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问题在封建与郡县的抉择中,为何刘邦最终选择了分封诸侯国?一共有 3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一个中西文化思考者】的最佳回答:
提问本身就是个错误!
刘邦并没有选择分封制,排斥郡县制。而是在郡县制中保留了分封制的残余
【2】、来自网友【围炉品茗人】的最佳回答:
关于刘邦建立汉朝时为何会选择分封诸侯国,或者说为什么会选择郡国并行制?这与当时西汉建立时的国情背景以及刘邦个人面临的现实问题息息相关。也正是这两个因素决定了刘邦不得不选择分封诸侯。
刘邦的分封
刘邦的分封可以分为两个层次,即异姓诸侯王和同姓诸侯王。刘邦在公元前 202 年建立汉朝时,就已经册封或者承认了七个异性功臣为诸侯王(算上后来接替臧荼为燕王的卢绾一共八个),随后又在他在位期间陆续册立和分封了十一个同姓诸侯王。在这两个层次中,异姓诸侯王是代表旧有势力和灭项功臣。而同姓诸侯王则是代表皇族宗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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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姓诸侯王:刘邦分封的八个异姓诸侯王都是各地旧有贵族势力及灭项功臣。其中楚王韩信、梁王彭越、韩王姬信和燕王卢绾是灭项功臣,而淮南王英布、长沙王吴芮、燕王臧荼、赵王张耳则是项羽纷纷诸侯时就以称王的旧有势力。但是这些旧有势力无一例外都是在楚汉之争中支持了汉王刘邦的。这些异姓诸侯王都是最早的一批被刘邦分封的诸侯王,即使后来接替臧荼被封为燕王的卢绾也是在刘邦登基后不久就受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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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姓诸侯王:刘邦陆续分封的同姓诸侯王最后一共达到了十一个,这些人无疑例外都是皇族和宗室代表。其中刘邦的兄弟辈三人、儿子七人、侄子一人。在这些人中只有刘邦的二哥刘仲、四弟刘交、从兄刘贾和庶长子刘肥是比较早的同姓诸侯王,其他的都是后来在逐步清除异姓诸侯王的过程中陆续分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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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邦分封的过程:从刘邦分封诸侯的阶段过程来看,大致可以分为三个时期。一是在与西楚霸王项羽作战过程中的分封,主要是为了拉拢各方势力形成联盟;二是在刘邦击败项羽之后,刚刚建立大汉王朝时,此时主要是为了兑现承诺和犒赏功臣,西汉王朝初期的诸侯分封也就由此确定基本框架;第三阶段是刘邦登基后不久,基于对楚王韩信的忌惮和猜疑,刘邦开始有步骤的清除异姓诸侯王,随后不断分封同姓诸侯王来接管异姓诸侯王的封地。
刘邦分封的无奈
关于刘邦建立汉朝之后选择继续分封诸侯国,在西汉初期形成了郡国并行制的“折中”体制的原因。如果从当时的国情背景和刘邦个人情况分析,其实无不透露出刘邦的“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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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这时秦亡之后当时中国社会的真实写照。项羽也罢、刘邦也好,他们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依旧不能不承认他们没有绝对的能力控制整个版图。那些“六国旧贵族”、项羽分封的“诸侯”以及跟随刘邦出生入死的功臣们都眼巴巴的看着这位刚刚结束战乱的新天子。深谙人性及政治规则的刘邦当然不会蠢到立即“翻脸”,因为那会让他立刻从天子变成天下群雄的“新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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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邦的胜利是代表“布衣”的胜利,但也由此决定了他没有足够的家族实力来控制偌大一个大汉王朝。刘邦出生市井草莽,他的班底基本是跟随他在沛县起家的“兄弟们”,这些人虽然对刘邦保有足够的忠诚度,但是这些人在长期讲究血统的山东六国并不具备足够的威望,而刘邦本人的皇族内部也没有足够多的有才能的人来出镇地方,再结合秦朝灭亡的时候,皇室内部没有助力的教训。因此刘邦也只能无奈的承认这些旧有势力的地位和权力,同时逐步分封自己的兄弟子侄为诸侯来加强刘氏家族对全国的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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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的惯性让刘邦不敢“逆潮流”而动。现在人们已经认识到,一个成熟的大一统王朝必然是要实行郡县制和抑制分封制才能让王朝内部稳定。但是刘邦所处的时代正是郡县制兴起的阶段,虽然经过战国时期的实践,各诸侯国都已经认识到了郡县制的优越性,虽然不如秦国实行的那么彻底,但是六国都陆续有了这样的制度。而秦国的统一更是让郡县制在全国基本做到了全面推行。但是与从上古方国时期就开始到西周完善并实行的分封制长达数千年的历史相比,郡县制的推行还属于新生事物。故而秦朝一灭,项羽就分封十八路诸侯,事实上就让分封制重新回归。而作为以弱胜强的刘邦,他的倚仗就是那些各方诸侯的支持,因此他不能也不敢在刚刚建立新王朝不久就剥夺这些诸侯们的权力和地盘。
综上,分封制实行多年的影响和当时仍然残存的六国贵族势力,以及秦亡之后到楚汉战争结束产生的各方势力的客观存在,都使得刘邦不得不继续分封诸侯。同时为了巩固自己家族对大汉江山的统治,刘邦也愿意采用分封皇族宗室这些同姓诸侯王来巩固自己的统治。
刘邦分封中的灵活和策略
其实从骨子里刘邦对分封诸侯是矛盾的,如果抛开上述刘邦的无奈,他肯定是不愿意进行分封的。但是作为一个从市井走出了的草莽英雄,他不得不采用灵活和有策略的方式来推行这种分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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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刘邦集团中最早的分封,其实从楚汉战争的初期就开始了。刘邦从汉中突袭关中时,就对投降的秦朝降将,也是项羽分封的关中三王中的塞王司马欣和翟王董翳就保留了他们的诸侯地位。当然刘邦占据了他们的地盘,并裹挟这些诸侯一起东出关中进攻项羽。这是刘邦对待分封的第一种策略,即吞并土地,保留爵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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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轻松占据项羽都城的刘邦,在项羽率领精锐骑兵突袭之下一败涂地。这让楚汉双方开始向着相持阶段迈进,同时也让刘邦清醒的认识到自己与项羽的差距。此时他开始极力拉拢各方势力,以联盟的方式来壮大自己的力量来对抗强大的项羽。由此刘邦的“以土地换胜利”的策略调整了刘邦对分封的决策。这一时期的典型事例就是刘邦帐下的两位谋士提出的两套“以土地换胜利”的策略。一个是郦食其提出分封六国旧贵族来拉拢这些势力共同对抗项羽,另一个则是当时劝阻了郦食其的计谋的张良提出来的新版本的“以土地换胜利”,那就是对韩信和彭越等人封王,以换取这些军事力量的支持,最终取得了对项羽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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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邦登基之后,面对这些地方势力和文武功臣他不得不首先采取明确这些诸侯王的方式来稳定大局,同时也是安抚这些灭项功臣的手段之一。但是刘邦的这些分封只是暂时的妥协和安抚,他几乎是马不停蹄的就开始酝酿“削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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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刘邦分封完异姓诸侯王之后不久,就借口搜捕项羽旧部,逼反了燕王臧荼。但是此时刘邦还是采取分封卢绾这个新异姓诸侯王来安抚其余的异姓诸侯王们。因为他最忌惮的楚王韩信还没有解决。随后刘邦用陈平的计谋诱捕了韩信,革除他的王爵,带回京城加以控制,此时刘邦就开始露出他的獠牙,他一口气分封了四位同姓诸侯王,并将韩信的楚国一分为二,都分封给了自己的兄弟,随后又将在山东六国有着极高战略地位的齐地分封给了自己的长子。这些举措无一不是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同时削弱异姓诸侯王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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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刘邦陆续将其他异姓诸侯王一一清除,除了地处偏远蛮荒之地的长沙王吴芮之外。这些被清除的诸侯王的封地,也被刘邦陆陆续续分封给了自己的子侄。在清除过程中,刘邦也益发认识到自己对各地的控制力还很弱,地方势力依旧很强,因此刘邦也益发担心有新的反抗出现,于是他反而开始热衷于分封,当然这时的分封就必须是他的儿子这样的嫡亲血统或者子侄辈中能力较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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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刘邦在临终前,也对西汉的分封制进行了一个明确,即与大臣们杀白马立盟约“非刘氏不得为王”。也算是为他的分封做了一个最后的注脚,那就是给异姓的分封制,刘邦是骨子里反对的,但是鉴于自己家族的统治基础还比较薄弱,他热衷于将皇族子弟分封出去巩固统治。
【3】、来自网友【水一白聊历史】的最佳回答:
确实地说是刘邦选择的是郡国并行制,简单地说是秦朝的郡县制和项羽的分封制给刘邦提供了失败的经验,才有刘邦的郡国并行制。
秦始皇郡县制的失败经验
我们现在所说的郡县制一般是指秦朝时所采用的一套两级地方行政管理制度。
不过,早在西周时期就有郡和县的提法,在春秋战国时期,郡和县的行政区划已经开始普遍存在于各国之中,所以郡县制实际上并不能算是一种首创。而且,在周朝时,郡的封地要远小于县,当时有“千里百县,县有四郡”的说法。也就是说一个县差不多等于四个郡。
最先在一个国家内整体推行这种制度还要首推商鞅,正是商鞅开始在秦国推行县制。也正是这时开始,才第一次有了郡县制取代分封制的雏形。秦始皇和李斯也正是在这个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将郡县制全面推行到了原六国的土地上。
起初将全国分为三十六郡,郡开始成为县之上一级的行政区划。后来,又逐渐扩展为四十郡。应该说郡县制是一项优于分封制的地方行政管理制度,但是问题在于,当时的秦朝并不适合全面推行郡县制。
正是因为郡县制,才导致后来秦朝出现起义军的时候,只能依靠中央的力量来压制,地方力量形同虚设,甚至很多也走上了反抗的道路。这是秦始皇始料未及的,这也是后来刘邦没有全面推行郡县制的根本原因。
分封制的失败经验
分封制即中国古代君主分封诸侯封地的一种制度,诸侯在自己的封地上拥有相对比较大的自主权,这也是商周时期的一种主要管理制度。其主要问题是随着诸侯国的强大,会导致一种“强枝弱干”的状态,即诸侯国的势力开始超越君主的力量。这也是周朝后来造成秦秋战国群雄并起的根本原因。
当秦朝灭亡以后,项羽兵力雄厚,而成为一时之霸主。项羽一改秦朝的郡县制,而全面复辟周朝的分封制。包括自己在内,共分封了十八路诸侯王,结果也是显而易见的,刚分封完,便又进入了一混战的局面。各诸侯国的势力过于强大,辅以项羽的分封不均,直接导致了齐、赵两地很快进入了战争。最后,刘邦充分抓住时机,击败项羽,而一统江山。
事实也证明了,全面推行分封制也是不适合当时的政治形势的。
刘邦的选择
正是在这种形势下,刘邦既不能全面推行郡县制,又不能全面推行分封制,所以,才有了郡国并行这样一个看似倒退,实则更适应时代潮流的产物。
1、异姓王的分封
汉初,刘邦一共分封了七个异姓诸侯王国,即燕王臧荼(卢绾)、韩王信、赵王张耳(张敖)、楚王韩信、淮南王英布、梁王彭越、长沙王吴芮。这七个诸侯国共计拥有汉初 22 个郡的封地,而刘邦的汉朝政府则只有 24 个郡的封地。并且,七大诸侯国连成一片,雄踞东方,刘邦的封地则在西部,有分庭抗礼的态势。
很明显,这些异姓诸侯王国的存在,与专制皇权是有直接矛盾的,但是其产生的原因却是有历史原因的。
燕、韩、淮南、长沙四国最初都是刘邦分封的诸侯王,属于刘邦在楚汉战争中所争取的帮手,给予其必要的好处是应该的。而赵王张耳、楚王韩信、梁王彭越则都是在楚汉战争中曾经雄踞一方的势力,虽然名为汉王所辖,但是实际的势力已足够一方诸侯,
刘邦的分封其实不过是一种顺水推舟,战争中的必要选择而已。
2、同姓王的分封
同姓诸侯王正是刘邦在剪除异姓诸侯王的过程中所分封的同姓势力。刘邦的想法也很简单,就是将同姓王朝做为中央朝廷的屏障和补充。
当时,刘邦一共分封了九个同姓诸侯王,即楚王刘交、齐王刘肥 、赵王刘如意、代王刘恒、梁王刘恢、淮阳王刘友、淮南王刘长、吴王刘濞、燕王刘建。加上此时尚未剪除的长沙王吴芮,各诸侯王所辖的郡治已达 36 个之多,而中央政府所辖仅剩 15 郡。
可见,
分封了同姓诸侯国以后,汉朝中央政府的势力不但没有得到增强,反而削弱了
,但是由于这九个同姓诸侯王,其中七个是刘邦的儿子、一个是刘邦的弟弟、一个是刘邦的侄子,所以他比较放心,但是却为后来的汉朝中央政府的管理带来了比较大的麻烦。
经过文景时期的努力,再有汉武帝“推恩令”的执行,同姓诸侯国的问题才得到彻底的解决。
可以说,刘邦分封异姓诸侯王更多的是一种无奈,而分封过多过大的同姓诸侯国却更像是一种过度的亡羊补牢。但总体来说,这种郡国并行体制还是非常适合汉初形势的,是一个非常正确的选择。
以上就是关于问题【在封建与郡县的抉择中,为何刘邦最终选择了分封诸侯国?】的全部回答,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内容收集于网络仅供参考,如要实行请慎重,任何后果与本站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