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问题儿子去世,儿媳妇和孙子有义务赡养老人吗?一共有 5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Blue 蔷薇】的最佳回答:
儿子去世,儿媳妇没有赡养公公婆婆的义务,但是成年的、有经济能力的孙子有赡养爷爷奶奶的义务。如果孙子未成年,或者经济能力不足,在有其他法定赡养人的情况下,所以可以不用赡养爷爷奶奶。
现在老人有五个在世的儿女,这五个子女有义务赡养父母。至于如何赡养,五个儿女协商解决。
【2】、来自网友【鎏蘋】的最佳回答:
我不太懂法律,但我懂点情理。我也是一个失去孩子爸爸的女人,同样,我家里还有两个小叔子。
孩子爸爸年仅四十就与我们永别了。当时孩子大的十四,小的仅四岁。家里每个月还还着三千房贷。公公婆婆当时才六十岁左右,但身体都不好,婆婆糖尿病,公公气喘且一直身体虚弱。那时候我们已经付几年养老了,三兄弟平摊。
老公走了,公公当时就宣布,我们的这份养老免了,让两兄弟平摊。但房子,田地依旧做三份分给我们。大家都接受,没有异议。前几年,因为我工作还顺利,钱也不太紧张,我所在城市有一种药对糖尿病较好,多数时候我还是给婆婆买了药也很少收钱,每次也就几百块。逢年都回老家陪他们过年。我觉得老公虽然不在了,但公婆是老公的父母,如果有能力,一定要替他尽孝!这是对爱我的老公的回报,也是做人的良心。
但后几年,我因为失业,带孩子,还房贷一系列的问题,导致生活压力越来越大,就很少能顾及他们了。六年后,公婆相继离世,我也拿不出钱来办他们的后事,全是两小叔子负担,他们兄弟俩都有病,孩子全在上学,又刚修了房,可以说都不容易。但他们俩也没有多埋怨。办了后事后,公婆还遗留了三万块存款,兄弟俩还给我分了六千,余下的还要砌坟台。
我知道我是没有任何权利去要求公婆的遗产的,因为后几年我没有尽赡养义务,我也知道两个小叔子在农村不容易。但是他们做得太有情义。在一个家庭,如果一切以权利、义务、法律来维持,那后果纵然明晰,但也没有了温度。
当然,做为公婆,如果媳妇孙子的条件太差,能力所及,一定要多体谅,帮助,媳妇带的不是别人,是你们血脉的继承。
所以,儿媳妇和孙子可以没有赡养义务,但是有伦理及道德还有良心需要延续。如果有能力,请把孝心接力!
【3】、来自网友【未雨绸缪 180973058】的最佳回答:
法律上有过这样的论述,某某人(法律上沒有继承权的人)由于长期赡养老人,所以获得了老人遗产的继承权,这是符合情理的。现在问,儿子去世,儿媳妇和孙子有义务赡养老人吗?从法律角度讲,儿媳妇和孙子也是没有义务赡养老人的,但是,也要看爷爷是否对孙子进行了扶养,也要看是否对儿媳家庭进行了帮助,这也是情理范畴中的事。
就像我们这里的风俗习惯,老人往往以毕生精力,帮助儿子成家立业,然后又帮儿子带孙子,现在接送孩子上学已经成为老人的本职工作,所以对儿媳来讲,家里有位能干的公公就是一种依靠,无形之中,祖孙三代己经融合为一家人,甚至有的孙子对爷爷比对爸爸还亲。我们这里有过一个新闻报道:丈夫去世了,儿媳妇长期伺候卧病在床的公公,为公公搓澡,倒尿。这虽然不是法律,但是这是一种亲情。所以我们这里不需问,儿子去世了,儿媳和孙子赡养爷爷是再正常不过了。
也许有些地方就不同了,毕竟爷爷还有 5 个女儿,从法律角度讲,5 个女儿有赡养老人的义务。不过假如老人沒有女儿,总不能将老人弃之不顾,作为孙子,替父赡养爷爷也是应该的。
【4】、来自网友【四川良民】的最佳回答:
豁达开朗的人无论何时何地人缘都特别好。心胸狭隘的人无论任何事一辈子都难超越别人。
我离婚不久,朋友就给我介绍了一个女朋友,是乡政府的办事员,人材和能力比我前妻强好几倍。我俩一见钟情,很快就把关系确定了下来。我暗自庆幸这是老天爷的眷顾,给我留着一个这么漂亮的女人,真是三生有幸。
我第一次经她安排陪她回家。刚上她家门不久,有两个老人跟着进了屋,据女朋友介绍是她的公公和婆婆,住在乡下。她老公是老大,去年因肝癌病故。我明白两个老人是来审核我的。她们先问了我的工作情况和家庭情况,最后又提到他们是如何送两个儿子上学念书,大儿子买房他们又出了十万元首付。再最后就谈到了养老问题,老人说:
“大儿子在时,两弟兄每人每月给他们 500 的生活费,他们两老去逝时,两弟兄各负责安埋一个。至从大儿子去逝后,他们没问过大儿媳要生活费,大儿媳也没主动给过一分”。
女朋友听后,马上就反驳到:“你儿子都死了,按法律规定儿媳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我又不姓张,按理我的儿子你们的孙子,也应该由你们来负担”。顿时两老哑口无言。
我听了女朋友作为一个政府工作人员,竟然说出这样的话,让我感到很吃惊,又不敢当场批评她,只好对两老人说:”老人家,我知道农村的传统习俗,只要享受了家产,就有义务赡养老人。享受的越多,承担的义务就越重。儿子买房是你们付的首付,虽然儿子不在了,但这房子儿媳、孙子他们在享用,就有义务赡养老人”。
我和女朋友交往一个月,感觉她心胸太狭窄,于是主动与她分了手。
【5】、来自网友【萍风竹雨 123】的最佳回答:
按法律说,儿媳妇和孙子是没有义务赡养老人的。但是按情理,儿媳妇和孙子也应担负赡养的责任。毕竟情感割不断,血缘割不断。
我朋友兄妹六人,大哥因病去世,朋友的爹娘就吩咐其他兄妹五人,有事不要攀比他们大嫂,不但不要他们大嫂的交养老钱,还让其他兄妹多照顾大嫂一些,说是老大没有了,看兄妹情谊,也应该多帮着大嫂一家。大嫂也很通情达理,老人不要孝敬钱,她便为老人买衣服,还经常到老人家里陪伴老人,因为朋友家团结和谐美满,还被村里评为五好家庭。
题主描述老人还有五个子女在世,这其实意味着赡养老人的义务并不太多,这种情况下,丧偶的儿媳可根据自己的情况尽赡养的义务,而其他子女也没有必要攀比这个儿媳妇。万事以和为贵,没有必要事事斤斤计较。
在我们国家不仅仅讲法律,还要讲人情。公婆要体谅儿媳的难处,儿媳也要替去世的丈夫尽孝,两好搹一好,才能你好我好大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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