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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超过十六年以上,公司终止合同怎么赔?

十万个为什么 空空 2024-9-15 04:12:55 19次浏览

关于问题劳动合同超过十六年以上,公司终止合同怎么赔?一共有 4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HR 老兵说】的最佳回答:

作为一个在公司干了 15 年+人事工作,通过各种黑的白的灰的手段操作员工(被)离职起码上百例的 HR,今天就借题主这一话题,做一回“好人”,给大家说说我们可以获得(争取)到哪些赔偿(补偿)吧~

要说这种在公司连续干了 16 年,能获得多少赔偿,要看你是被公司违法终止合同、双协商一致终止合同还是自己过错在先被公司合法解除劳动终止合同。

因为解除合同的情形不同,赔偿金也不同。同样是终止合同,上述三种情形对应的赔偿金(补偿金)就分别是,2n、n(或 n+1)、0!

其中 n 是按照 1 年=1 个月来折算(不满半年,按 0.5 算;满半年不满年,按 1 算)。在这里,赔偿金有一个很容易被忽略的地方,那就是赔偿金并不是一刀切的 12 个月封顶!

如果你的工资没有达到社平工资的 3 倍,那么你是不受最高 12 个月的限制的。比如你的工资是 8000,当地社平工资是 5000。像你干了 16 年,n 就是 16,不是 12!

回到题目中,各种情形对应如下:

1、公司违法终止-2N

你在公司干得好好的,没有严重的工作过错、也没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更没有失职和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情形; 公司不管你是不是同意,就单方面要和你终止劳动合同,那就是违法解除。赔偿金 2N。

2、协商一致终止-N+1

你在公司干得好好的,没有严重的工作过错、也没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没有失职和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情形下,公司来和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你也同意了。然后公司告诉你明天不用来了,那么补偿金就是 N+1。

3、协商一致终止-N

你在公司干得好好的,没有严重的工作过错、也没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没有失职和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情形下,公司和你协商要解除劳动合同,你也同意了。然后双方商量,1 个月以后你再离职走人。这个月照常发放工资, 而且你还可以请假去其他公司面试啥的,这时候就是经济补偿金 N。

4、公司合法终止劳动合同-0

出现了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严重营私舞弊、失职和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等情形,公司在能够拿出充足证据的前提下,与你解除了劳动合同,这个时候,补偿金就是 0!

但是这里要特别注意的是,即便你的确出现了上述违规情形,但是你自己能断定公司拿不出证据,那我们就可以按照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赔偿!

因为打官司打的就是证据!公司说你违规,就要承担举证责任。不管事实是什么,拿不出证据,那就是“违法解除”!

另外就是你在公司工作了 16 年,那么已经达到了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公司没有与你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你可以从应签未签无固定期限的那天开始,要 2 倍赔偿!

除此之外,还有应休未休的年假,可以按照日工资的 300%赔偿;有未支付的加班费,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缴纳/未足额缴纳社保、公积金,可以要求公司补缴!

【2】、来自网友【帮兄聊社保】的最佳回答:

劳动合同超过十六年以上,公司终止合同怎么赔?劳动合同超过十六年以上,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第十四条的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在单位劳动合同期限超过十六年以上,不管是否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都是属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不管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只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都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第四款的的规定,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或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人员,也就是说在没有比较特殊的情况下,对于签订比较长期的固定劳动合同或是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人员,用人都是不能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你在单位已经连续工作超过了十五年,如果你距离法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用人单位更是不能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你在公司工作超过了十六年,公司终止劳动合同是属于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果在解除公司时和你进行充分的协商一致,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给予你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标准为你在单位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的标准工资,标准工资为本人离职前十二个月工资的平均工资,也就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偿你十六个月的标准工资。如果你在用人单位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超过了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就要按照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补偿,最高补偿月数为十二个月。这里可能大家需要注意的,劳动合同法所指的最高补偿十二个月的情形,主要是指本人工资高于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人员,没有超过三倍的人员,并没有最高补偿十二个月的规定。

如果单位终止劳动合同时,没有和你协商一致,而是在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这种情况属于违反劳动合同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这个可能我们在维权时,是必须要高度重视的。比如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每月 5000 元,那么经济赔偿金的标准就是每月 10000 元,给予了经济赔偿金的不再同时享受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属于没有和你协商一致的,就必须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向你支付十六个月的经济赔偿金。

综上所述,你在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时间超过了十六年,现在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如果在终止劳动合同之前和你协商一致的,需要支付你十六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没有和你协商一致的,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支付你十六个月的经济赔偿金。

【3】、来自网友【京云房产律师团】的最佳回答:

看合同终止的原因了,如果是协议解除,可以签离职协议,这个时候法定的是经济补偿金,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

如果是您自愿离职,那法律规定,公司不需要给您补偿,因为是您自己愿意走的。

如果是公司违法或者违反程序解除您的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需要支付您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

如果协商不成劳动案件仲裁前置,您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对仲裁的结果不服您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然了这些都是原则,具体的规定就比较多了,各地法院对于劳动案件的判决口径也是不太一样的。比如关于您收入的这个问题,如果超过了当地平均工资的三倍,则经济补偿金的补偿月数最多不超过 12 个月。

总结:重点来了,如果您收入没有超过当地平均工资的三倍,和公司走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公司给您 16 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公司违法解除,支付您 32 个月的经济赔偿金。如果有竞业限制协议啥的就看约定了,也是可以谈的。

【4】、来自网友【职行者】的最佳回答:

劳动合同超过 16 年以上,这个已经属于无固定期限合同。具体看公司是以什么样的方式终止合同?得到的赔偿也不一样!

一,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那就以劳动合同法第 47 条支付补偿金!

经济补偿的标准是,劳动者是按单位的工作年限,工作满一年算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个月算。16 年工龄至少可以拿到 16 个月的工资!如果公司没有提前通知,还要加一个月代通知金!总共是 17 个月。也就是 N+1。工资标准是按你前 12 个月的,平均工资来算!员工工资高于所在城市人均工资的 3 倍以上,那么就按三倍数额来支付补偿金!

二,如果是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

,公司已经违法了,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 87 条的规定,支付双倍的赔偿金!公司违法解除合同,在原来补偿金基础上,可以增加一倍!就可以拿到 32 个月的工资!

在这里注意一下,补偿金和赔偿金是两回事,很多人把这个概念搞混淆了!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所承担的法定义务。给予员工的经济补偿!

赔偿金是公司违法解除合同双倍赔偿!具有惩罚的性质!适用条件不同,算法也不一样!

拿了补偿金,还可以去申请失业金。一次性最多可以领 24 个月。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你是符合领取失业金的。相关手续去社保局办理就可以了!

以上就是关于问题【劳动合同超过十六年以上,公司终止合同怎么赔?】的全部回答,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内容收集于网络仅供参考,如要实行请慎重,任何后果与本站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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