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问题77 年参加工作,79 年转为正式工,77、78 两年算不算工龄?一共有 4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一蓑烟雨 103284895】的最佳回答:
1977 年参加工作,1979 年转为正式工,77,78 两年计算工龄吗?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来看,你在 1977 年参加工作时,还不是正式工,只是临时工,国家政策规定,曾经从事临时工的职工,转正之后,从事临时工的工作年限,是不计算工龄的,但是,曾经在同一个单位工作,并被同一个单位录用为正式工的,其最后一次从事临时工的工作年限,可以和正式工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工龄。
【2】、来自网友【文博凯犀】的最佳回答:
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社厅函[2002]323 号《关于劳动合同制职工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明确“对于按照有关规定招用的临时工,转为企业劳动合同制工人的,其最后一次在本企业从事临时工的工作时间与被招收为劳动合同制工人后的工作时间可以合并计算连续工龄”。
在当地实行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前的临时工期间的连续工龄,可视为缴费年限。
在当地实行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后的临时工期间的连续工龄,要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计算缴费年限,没有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不能计算视同缴费年限或者缴费年限。
命题条件下,临时工 1977 年、1988 年,在 1979 年转正为正式职工。
上述文件复函阐述了“转正前最后一次在本企业从事临时工工作时间”。
可以理解为最后一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临时用工协议的工作期限,可以算作视同缴费年限。
关键点是命题者是否是当事人。
如果是当事人,你自己会知道在转正前是否与单位签订了临时用工协议或者当地劳动部门批件。
1977 年至 1988 年是否是签订的二年临时用工协议?
是否是 1977 年签了一次,1988 年签了一次?
如果最后一次与单位签订了临时用工协议,临时工作期间肯定算视同缴费年限。
如果从未与单位签订临时用工协议,那么,就不能算为视同缴费年限。
因为任何人都不是当事人,都不知道你是否与单位签订了临时用工协议,也不知道你最后一次与单位签订的临时用工协议包含的时间段,旁人无法给出定论,只是向您提供国家文件支持!
所以,最后这个提问,不能是反问,只能是自己根据文件精神,根据自身情况,转为设问,自问自答!
【3】、来自网友【李景波 pFjx】的最佳回答:
77、78 两年用人单位没有给你上险,所以不算工龄。如果上了险,不可能造成现在的局面。
【4】、来自网友【绿水青山 1390】的最佳回答:
这要看用工性质来决定。首先,77 年参加工作,你是通过劳动局统一招工并登记在册,而落实于某国企以学徒工三年(技术工),获取生活津贴以 17.84 元开始逐年增加 2 元,至三年后转正,大省市一般转正后的月工资为 36 元,那么学徒期间当然算工龄。
其次,如果是临时工,虽然被临时招进国企干普通工若干年,却未曾在单位所在地劳动局或主管工业局登记造册,是属单位自行临时招聘。而后由于表现良好被企业转为正式员工,并于上级主管劳动局登记在册。那么,即从转正日起才能视为正式工,当然工龄也应从此次转正日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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