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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将大部分财产给儿子,患重病后女儿拒尽赡养义务是否合理,为什么?

十万个为什么 空空 2024-11-08 05:32:25 27次浏览

关于问题母亲将大部分财产给儿子,患重病后女儿拒尽赡养义务是否合理,为什么?一共有 4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勇敢的 1018】的最佳回答:

这有什么好商量的,我父母所有财产房产都给弟弟,几十年如一日的在姐姐和我这搜刮最后还是给弟弟,要用钱方面看病住院只找女儿,在他们根深蒂固思想里女儿是外人,财产给外人简直就是天方夜谭。但病了要用钱必须找女儿,只要生了你就得无条件的付出,不给钱到你家住着不走,看谁丢人。三年前我姐姐得病到晚期了,要我妈到医院去照顾几天,我妈顺便在医院把自己全身检查了一遍,几千块钱要我姐出。这样的父母真少有。

【2】、来自网友【竹竹】的最佳回答:

女人是把重男轻女执行的最好的角色。自己本身就是女人,但是对自己的女儿最能狠下心。从女儿很小的时候就灌输你是外人的思想,家里的资源分配从来都是劣势。这样的成长本身就无从谈爱,成家后还要各种剥削女儿,钱财上人力物力上都始终认为女儿欠娘家的永远还不完,然儿子永远不存在什么义务不义务的,那才是一家人。

财产给了儿子,却要女儿养老。那是你种下的恶果终于熟了。你百般宠溺的儿子见死不救,我们这个社会应该对这个获取更多的儿子有更高的道德要求。而不是在这里指责女儿怎样怎样。这个老太太弥留之际还想着状告自己的女儿,却不去告儿子。哼!人心啊!

【3】、来自网友【月生一人】的最佳回答:

我们小区就有一位老太太,老伴走后,把所有房产,财产全给了儿子。老太太有四个女儿,一个儿子。自从她做出这个决定后,四个女儿觉得不公平,心中很有怨气,从此就不再登门了,更别说瞻养了。生活起居,生病住院都是儿子儿媳照顾伺候。前两天,老太太去世了,只有大女儿念及母女之情,来参加料理老人的后事,其余三个女儿根本就没露面。看来,以后女儿们和儿子以后可能也会断了关系,不再往来了。虽然法律规定女儿有义务和责任瞻养自己的父母,但父母对儿女也应该一视同仁,不能过分的偏袒儿子,容易使女儿不理解,产生不满,就会引发家庭矛盾,甚至拒绝赡养自己的父母,造成父母子女关系破裂无法挽回的结局。

【4】、来自网友【望星思亲】的最佳回答:

我认为合情、不合理,太阳普照万物生长都有晒不到的地方,何况是凡夫俗子的人,母亲偏心还是无奈是她的事,作为女儿也是为人之母,多一份理解就多一份幸慰!

李阿姨八十五岁,一个儿子俩姑娘。她腰痛不能下地,儿子把她送医院里治疗,因为他顾不上照顾就找了护工小张。只有手术那天俩姑娘女婿来了一次就再没来过。

那天医生给小张说阿姨好了要出院,让家属来办理手续。小张打电话给阿姨的儿子,他说年终单位特忙,给医生说说明天他过来。李阿姨听见泪再也控制不住了。

李阿姨拉住小张的手老泪纵横,她哽咽着:“小张啊,家丑不可外扬,我的两个女儿不是个人呀!大女儿是个好吃懒做的,小时候不好好读书,工作我老头子拖关系进了一家单位,可她不好好干擅自辞职了,她折腾了我们那时的半个家业呀!”“阿姨不难过、不难过了,过去的就让她过去吧!”小张微笑着安慰阿姨。阿姨抹了抹泪水:“小张,我的大女儿家离这医院不到两站路,我都不好意思给人说,今天俩女儿不来照顾我,主要是我老头子走的时候把房子过户给儿子了,他俩姐姐说我偏心不管我,我的工资卡小女儿拿着,她和我在一个小区,她的娃娃上学的钱都是我们拿的……。”

小张的硬是堵住自己泪泉扶阿姨躺病床上,她还是微笑着:“阿姨,不说了,儿子、姑娘都是你生的,都是你的宝贝,今天她们这样做以后肯定后悔的………。”

老人们有三四个孩子,孩子多了就有优劣之分,所以他(她)们出现偏心,我们这一代啊就一个,不偏心也没偏的,可老了有个病啊纯粹就没人照顾!我希望大家不要把亲情毁坏在父母的财产上,钱没了可以挣,人没了万金都难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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