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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本执行是什么?再次执行有期限吗?

十万个为什么 空空 2024-12-20 13:51:13 31次浏览

关于问题终本执行是什么?再次执行有期限吗?一共有 5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城中村的三哥】的最佳回答:

终本执行是指经法院执行部门核查被执行人名下两次以上确无可供执行财产的,或申请执行人不能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情况下,法院终止本次执行程序的简称。

启动再次执行程序并没有固定期限,只要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可以向法院执行部门启动执行程序。

【2】、来自网友【淮北日月升】的最佳回答:

所谓终本,就是终结本次执行的意思。

现在的执行制度要求半年内执结,并且从上到下都有各种指标要求,因此很多执行局在执行案子的时候,“终本”就成了完成业绩的法宝。终本的案子,计入执结的案子,因此好多案子(70%以上)没有执结,但是法院对外公布的执结率非常高(几乎 100%)。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16 条的 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

a 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书面同意人民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b 因被执行人无财产而中止执行满两年,经查证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c 申请执行人明确表示提供不出被执行人的财产或财产线索,

并在人民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之后,对人民法院认定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书面表示认可的

;d 被执行人的财产无法拍卖变卖,或者动产经两次拍卖、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经三次拍卖仍然流拍,申请执行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经人民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被执行人确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e 经人民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虽有财产但不宜强制执行,当事人达成分期履行和解协议,且未履行完毕的;f 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属于特困群体,执行法院已经给予其适当救助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组成合议庭,就案件是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进行合议。

最后回答题主的问题:

1、终本以后,如果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有执行能力,可以随时申请恢复执行,

不受时间、期限、次数的限制。

2、原来判决书确定的权益依然有效。

3、如果有证据证明,执行局的终本操作不符合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上级法院反映,或者通过法院官网的法官违法办案投诉系统投诉。

4、终本期间,申请执行人有权要求维持对被执行人的失信黑名单和限制高消费措施。

【3】、来自网友【执行法律人张生】的最佳回答:

什么叫终本,终本意味着什么?

终本应当是,法院采取了各种执行措施,穷尽手段最后还是无法排查到被执行财产,故无财产可供执行,最后赋予终本,待原告发现被执行财产可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但是何为穷尽手段!什么是穷尽手段!

我们不是要一张终本裁定,更不是要一个不清不楚!说个最简单的,很多当事人可能连,最基础的五查清单(房产,车产,银行,股票、基金,债券)都没有看到过!这叫什么回事?这叫穷尽手段?

我们理解执行局的难处,人手不够所以下达终本裁定,最可恨的就是有部分的律师,当事人不问,自身也不会去说,少一事不如多事的心态,怎么去解决执行,执行局人手不足,律师无作为,当事人没有办法,那这终本的案件究竟该如何解决?

难道就真的让当事人化身为“福尔摩斯”去进行财产排查吗?

其实当事人能够从一开始就避免这种问题的出现。

执行永远不可能是一个人两个人能够解决的事情,它需要一个强大的团队,稳步向前,步步逼近,法院人手不足,我们写申请给予我们权利,我们自己去查就好!总比死的不清不白的要好!

让案件走完,该查的地方一个不漏的查,该做的拘留一个不差的拘留,让能够回款的案件一个不少的执行回款,让得不到回款的案件有个心安理得的说法。

我是执行法律人张生,让我们大家一起执行到底,让原告释怀!

【4】、来自网友【强制执行悬赏网】的最佳回答:

所谓终本执行,就是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是人民法院执行程序中的常见执行程序。

终本之所以是绝大多数案件都有的程序,主要原因是终本案件是会被纳入人民法院结案率的。

终本时,人民法院应当告知申请人,执行情况和应当采取的措施,比如限高、拉黑等。同时应当告知如何恢复执行。

另外,如果终本程序违法法律规定,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异议。

终本后,恢复执行是没有期限限制的。

但是,法院会要求申请执行人提供财产线索,如果没有财产线索则一般情况下是不会恢复的。

法律规定,终本必须要满足穷尽一切手段,并且被执行人无可能执行财产或有财产但不能处置的情况。

如果法院单纯的为了结案率而裁定终本的,申请人一定要注意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执行难,需要举全社会之力共同破解,法院应当起到关键性作用。申请执行人也应当积极配合,执行中的律师权利也应当得到保障。

欢迎评论、留言、关注!

【5】、来自网友【叶律师】的最佳回答:

《民事诉讼法》第五百一十九条,

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强制执行中,法院会通过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名下是否具有存款,车辆,房产等财产,若经查询确认没有可供执行财产,法院会告知申请执行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同时告知申请执行人,若日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法院再次申请恢复执行。但是,这种情况下的财产线索或财产情况需要申请执行自行调查。

另外,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是执行常见的程序,因为司法执行中存在大量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客观上属于执行不能,再如何采取执行措施也无法保障债权执行到位,而法院基于工作需要以及结案等考虑,需要对相应的执行案件进行终结处理。

以上就是关于问题【终本执行是什么?再次执行有期限吗?】的全部回答,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内容收集于网络仅供参考,如要实行请慎重,任何后果与本站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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