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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企业与员工不续签,是否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十万个为什么 空空 2024-11-21 17:26:15 23次浏览

关于问题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企业与员工不续签,是否应支付经济补偿金?一共有 5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老钟聊管理】的最佳回答:

合同到期后,公司选择不续签劳动合同,应该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来自网友【帮兄聊社保】的最佳回答:

员工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如何赔付员工经济补偿金?这个是否要赔付关键还是在于员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而终止劳动合同是不会给予经济补偿金的。

但是劳动合同法的宗旨是保护劳动者,也是劳动合同法立法的本意。如果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精神,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劳动合同时,还要参考经济补偿条款的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如果劳动者愿意续签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不愿意续签的,应当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而用人单位愿意续签,而劳动者不愿意续签的,劳动者就只能乖乖的打包走人,千万不要不知趣地的去找用人单位的麻烦。但在实际操作中,如果用人单位觉得你是个人才,一般都会想法设法挽留,不但要续签,有的可能还要加薪升职。

如果用人单位不喜欢你,对你的评价并不是那么好,希望你早日走路,那么有可能要提高续签劳动合同的条件或是门槛。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就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款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经济赔偿。当然如果按照第四十六条第五款的规定,因为用人单位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是需要给予经济补偿的,但是在具体操作中,用人单位为了避免支付补偿金,会千方百计找出各种理由迫使你就范,让你自己放弃补偿金,这就需要劳动者在维权时,收集好相关的资料,特别是续签的劳动合同的样本等,并和第一次签订的劳动合同进行认真对照,找出用人单位的法律错误,这个维权才有可能胜诉。

如果属于用人单位不愿意续签或用人单位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签的,经济补偿金标准都是在用人单位工作一个年,发给一个月的标准工资,标准工资为本人离职前 12 个月的平均工资。对于这个工资标准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扯皮的一个关键点,有的单位只同意按照当地公布的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计算,有的是对于离职前 12 个月平均工资,对应该列入本人工资标准的没有计算进去或者少计算,所以 12 个月平均工资的计算也是争议中一个敏感点。至于经济补偿的月数,这个一般都是比较明确的,比如你在用人单位工作了 3 年就是 3 个月,工作了 5 年就是 5 个月,其中半年以上,不满一年的,要按照一年计算,不满半年的,按照半年计算。一般原则没有问题,主要就是细节问题如果不注意,就有可能要吃亏。

总之,员工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如果属于劳动者不愿意续签,用人单位是不用支付任何补偿的,只有个人打背包走路,该办理交接的办理交接,该开离职证明的去开离职证明,如果属于单位不愿意续签,或是你本人愿意续签而单位提高了续签的条件,导致你无法续签的情形,用人单位就应当按照在公司工作一年给予一个月标准工资的经济补偿。

【3】、来自网友【R 云开日出 7777】的最佳回答:

企业要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员工在企业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依此类推,工作五年补偿五个的工资。

【4】、来自网友【气壮山河】的最佳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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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支付经济补偿。

这个是既有政策法规明确的。并非是某企业或个人说说而已。早在 80 年代计划经济时期的文件,对当时的合同工就有这样的执行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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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

,如果是因员工有违法犯罪行为、包括贪污、侵占、挪用公款、腐化行为,或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决定,凡给予行政开除工职、或被除名处分者,并报经上级主管局批准和备案的,或被依法判刑的,是不给予经济补偿金的。

????

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

,按照合同当事者本人月工资标准(或企业平均标准工资)执行。亦可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兑现(执行)。

✍①、

凡工作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

②、

其工作不足一年,且满半年的按一年计算(支付)。

✍③、

工作不足半年的,则按半年计算(支付)。

④、

补偿金有封顶规定,亦最高补偿月数,不得超过 12 个月。凡超过 12 个月以上的部分,不给予补偿金。

谢谢您的阅读。

【5】、来自网友【勇敢的青蛙妈妈】的最佳回答:

根据 2008 年劳动合同法第 46 条第五款规定,在 08 年 1 月 1 日后到期的固定期限合同,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所以,如果是企业提出不续签,是要给与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是劳动者自己提出不续签,单位不用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劳动者也不用给单位支付。

以上就是关于问题【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企业与员工不续签,是否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全部回答,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内容收集于网络仅供参考,如要实行请慎重,任何后果与本站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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