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问题现在好多物业供电系统不愿移交电业局,是不是违法呢?一共有 5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邵峰 7】的最佳回答:
天地良心!99%的物业公司不愿意管配电房,不是不愿意,是供电公司不接收!压根就不想接受!!自管配电房要专门配人员,还有很多人都不相信的电损要进行分摊,万一设备出现问题,维修费用数以万计,且不能耽搁,因为影响很多人,没有利润,只有责任,正常经营性公司都不想去做。供电公司不愿意接受的理由正好反过来,高压高计,就一个高压电表,几万年都不会坏,即使坏了,仓库里还有一堆随时可以更换。
【2】、来自网友【海风 116067626】的最佳回答:
这个问题从理论上说,算不上违法,但至少是有违规的嫌疑的。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对这条法规进行解读的话,供电部门应该将电直接供至业主自家电表这个终端,而业主产生的电费亦应按照当地规定的用电价格直接交由供电部门。这就是所谓的“一户一表”,单独计量。这个过程应是业主与供电部门之间的用电合同关系,与物业公司无关。
而在实践中,各地许多住宅小区均在这样一种现象:
供电部门将电只是供至小区的综合配电室(或单独箱变),该配电室由物业公司负责日常维护。
至于配电室的产权问题,似乎尚存争议。有开发商认为,配电室系由其投资建设,产权应归开发商所有。而实际上,当开发建设完毕,房屋转售业主后,作为小区公共配套设施的配电室,其产区归属亦随之转移,应属全体业主所共有。
抛开产权争议,那么作为配电室的实际日常维护部门,物业公司为何不愿将其移交给电业局呢?
关键还是在于其中的利益问题:
一、可以捆绑式收取电费与物业费。
在物业公司自管电的模式下,业主电费并非交于供电部门(或窗口,或银行代缴),而是需交至小区物业管理处。凭此先天“优势”,不良物业公司会借机要求业主在缴纳电费的同时交齐当期物业费。业主受制于物业,只能就范,否则就因断电而严重影响日常生活。
二、可变相的加价收取电费。
实际上,在这种模式下,供电部门业已给予物业公司电价上的优惠(因为供电部门省却了抄录分户表及核算方面的工作,只需按总电表向物业公司收取总电价)。但物业公司依旧不满足,尤其是对小区商户收取远高于规定标准的电价。以某地为例,商业用电价格为 0.68 元左右,而物业公司却按 1.0—1.8 元的标准收取。若商户质疑,物业的答复一般是,配电室归其管理,要付出相应人工成本,此外小区内线路亦存在损耗,因此需将该成本及损耗摊至电费内。
而在这种情况下,供电及价格部门均难以介入,使得业主投诉无门。
正是由于管理上的便利以及其中隐藏的巨大灰色收入,物业公司普遍不愿将配电系统移交电业局;而由此引发的纠纷也是当下物业管理矛盾的体现之一。
物业公司管理小区配电室的弊端还在于:由于其缺乏重视和投入,导致设备维护缺乏,线路设备老化,极易产生严重的安全隐患。
好在随着国家电网一户一表改造的推进,上述现象有望得到逐步纠正。
【3】、来自网友【党君明】的最佳回答:
开发商不把电力配套费用交给供电公司,自己省钱建设低标准的电力设施,交房后又不想管理,再想移交给供电公司,如果验收合格,供电公司一般都会接收的。但如果供电公司验收不合格肯定是不会接收的,后期的改造费用太高了,国家电网也投资不起。没有交给供电公司,后期只能由物业管理,电价肯定要高,后期的维护改造也跟不上,不用多少年变压器、线路都得出问题,低电压、频繁停电少不了。
【4】、来自网友【w 苦行僧】的最佳回答:
物业管理区域内随着开发商将楼已逐步出售,小区内的公共设施设备,产权也逐步转移成小区全体业主共有。小区内的高低压配电设施当然也是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有。是否将小区内的高低压配电设施移交给供电局管理是小区内全体业主共同的事情,但是物业管理企业有义务协助业主将小区内的高低压配电系统及时移交给供电局。
现阶段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高低压配电设施管理通常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小区内高低压配电设施未能达到供电局移交要求,供电局要求开发商整改后接管。这时供电局只是按照小区的总表向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电费,电费的价格也是按综合价电价收取,电费略高于居民用电价格,同时物业管理公司还要收取一定数量的电损。第二种情况,就是小区内的高低压配电设施已经移交由供电局管理,供电局直接抄表到户,电费按照居民用电价格收取,无需收取电损。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也就是说供电局是有义务接收小区高低压配电系统的管理,并抄表到户按居民用电向业主直接收取电费。
在小区业主入住之后,物业管理企业应该协助业主应该督促开发商及时与供电局联系,及时完成小区高低压配电系统的管理权移交。如果小区高低压配电系统未能达到供电局接收管理要求,发展商应该主动整改尽快满足供电局的接受要求。
及时将小区的高低压配线系统移交给供电局管理,对小区业主来讲是一件重要的事情,首先小区业主能够实现抄表到户,按居民用电缴纳电费,无需缴纳电损的费用;其次,小区物业管理企业无需配备两名具有高压上网资格的电工;再次,业主无需承担小区高低压配电设施的维修、养护费用。
小区内高低压配电系统是否及时移交给供电部门,主要责任还是在开发商,物业管理企业只是协助移交,并没有移交高低压配电系统的决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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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来自网友【uuOnn 优优】的最佳回答:
最主要的应该是两个方面
1,物业管电的,一般开发商都不愿意缴纳电气配套费,每平米 90 左右,各地标准不一样,多少有出入,这样算来,10 万平米的小区,电气配套费 900 万左右。
2,就是临电(物业收电费的都是临电)一般都是开发商的户头,很多小区开发商享受着优惠电价,挣着电费差价,更没有动力去缴纳电气配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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