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问题对于职场上的末位淘汰制,你怎么看?一共有 5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山汉】的最佳回答:
作为一种管理机制,末尾淘汰制就是管理者在一定时间内,对所辖员工的工作业绩等诸多因素进行排名,对居于末位者予以淘汰,以此激发全体员工动起来,忙起来,干起来,并力争干出优秀业绩,干出比其他同事排名更靠前的业绩,以免被淘汰而出局。
末尾淘汰制看上去很美,从大的方面看,单位用人讲究来之能战战之必胜。否则,如果没有过硬的专业技能,趁早不要有进入单位的想法,即便勉强进入,马上就要面临被淘汰的结局。因为单位根本就没有组织员工入职学习、培训、提高专业技能之类过程。说白了,单位要的是入职就能上岗,上岗就能干活,干活就要干好的员工。否则,就要面临被淘汰的结局。所有这些,从大的方面讲,单位逃避了为社会造就人才的责任,仅仅局限于自身内部管理和发展,对社会发展进步并没有肩负起应有的责任。其次,随着时代和社会的发展进步,单位也应该有所发展进步,如果总是实施末尾淘汰制,在一定时间段内,假如单位人员相对固定,如何实施末尾淘汰制,新人进不来或者进去渠道不畅通,老员工在相对固定的情况下,如何实施末尾淘汰制,一旦停止实施,人员必然会相对固化,会不会又陷入过去吃大锅饭的情形,反而不利于调动员工积极性。第三,末尾淘汰制讲求的是业绩排名,不讲人情,一切工作看排名。如此,是不是也让诸多管理人员省心省事,会不会因此而养懒汉,让管理者误认为管理就是对业绩排名次而已,其余的管理方法诸如思想工作、业务技能培训等等都可以忽略不计。长之以往,会不会造成管理人员人浮于事,一线工作人员疲于奔命却又无可奈何的弊端。第四,对于员工来说,虽然说危机感和要求进步的欲望很强烈,但业绩再好拟或再差,最终看得是排名。长此以往,员工之间互相往往会心存戒备心理,员工队伍就会陷入各自为战、各自为阵的局面,甚至于一盘散沙也未可知。因为,末尾淘汰制就是引入竞争机制,让单位全体员工互相竞争,互相比学赶帮超。实际上,只有超越,而没有互相学习,更没有互相帮助一说,同行是冤家在这时候表现得分外明显。因为,别人进步就意味着自己落伍,帮助同事就是给自己挖坑。最终,同事之间人人自危,关系轻则冷漠,重则彼此留一手,互相捉迷藏,单位工作就会陷入一蹶不振的局面。
末尾淘汰制作为一种过时的管理机制,主要是解决单位员工队伍臃肿、人浮于事等现实情况。说白了,末尾淘汰制裁只不过是过去社会环境下,单位内部管理的一种权宜之计罢了,很难长期实行,最多只能偶尔为之。毕竟,单位内部管理也应该面对现实,顺应趋势,与时俱进,不能总是抱残守缺啊!
【2】、来自网友【姜威律师】的最佳回答: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有些用人单位依据该条,认为业绩排在末位的,就是属于不能胜任工作的,单位就有权解除合同了,但是,单位忽略了后面的一句话,“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也就是说,即使单位制定了完善的业绩评比标准,并把这样的标准告知了员工,员工业绩排在末位,单位也不能任意开除。单位要继续对员工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岗位才可以,培训后或者调整岗位后,员工的业绩又排在了末位,单位才能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而这个解除也是有限制的,提前 30 日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这里要注意,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的证据,是由单位举证的,单位要有证据证明,员工不能胜任工作,这个证明难度比较大,比如按照销售额的多少来排位,第一,单位要有完善的销售额计算标准,第二,还要提前告知员工,员工要清楚的知道,以后的业绩是按照销售额的标准走,第三,仲裁机构和法院认可。
还有一个法律条文,对于用人单位进行了限制,2016 年 11 月 30 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
明确用人单位以“末位淘汰”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
因此,缺少立法明文规定以及司法实践的否定认定,企业更需要思考如何合理合法有效的运用淘汰机制,不能只停留在“末位淘汰”的实践操作中,以为只要考核成绩为最低者,即可以因此直接“出局”,解除与其劳动关系,从而导致劳动争议频发。
所以,“末位淘汰”对于用人单位并非是一剂良药。
【3】、来自网友【如风老师】的最佳回答:
凡事都有两面性,末位淘汰制有其合理之处。各行各业都存在竞争,不管你从事哪个行业,如果没有压力就会出现懒散消极怠工的现象,通过末尾淘汰有利于优化人员配置,也能保证相对的公平和公正。但如果滥用这个制度肯定就不行了。总之,不管这个制度怎么样,咱们每个人都要积极工作,认真负责,不断学习提高自己才能在竞争中优胜劣汰生存下来!外在的制度只是辅助,本人的努力才是关键!欢迎评论交流!
【4】、来自网友【骑牛看熊】的最佳回答:
2019 年 1 月一线城市大型企业爆出:“996 加班无补助,当天办理交接可以离职。”这件事发生在过年前不久,社会的舆论声是很大的,企业在过年前做出这样的决定,也是给大家一个喘息的机会,考虑清楚是否年后再干,然而“996 加班”意味着早 9 点到晚 9 点,一周工作 6 天,关键是第 7 天真的放我休息吗?近日再度爆出:“腾讯裁员 10%中层干部,给年轻人腾位置。”这次互联网企业再次腥风血雨,然而对象变成了中层干部。
对于在腾讯这样的互联网公司,很多能混到中层干部的都是不知道熬了多少夜,吃了多少苦,在公司住了多少个日日夜夜,好不容易靠着自己的本事和能力站上了中层的位置,结果还是要进行内部的末位淘汰制。10%的裁员对于一个大型企业的中高层来说并不多,只不过这个现象让我们胆寒,混到了中层的位置多数已经是中年了,而这个时候上有老下有小,特别是对于 80 后的中流砥柱来说:“上有 4 老,下有 2 小,一家 8 口,能不能倒?”
这不禁让人感叹混的再高还靠实力,国家的劳动法只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然而年龄大被裁员是没有“保护”的,哪怕你进入到了世界级的一类公司,裁员依然是每个人头上悬挂的“杀猪刀”。当自己倚老卖老的时候,很多进入社会的年轻人开始拼命赚钱,你加班的时候腰酸背疼脚抽筋,他们却是生龙活虎再战一城,这就是企业的现状,也许你会说:“我曾经的付出就白费了吗?”企业会说:“我们还要进步,不然会被其它企业淘汰,你的付出没有白费,只是现在需要更好!”
【5】、来自网友【我的太阳 2696】的最佳回答:
末位淘汰,木桶效应,羊群效应,鲶鱼效应等这些都是心理学中的概念。被一些人用到企业管理上来了。讲得头头是道。
可是一个公司是一个团队,一个整体。应该集大家的力量于一起。发挥各自的优势,克服面对的困难,解决问题,发展公司经济。团队应该是一个战壕的战友。互相帮助,相互取长补短。而不是背对背找茬,针尖对麦芒挑刺。相互挖坑,设井。内乱怎么能面对困难,怎么能战无不胜。
作为一个人,不会样样强。优点总伴随着缺点出现和成长。
部队里的特务连。如果大家能力都一样,没有各自的特长。如何闯关夺寨,给胜利带来希望。
所以,管理是管人。每个人都是有思想。如果企业风气不正,不解决思想问题,发挥主观能动性,就不能发挥出应有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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