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问题农村宅基地的房屋产权的户主和家庭成员有利害关系吗?一共有 5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风趣乐天派蓝天白云】的最佳回答:
如果宅基地是父母的,那么宅基地上的房屋肯定也是父母的,倘若没有父母,哪里来的子女?只要是父母的宅基地,父母的子女应该都有继承权!
【2】、来自网友【城乡微视界】的最佳回答:
笔者从事过多年的农房建设与管理工作,特来作答,本答复的核心观点是:
-
房屋产权登记的户主是受法律保护的房屋产权人,且有全权处置该房屋的资格。而家庭成员是房屋产权人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家人,不具备处置该房屋的资格,不能将该房屋用来从事抵押贷款、担保、转让交易等活动。
-
在农房进行拆迁时,房屋产权登记的户主(即房屋的产权人)签订拆迁协议的法定负责人,家庭成员无书面委托的不具备协议签订的资格。拆迁补偿原则上也是划拨给房屋的产权人,且房屋的直接拆除补偿(房屋主体补偿款、构附着物补偿、房屋残值及搬迁搬家费等)也是针对房屋的产权人进行补偿,针对家庭成员的主要是住房安置。
下面,就简要说说相关情况。
第一,“谁持有证谁才有话语权”,产权登记的户主是房屋法定的所有人,拥有全权处置房屋的权利。
举个例子来说明。张三是农房产权登记的户主,是房屋的法定所有人,他就可以对自己的农房进行处置,赠予他人、转让交易、抵押担保、指定继承等都是由张三说了算,且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如要用该房屋抵押贷款,银行方面也只认张三,若是张三的儿子要用该房屋来抵押贷款,必须得要张三同意。张三的儿子就不具备处置该房屋的资格,张三的儿子想要卖该房屋,若张三不同意,张三儿子签订的买卖协议就无效。
第二,“谁持有证谁才有签字权”,
产权登记的户主才是
房屋拆迁时的法定补偿人,家庭成员是享受住房安置。
关于
产权登记的户主才是房屋拆迁时的法定补偿人主
要涉及 3 个问题,拆迁协议由谁来签才有效?房屋拆除的直接补偿款由谁获得?拆迁补偿款划拨到谁的户头上?答案很清楚明白,
产权登记的户主(房屋产权人)。
至于户主的家庭成员,是按定规获得住房安置,特别是在按家庭成员人头进行住房安置的地区,一个家庭成员一份住房安置(一定面积的安置房或相应的安置款)。但这些住房安置在计算时仍以这一家为单位,一般说来也是由户主一并领取。
(本文图片来自于网络)
【3】、来自网友【从善如刘 L】的最佳回答:
谢谢悟空小秘书邀请!
农村宅基地的房屋产权的户主和家庭成员不但有利害关系,而且有相当相当的厉害关系,而且这种厉害关系,是紧密相连不可分割的,或者可以说,农村宅基地房屋产权的户主,本来就是家庭成员中的一员,以他的名字作为农村宅基地的房屋产权的户主,他只是代表了整个家庭成员,而这个家庭的所有成员,对这个农村的宅基地的房屋产权,也都有他们的权利部分,在这个农村宅基地的房屋的产权上,也都有他们的话语权,也都有他们的分配权,或者说也都有它们的所有权!
在现在的农村房屋产权登记中,都是以一个人家庭成员的名字登记的,农村的户口薄中,也都有户主一栏,不管这个户主是谁,是家里的男人,还是女人,这个其他家庭成员的关系,都是标注着与户主的关系,这样也就让人一目了然,整个家庭成员之间的所属关系,在现在的农村房屋产权登记中,也就以户口薄上的户主为准,来进行登记的,虽然登记的户主是你,但是这个房屋产权的所有权利,并不是你自己,而是在户口簿所有的家庭成员!
因为我们现在的农村房屋产权的登记,都是只登一个人的名字的,这个登记了的户主就代表了整个家庭成,这样登记也是方便实用的,有什么事情的话,只要找到房屋产权的户主就可以了,也不需要在找家庭其他的成员,这也就是,“家有千口,主事一人的”的道理,而农村房屋产权登记的户主在这个家庭中也是有绝对权威的,说白了的话,不是家庭的男主人,就是家庭的女主人,现在我们这个社会中都是以男主外女主内的,所以,现在农村房屋产权的登记的户主都是男主人的!
假如以后我们的农村房屋产权的登记,不登记户主一个人,需要把家庭所有成员全部登记的话,也会在前面有一个户主的名字,而其他的家庭成员,也会在登记上标明他们是家庭其他成员的字样,作为一个家庭来说,房屋产权登记的户主,也只能是家庭成员中有权威的,主要的家庭成员的名字的,现在农村实行的是一户一宅的宅基地管理办法,也都是以一个家庭进行房屋产权登记的,如果一个四口之家,爸爸妈妈和两个孩子的话,那房屋产权登记的户主,一般情况下都是爸爸的名字的!
如果房屋宅基地房屋遇到了征地拆迁的话,那么,这个征地拆迁补偿也是以家庭形式给予补偿的,打个比方说,这个家庭原来的住房是 150 平方米的话,那么,就会按 150 平方米的宅基地和房屋面积,按有关补偿标准给予这个家庭进行补偿的,这个补偿款会打到这个家庭的银行卡里的,而这个家庭的爸爸妈妈和两个孩子,都会同时享受到这个补偿款的,因为这个家庭是一个紧密联系的、不可分离的、有血缘关系的家庭关系,就是你所说的厉害的关系,所以,这个补偿款也只能是打到家庭一个账户上的!
如果这个家庭是个大家庭的话,那么,如果遇到了宅基地房屋拆迁征地的话,家庭的所有成员也都应当享受到同等的权利的,比如这个家庭有爸爸妈妈,哥哥嫂子,弟弟弟媳,还有孩子的话,那么,这个宅基地房屋拆迁的补偿款,所有的家庭成员每个人都有份的,至于家庭成员中怎么分配这个补偿款的话,可以按家庭成员平均分配,也可以有所侧重,有多有少的的分配,这就需要家庭成员中坐下来商量解决的问题了,总之,一句话,不管农村宅基地的房屋的产权的户主是谁,所有的家庭成员都是享受到同等权利的!
感谢您对从善如刘三农问答的关注和支持,欢迎您的评论留言
【4】、来自网友【眼望光年】的最佳回答:
首谢邀请。至于提主所提农村宅基地的房屋产权的戸主和家庭成员有利害关系吗?房屋产权的戸主栏内添写是父或母,成员是所属子女,正宗血统关系。如后各自成家分户,有分歧或产生纠结等各种不可预料原因上诸法律这利害关系就显而易见。天下之大,无奇不有?父子反目成仇,子不养爷、父不认子、兄妹不和、明争暗斗、认钱不认人为房屋产权争得头破血流其个案有之。当然现生活水平提高随着亲情关系融透,三天二天吵吵闹闹的小了。一家之长、父爱如山,手板手背都是肉。但事不可预料,有生活的地方就有斗争。农村宅基地房屋产权证发放要仔细观看是否无家庭成员漏记错名,国家征收搬迁补偿款的有力凭证。时间有限,草草几句。以上仅代表个人之观点,如有评议下方留言。敬请关注眼望光年,让我们一起共同学习!
【5】、来自网友【农村梁哥 vlog】的最佳回答:
农村宅基地的房屋产权的户主和整个家庭成员,存在着非常大的利益关系:拥有房屋产权的户主和家庭成员存在者密切相连,不可分割的利益关系,拥有房屋产权证的户主,就相当于“一家之主”,在家庭拥有非常高的地位,是整个家庭的老大,对于自己家的宅基地和房屋拥有绝对的“话语权”和“决定权”,“使用权”,作为家庭里面的家庭成员,对于房屋也拥有一定的“话语权”和“使用权”和“分配权”,总而言之,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它是属于整个家庭所有,但是户主的“话语权和决定权”要大于家里面的家庭成员,但是两者之间存在着密切不可分割的关系,房屋所有权为大家共同拥有,整个家庭成员都可以在房屋里面共同生活,如果农村里面的宅基地和房屋遇到拆迁或者是转让,都是要大家共同商议来做出最终的决定,不是一个人说了算的。
从法律上来讲:作为房屋产权的户主,就是这栋房子的主人,有权利全权处置该房屋的所有权,在同一个集体里面可以用来转让,担保或者是从事其它用途等等,然而作为家庭成员,却没有资格将房屋用来转让,担保或者是其它用途,都是必须要经过户主的同意才可以。
举个例子:我们村李四在我们村拥有一栋房子,他是房屋产权证的主人,李四有一个儿子,叫做小李四,小李四在外面做生意赔本了,欠了几十万的外债,没钱还了,就偷偷的想拿,李四的房产证去抵押贷款, 李四对于这件事情,并不知情,然而工作人员告诉小李四,他这样子做是没有用的,因为,他不是房屋产权的主人,银行贷款方面也不会认可,是不会批准的,如果想要拿房屋来抵押贷款,必须要得到李四的同意,同样即使,小李四想偷偷的卖掉该房子,如果没有屋主的李四同意,买卖协议也是无效的。
即使是房子在未来,遇到拆迁补偿,都是要户主来签拆迁协议才有效的,房屋产权的户主是作为签订拆迁协议的法定负责人的,家庭成员如果没有户主签字的书面委托书的话是不具备签订协议的资格的,但是作为整个家庭的家庭成员都能够得到拆迁补偿。
举个例子:比如说,我们村上面正在改造新农村,有许多的老房子要被推掉,重新建,那么就会得到相应的拆迁补偿,比如,张三在我村有一栋宅基地面积为 128 平方米的宅基地,建了三层共 350 平方米,那么宅基地和房屋的补偿,签订协议必须要是户主签字才有效,拆迁补偿,他是会对整个家庭进行补偿的,你们家有几口人,按人头分配,相应的宅基地和拆迁款,然后统一发放到户主的银行账户里面,这个拆迁补偿款它是属于整个家庭的 属于家庭里面的每一个家庭成员人人有份,只要户口本上面有你的名字,你就有份。至于, 你能够拿多少?这个就要看,整个家庭成员的商量决定,如果你在建这栋房子的时候,出的钱比较多,出的力比较多,自然有资格多分一些,有的子女为了孝顺父母,自然也是把钱大多数都是留父母,少拿或者是不拿。
总而言之,房屋产权的户主和整个家庭成员都是存在着密切不可分割的关系的,以户主为主,以家庭成员为辅,共同拥有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非常感谢朋友的阅读,喜欢的朋友请顺手点个赞,如果有不同看法的话和相关问题,可以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以上就是关于问题【农村宅基地的房屋产权的户主和家庭成员有利害关系吗?】的全部回答,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内容收集于网络仅供参考,如要实行请慎重,任何后果与本站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