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问题为什么很多企业裁员宁愿走到仲裁甚至「危机公关」这一步,也不愿意在员工离职期进行 N+1 的赔偿?一共有 4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牡丹花玲珑】的最佳回答:
这其实是企业和员工所处位置不同,大家彼此考虑问题出发点不一致造成的,对于企业来讲一般涉及到赔偿的员工,基本上公司都会抱有烫手山芋赶紧处理的想法,越是小公司越是如此,老板恨不得员工早上来不要二话赶紧走人,而之所以企业宁愿走到仲裁甚至是所谓的「危机公关」这一步,那是这是一个彼此试探双方底线的过程,实际上就跟过去谈判互相试探底牌是一个性质,由于个体力量的局限,面对企业庞然大物多数都会败下来,除此之外,站在公司角度分析一下还有什么原因:
第一、企业和员工时间成本承受能力不同
对于一般员工来讲,遇到公司裁员是突发事件,也就意味着固定收入的断绝,如果碰到无良企业不按照劳动法给与补偿金,绝大多数人最优先考虑的都是生计问题,毕竟每月房租、社保公积金、贷款都是固定支出;而且不同地方仲裁流程时间长短还不太一样,这不是作不作为的问题,而是能不能忙得过来的问题,企业和员工只能按照流程等着,可是企业可以该干嘛就干嘛!但是员工心里揣着这个事情,很难静下心来时不时担心什么时候去法院之类的;长此以往员工就会受不了,而且对于企业老板来讲,反正他们用不着出面,都是交给公司律师或者人力资源部处理,最终员工耗不起只好自认倒霉承受这一切。
第二、员工一旦离职,收集证据比较困难。
员工一旦离职走到仲裁这一步,涉及举证,虽然企业有负责配合举证的义务,但是是说起来容易操作起来困难,尤其是涉及企业在职员工配合问题,剩余在职员工还需要在这里打工养活自己,帮助离职员工无疑把自己置于尴尬境地,这是不现实的问题。毕竟都是打工没有很深的交集。加之在收集证据方面,企业远比员工单打独斗有优势。所以对于员工来说往往很不利!
第三、员工性格胆怯,怕麻烦
你身边一定有这样一些人都是嘴上功夫大于实际行动,平时挺能说一到见真章就什么也不会了,有的员工性格软弱,并且仲裁需要提交证据跑相关单位,自己非常怕麻烦也怕自己找新工作企业背调时候说自己坏话,最后就自我催眠不了了之!
第四、企业风险悖论
很多人认为企业尤其是面临着上市或者融资的企业最怕有仲裁这种事情,实际上很多时候这都是一种自我想象,很多企业还真不怕这个事情,因为本身很多时候说是看公司治理,但归根结底还是要看技术、商业模式或者发展前景之类的。这些都会被自动忽略掉。
最后想说的是,如果我们遇到这种情况时候首先保留好相关证据,其次你可以到社区街道申请对应的法律援助,总比自己一个人单打独斗强,另外就是当我么不确定很多事情时候不要贸然答应或者签署什么文件,让自己保有回转余地!
【2】、来自网友【职场聆音 01】的最佳回答:
我做了十几年的 HR,处理过大大小小的裁员,深知公司的裁员心理和员工的心理。站在公司的角度,很多老板确实这么想的,公司不需要的员工离职,我为什么要付钱,并且把不支付、少支付补偿金做为对 HR 能力的考核。站在员工的角度,很多人面对公司裁员,都会选择“退一步海阔天空”,能拿多少拿多少。我们分析一下里面的原因。
单位赌定懂法的员工少,愿意维权的更少
员工在劳动关系中,本来就处于相对弱势的位置,即使熟悉点劳动法,心理还是不知道真正的怎么应用,怎么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在人力的圈里,曾经有过统计,100 个被裁员工,能到劳动仲裁申请维权的也就几个人。
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像网易暴力裁员事件中“你的游戏我的心”一样,能够写出一篇百万加的爆文;像神州优车的小哥哥机智的录视频,把“工位宣读裁员”事件放在网络上,利用舆论的影响力迫使公司按照劳动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仲裁周期长,抓住员工怕麻烦的心理
公司愿意走劳动仲裁,一般抱着死磕的心理。仲裁结果出来,公司选择到法院上诉,法院一审结果出来之后,继续到中级法院上诉。来来回回的出庭,调解、裁决下来,最快也要一年多的时间。
员工离职之后,肯定要找新的工作赖以为生,这里面的仲裁、法院,都要提供证据,出庭,折腾很多次,新单位上班的同时,还要惦记着劳动纠纷,还要隐瞒着不让新单位知道。从时间上、心理上都耗费不起。
单位深知劳动法,违法成本低
公司里面有专业的法务人员,专业的人力资源人员,他们心里都特别明白,如果员工不依不饶的要求公司支付 N+1 补偿金,就随他们折腾去。
因为劳动仲裁裁决结果、法院的判决结果也就是 N+1,单位并不会因此多支付,或者不罚款。对于员工来说,他们需要请假提供证据,需要请假出庭,对于公司来说,就是个正常的工作而已,不怕折腾。
假设经济补偿金为 50000 元,现在支付出去,和一年多之后支付出去,意义是不一样的,钱在公司账面上能带来更多的经济价值。
有的 HR 会直接把这些流程、以及拿到最终结果需要的时间告诉员工,以此为条件,让员工主动接受公司支付的低于国家标准的经济补偿金。
结语:员工懂法少,愿意维权的更少;仲裁法院周期长,员工等不及;单位深知劳动法,违法成本低,这就是公司宁愿员工去仲裁、上法院的原因。而正是这些原因,很多单位都把辞退员工的法定经济补偿金压低再压低,如果大家都有很深的维权意识,宁可等到法院终审判决,讨要法律赋予的权利,将能督促公司守法。
请关注@职场聆音,资深 HR,有劳动关系、职场人际方面的问题,可以留言。
【3】、来自网友【玉帝哥说职场】的最佳回答:
企业裁员宁愿仲裁也不愿赔款,主要有以下三个原因:
仲裁周期长,员工承受不了。
法律讲究的是公平和证据。劳资双方都需要提供证据,包括工资条,考勤证明等,而这些员工往往处于弱势地位。
即便走向打官司阶段,假如一审员工胜了,企业不服,还可以上诉,开会折腾没有个一年半年的结束不了。
对于企业来说,有资金甚至专人处理,而员工要工作,拖不起,所以往往息事宁人,能赔一点就得了!
不想让裁员赔偿成为一种风气
尽管法律有规定 N+1,可假如一个员工走了随便说两句企业就赔偿,那么现有的员工看在眼里也会效仿,对于企业来讲,成本更大,因此,企业宁愿打官司,哪怕砸钱,也要杀这种“不正之风”,以维护企业更大的利益。
法盲侥幸心理
这点在几十人的小公司比较常见,老板往往对法律的权威性理解不够,管理以哥们义气为主,不懂得法律,一旦发生劳资纠纷,往往随她去或者依靠拳头等解决,对于这方面需要法律的普及和宣贯,才能让这部分群里理解遵守。
【小结】仲裁周期长,赔偿影响大以及部分企业的法盲,投机心理让许多企业裁员不愿意 N+1 赔偿。要解决这点迫切需要加强普法,优化仲裁流程,相信不远的将来,这种现象会越来越少。
【4】、来自网友【文博凯犀】的最佳回答:
企业裁员和企业辞退员工有本质区别。
企业裁员是伴随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企业转制、企业兼并等情况而发生的批量裁员。
这种情况,企业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过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企业裁员方案,进行合规裁员,依法对被裁减员工进行经济补偿。
企业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是经常性发生的个性案例。
企业辞退员工,在国企、规模外企,都会依据劳动合同法给与经济补偿。
在部分私企非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案例,确实有一些企业,不按《劳动合同法》、《劳动法》给与经济补偿,非得逼迫员工走向劳动仲裁。
这部分私有企业,非法辞退员工,拖欠工资、不给经济补偿。宁可走向劳动仲裁。
这些私企,在员工考勤时,是采用电子打卡机,每天早晚打卡。打卡机由专人负责,每月考勤员导出打卡记录,都是用电脑储存打卡记录,其他员工无法得到打卡记录。
工资发放也是通过银行将每月工资打入员工银行卡里,不是以公司名义或者公司法人名义给员工打工资。
发放工资没有工资条。没有签收记录。
这两点就给要求劳动仲裁的员工造成向劳动仲裁提供必备仲裁原始材料的麻烦。
另一个是,工作年限比较短,补偿金一万元以下。
劳动仲裁是 2 个月(另一种说法是 45 天)。
一审普通程序 6 个月,简易程序 3 个月。劳动争议案件适用简易程序。
二审 3 个月。
企业正是抓住这些对于被辞退员工的不利因素即:
1、取得证据难;
2、耗时长;
3、款额小的劳动官司,一般律师不愿意接案。
所以,部分企业非法辞退员工,这是利用了上述 3 点,宁可走被劳动仲裁或者经官司,也不给经济补偿。
况且,每个被辞退者还要找新工作或者已经有新工作。时间上也耗不起。
部分人官司打赢了,也消耗了很多时间。
部分人由于不能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供有效证据材料,最后,也是不了了之。
这种事件的发生,大部分以庭下和解而告终。双方各让一步。企业给一定经济补偿,而不是全额。
这些是很多企业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而不给经济补偿,逼劳动者走劳动仲裁或者司法程序的主要原因。
以上就是关于问题【为什么很多企业裁员宁愿走到仲裁甚至「危机公关」这一步,也不愿意在员工离职期进行 N+1 的赔偿?】的全部回答,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内容收集于网络仅供参考,如要实行请慎重,任何后果与本站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