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问题美国州长敢怼总统,为什么不敢自己当总统?一共有 1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历史百小生】的最佳回答:
美国的州长很牛,牛到敢当面怼总统,比如纽约州的州长科莫,就因为特朗普说了一句:“我是美国总统,拥有绝对的权力”,科莫当面怼他:“有种你再说一句,绝对权力,反了你了”。
看到这里,估计有的人要喷了,美国总统就这么弱鸡?美国州长就这么牛吗?还有没有上下级关系了,还有没有领导的权威了?
权威,这是川普做梦都想要到东西,可惜,他没有。
美国是一个联邦制的国家,由 50 个州组成,这 50 个州是相对独立的,除了没有外交权,其他的一切自己做主,美国总统管不着,他和州长之间,也不是上下级的关系。当然,按时“进贡”是少不了的,毕竟美国联邦政府,是靠着各州养活的。
美国的州长,不是总统任命的,而是由各州选举出来的,总统就是看这个州长再不爽,也拿他没办法。各州有自己独立的州议会,州法院,各州的法律甚至都有可能不同,俨然就是一个独立的小国家。
说白了,就是各州在一起搭伙过日子,总统就是一个大管家,替大家跑腿办事,解决一下邻里纠纷而已。
美国这套“联邦制”,其实就是中国古代的“分封制”,美国总统就是周天子,各州就是诸侯国,美国宪法就是周公制定的“周礼”。
在周礼的约束下,各诸侯国都扛着“大周”的招牌,在一个锅里吃饭,当各个诸侯都吃得肥头大耳后,就不再需要这口大锅了,至于什么时候把这个大锅给打烂,就要看各路诸侯的心情了。
没啥高科技,都是老祖宗玩剩下的。
在这里需要强调一下,美国州长很牛,是因为他背后有自己的州在支持,归根结底,牛的是美国的各个州,州长,只不过是一个“台前演员”而已。
美国是一个三权分立的国家,立法,司法,行政相互独立,相互制约。
美国众议院和参议院负责“立法”,起草美国的各种法律;美国最高法院负责“司法”,监督各种法律的执行情况;美国总统负责“行政”,执行两院的各种决定。
同理,在美国的各州,也有州议员,州法院,州长三权分立,在各市,县,区,镇也有类似的机构。
美国总统和美国州长,在外人看来非常的风光,但其实,他们手中的权力非常有限,他们的决定要议会同意才能执行,他们的行为要受到议会的监督,一旦有违法行为,还会受到议会的弹劾,甚至是法院的审判。
那么,谁来监督议会呢?人民吗?NO,NO,NO,是宪法!
美国这个国家机器,其实都是在宪法的指导下运转,无论是美国总统还是美国州长,还是美国议会,美国法院,都是一颗大螺丝钉而已,他们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宪法都做了规定,各州的法律可以不同,但,都没有违反宪法。
可以说,在美国当家做主的,既不是美国总统,也不是美国州长,而是美国宪法。
这个事儿,还要从美国这个国家成立的时候说起。
北美是欧洲人眼中的“新大陆”,自从发现了北美之后,欧洲的英国,法国,西班牙,葡萄牙纷纷开始在北美建立殖民地,其中,英国在北美的东海岸建立了 13 个殖民地,分别任命了总督,设立了议会,照搬英国的管理体制。
当时英国是世界老大,北美这 13 个殖民地,虽然一直被老大压迫,当也跟着老大喝了不少肉汤,北方工商业发达,中部农业发达,南方种植业发达,小日子过的也算不错。
但是,英国这个老大当的不地道,到最后甚至连肉汤都不给小弟喝了,弄出来一个《茶叶法》,让东印度公司垄断了北美的茶叶生意,这断人财路,如同断人生路,北美这些殖民地决定不跟大哥混了。
1774 年,在费城召开了第一次大陆会议,这一次还没有和英国决裂,而是向英国国王递交了请愿书,让大哥给小弟一条生路,以后还跟你混。但是,大哥显然没有把小弟看在眼里,直接出兵武力镇压了。
1776 年,第二次大陆会议召开,13 个殖民地还心存幻想,第二次递交了请愿书,表示愿意继续和大哥合作,但是,“大哥”乔治三世直接宣布:“北美殖民地处于叛乱转态,直接出兵镇压”。
这 13 个殖民地一看,得嘞,大哥是彻底抛弃我们了,怎么办,他说我们叛乱,那我们就真叛乱吧。他们分别成立了大陆军,推举华盛顿为总司令。
既然要干大事儿,总得有个组织吧,13 个殖民地一商量,成立了“美利坚合众国”,并发表了《独立宣言》。
这个宣言分为四部分。
第一部分,说明为什么要发表这个宣言;第二部分,阐述了主权思想;第三部分;历数了英国的罪状;第四部分,宣告美国成立。
战争打了 7 年,到 1783 年的时候,英国正式宣布,承认美国独立,战争结束。
战争结束了,各回各家,各找各妈,13 个殖民地还是各过各的。家庭都已经组建了,老这么单过着也不行了,别的国家要来建交,找谁去?商人要来做生意,找谁批条子?独立是独立了,但是没有一个统一的美国政府。
1787 年,在费城召开了一次大会,会议的主题,就是讨论制定一个怎样的美国政府。
13 个州,本来就是各自独立的,现在要组合在一起,当然谁也不服谁,因此,相互制衡,从美国建立起,就根植在了他们的基因里,任何人都没有绝对的权力,都必须要接受第三方的监督。
在经过长时间的讨论,争吵,甚至是冲突之后,终于在三权分立,主权在民,联邦共和的大原则之下,成立了美国联邦政府,华盛顿担任了第一,第二届美国总统。
三权分立,根本目的还是权力制衡,总统不能有绝对的权力,议会的决定也要总统签字才能生效,司法必须独立,任何人都不能干扰司法办案,大法官由总统提名,但是要由议会来通过,环环相扣,谁也不服谁!
主权在民,根本目的还是要自由,他们被殖民怕了,担心英国人走了,美国联邦政府会成为新的殖民者,因此,他们给了自己最大的权力,给了人民最大的权力,这也是美国人为什么动不动就搞事情,因为人家的宪法就说了嘛,主权在民,美国,是美国人的美国,不是川普的。
联邦共和,说穿了就是搭伙过日子,推举一个总统出来,对外代表美国,对内就是一个大办事员。各州同样也是,州长只是本州的一个大办事员,对外代表本州。
为了明确这些原则,防止大家反悔,在麦迪逊的主持下,他们把这些内容写成了一部宪法,就是《美利坚合众国宪法》,这是美国的根本大法,美国人的一切行为,都不能违反这个宪法。
麦迪逊被誉为是美国的“宪法之父”,他在他的书中写到:“人都是自私的,所以需要政府来管理,但政府也是由人组成的,所以需要内部和外部的监督,如果人人都是天使,那就不需要管理了”。
可见,美国人对“相互制衡”的理解,是相当的透彻。
既然美国州长的独立性这么大,那他为什么不敢直接当总统呢?
第一,州长是本州选民选出来的,他要为本州的人民服务,他要是天天不务正业,老想着当美国总统,那本州的议会分分钟就让他下课了。
从根上讲,美国的“州”和“美国”是两码事,就好比东周时期的郑国和周天子,郑庄公再牛,他也不敢想当周天子。
第二,“选举”在美国是深入人心的,无论是镇长,市长,州长,总统都是选举出来,美国人一天不选举,就浑身难受,不选举,怎么能体现“主权在民”?美国人对“自由”和“民主”那是狂热的追求,被压迫怕了嘛,你说你来当总统,你来了压迫我们怎么办?
你得让我们自己挑,哪怕挑到“川普”,我们含泪也得让他干满 4 年。所以,在美国没有人敢自封总统,都得过了选举这一关。
第三,美国总统的位置,也没有那么大吸引力,外人看来很风光,在美国人眼里看来,就是他们选出来的服务员,物业经理,不满意可以再换掉,州长其实和总统是一个性质的,只不过管辖的范围小一点,该有的体验都体验到了。
第四,州长在美国的地位并不高,他甚至不如本州的两名参议员地位高。因为州长只为本州人民服务,不参与美国联邦政府的任何事务,但是,参议员却是美国参议院的组成人员,整个美国只有 100 人,从某种意义上讲,是这 100 名参议员,在决定着美国的命运。
网上经常会有人问一个问题:“美国既然是联邦制,各过各的,为什么还能成为超级大国,而不是一盘散沙”。
其实有三点原因:
第一,美国是踩在巨人的肩膀上发展起来的,美国在成立之前,就已经承接了英国工业革命的成果,起点高,没有什么历史包袱,轻装上阵。
第二,美国有一套严密的制度,是这套制度,在推动着美国前进,无论谁来当总统,只要他不打破这个制度,按部就班,就不会出现大的错误。
第三,经过两次世界大战后,美国已经成了一个“金字招牌”,各州需要这个金字招牌,跟着美国联邦政府,各州有肉吃,共同的利益决定了,他们要围绕在这个大旗之下,在一口锅里吃饭。
美国也有几个州跳得比较欢,比如加州,德州,这都是嚷嚷着要独立的州,不过也就是嚷嚷一下罢了,比郑庄公射王肩的力度要小的多了。
还是那句话,各州都要在美国这口大锅里混饭吃,一旦有人吃肥了,吃壮了,在美国大锅里吃不住肉了,那这口锅,就没有存在的价值了。
50 个诸侯国,保不齐就会出来一个郑庄公,射王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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