自己的事情自己管,无可厚非!推动业主自治制度建设,维护业主低成本高品质生活质量的合法权益,是广大普通业主的共同努力方向,也需要全体业主共同努力争取!
维护业主合法权益,需要共同努力,参与业主自治推进,不应该过分依赖其他第三方机构的插入,事实证明,靠天靠地不如靠自己努力,因为,蛋糕摆在眼前,眼馋的人都想以各种理由染指呢!
首先,必须摒弃一切将商品房小区的的服务职能划“归”给所谓第三方这种虚望之举,必须明白一个现实真理“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一切决定权必然是由业主自己决策,才能有效保护业主权益。
其一、物业企业之祸
买房交易初期,买房人处于被开发商制定的规则控制的一方,不得不在被动中接受开发商强制设计的合同、包括开发商安置的物业公司及其物业费定价。
交房过程中及以后,商品房生活小区物业公司管理中各种侵害业主权益事件频发。加之商品房小区人员来源复杂,业主处于分散状态,无法抗拒开发商、物业公司日常管理中的诸多强买卖、不平等规约合同、侵权事件发生。
长期以来,虽然业主本来是雇主,然而现在已经彻底沦落为"被消费群体",倍受这样一种强买强卖式的物业管理欺压欺诈。
各种形式的黑物业通过各种手段分化瓦解业主,操弄业主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协调工作机构,践踏规则,侵害业主权益,以达到其利益最大化,这也是广大业主激烈抗拒物业公司、强烈要求自治管理的根源。
作为业主,我以为取消物业公司这种寄生在业主身上的物种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时候。业主需要的是能自己决定自己生活成本的自治式物业管理,小区的生活成本开支应该由业主自己决定,而不是被别人所决定。
其二、业主自治
健康稳定的社区是社会稳定发展的重要组成,建设稳定有序的商品房居民生活区尤为重要。迫切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创造业主自治制度的法律空间。
只有减少中间环节,实现生活小区业主自治管理,才能真正实现"建设美好家园,降低小区居住成本"的共同心愿。
立法确定社区居民委员会指导、监管、督查职能,实现业主委员会、业主、社区居民委员会三位一体互为依托、互相协调、相互监督的制衡体系,立法严惩小区自治管理环节中的任何形式以权谋私事件,确保业主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其三、自治管理系统由业主委员会及其常设机构物业服务中心组成。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小区保洁、保安、水电、电梯、垃圾处置、花木园林等专业性项目,可以面向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公开招标、招聘(劳务输出公司的社会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
比较安全稳健的方式:各种专业物管项目分包给不同的公司负责,这样可以避免与劳务人员发生法律纠纷(与劳务输出公司签订合同,由劳务输出公司提供具备相应条件要求的服务人员)。
日常督导检查工作由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负责实施。
招聘、招标具体操作过程,严格遵守业主大会最后否决权,业委会、业主、社区居委会三位一体制衡机制。(具体业务可以根据各小区业主需求进一步完善)
总而言之,只有实施业主自治管理、立法确定各级政府小区管理协调机构、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服务指导督查职责,杜绝越权乱作为、以权谋私事件发生,只有这样业主才能摆脱受盘剥的地位,从根本上解决商品房小区业主追求"低居住成本,稳定健康生活"的生活之盼。
【4】、来自网友【长乐未央 73544806】的最佳回答:
物业不作为典型表现是管理无章法,也就是业主公认的:干啥啥不行,收费第一名!其主要表现,一、停车管理混乱,到处乱停乱放,车辆占道,碾压草坪,破坏绿化随处可见,二、绿化管理不到位,到处杂草丛生,花草树木长期无人修剪,景观水池臭气薰天,长期不换水,三、楼道卫生不按时拖洗,墙角蜘蛛网到处可见,四、电梯坏了不能及时维修,五、宠物无人管,马路及草坪到处可见宠物粪便等等。
【5】、来自网友【智慧西域大漠】的最佳回答:
取消物业!成立业主管理委员会管辖下的物业管理机制!把粉墨倒置的关系归其正轨,把权利归还业主!实行业主自治!减少业主不必要的额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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