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问题我是原告,今天去法院立案,我先缴纳诉讼费,用我爸的银行卡交的,没备注姓名案号之类的,算是缴纳了吗?一共有 5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太谷姑娘】的最佳回答:
第一,算是缴费。但是你没有正规的票据。在法院为了方便老百姓,微信,支付宝,银行卡都可以缴费,在缴费之后,会有一个小票。这个可以证明你缴费了。
除了本人缴费外,其他人也可以代为缴费,用自己的钱可以缴费,也可以用父母配偶的银行卡缴费都可以。
第二,建议你带着小票或者你缴费的记录去法院诉讼服务大厅换成正规票据,票据上有案由,金额,案号。
第三,妥善保管票据,案件了结完了以后,判决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或者你们的案件调解以后,诉讼费减半收取,你办理退费手续的时候需要用。
【2】、来自网友【上海付律师】的最佳回答:
法院诉讼费缴纳是不区分也不看具体缴费人的,仅查看是否到账。如果已经按照法院提供缴费单据、缴费二维码以及缴费通知书缴纳后,诉讼费就预缴成功。法院的缴费单据、二维码对应的案件是唯一的,缴费后,法院是可以查得到的。
除非,法院的缴费凭证上直接提供的是法院为收款人的银行账号以及开户行,此种情况下转账支付时应当备注案号、涉案当事人等信息,以便于法院快速确认具体哪个案件的诉讼费以及缴纳人是谁。
目前法院审核比较严的是诉讼退费,诉讼退费一般是指退诉讼费给案件的当事人,如果不是裁判文书中载明人的银行账户,则法院可能无法退费或不能顺利退费。
【3】、来自网友【非著名律师强哥】的最佳回答:
预计是缴纳了。
【4】、来自网友【法随天下】的最佳回答:
问题不大,可以事后与法院联系,出示交费依据,由法院协调补录资料并出具正式诉讼费票据即可。
【5】、来自网友【瑾言说法】的最佳回答:
法院交诉讼费一般不需要备注,只要缴纳了就行
以上就是关于问题【我是原告,今天去法院立案,我先缴纳诉讼费,用我爸的银行卡交的,没备注姓名案号之类的,算是缴纳了吗?】的全部回答,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内容收集于网络仅供参考,如要实行请慎重,任何后果与本站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