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界线十律

史坦感觉到很困惑。不管他从《圣经》读到的或是自教会学来的,都说施比受有福;他发现,事实却往往不是如此。他常常觉得别人对他的所作所为都不感激、不在意。他也希望别人能够更体谅他的时间与精力,可是,每次人家一对他有所要求,他无法拒绝别人。他以为这样很有爱心,而自己也想要当个有爱心的人。

最后,他的疲倦并变成沮丧后,他来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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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问他怎么了?史坦回答:“我爱得太多了”

“你怎么可能‘爱得太多了’呢?”我问:“我从来没听说过这种事。”

“哦!很简单,”他回答说:“我对别人做得太多了,超过我所应该的,这让我很沮丧。”

“我不知道你到底做了些什么,”我说:“不过,我可以确定那绝对不是爱。《圣经》说真爱使人觉得尝到了神的恩典,让人感到喜乐。真爱应该只会带给人幸福,不可能使人沮丧的。所以如果你的爱使你沮丧,那应该不是真爱。”

“你怎么可以这样说呢?我这样为人做牛做马,我给,我一直给,拼命地给,你怎么可以说我没有爱呢?”

“我是依照你的行为所结出来的果实下结论的。如果那真是爱,你应该感到喜乐,不是沮丧。你到底为别人做了些什么事情?”

当我们花些时间深谈后,史坦发觉原来他的许多“作为”与牺牲并不是出自爱心,而是出于恐惧。史坦发现小的时候,如果他不遵照母亲所吩咐的去做,母亲就会把感情退缩。于是,史坦学到的是:勉强地给,给得心不甘情不愿。他给予的动机不是出自爱,而是害怕失去爱。

史坦也害怕别人的怒气。当他还是个小男孩时,他的父亲常常对他大吼大叫,他变得对那些会导致愤怒的敌对状况感到畏惧。那种恐惧感使他无法向人家说不。一些自我中心很强的人常常在别人向他说不时,特别容易动怒。

史坦怕失去爱与怕别人对他生气,所以老是向人家说好。

这些错误的动机与一些其他的原因使我们无法好好的设立界线:

1. 害怕失去爱或害怕遭受遗弃。那些向人家说好而事后又很不甘心的人,是害怕失去别人的爱,这是他们牺牲受苦的主要动机。他们的给予是为了想得到别人的爱,因此,如果他们得不到爱,就觉得自己是被对方遗弃了。

2. 害怕别人的愤怒。有些人因为旧的创伤与不良的界线,无法忍受别人对他们生气。

3. 害怕寂寞。有些人降服于别人是为了“赢得”对方的爱,可以使他们免于孤独。

4. 害怕失去内心那“好的一面”。我们天生就是要爱人的,因此,不去爱的话,我们就会深感痛苦。许多人都不能向别人说:“我爱你,可是,我无法替你做那个。”这种话对他们根本没有意义,他们以为爱就是要永远对人家说好。

5. 愧疚感。很多人的给予,都出于愧疚的心理。他们以为多做好事就可以减除内心的愧疚感,也可以自豪。当他们对人家说不,心中就很难受,于是,不断地想要行好,好让自己安心。

6. 回馈。许多人得到东西都还附加会让他们愧疚的信息。比如他们的父母说:“我从来没有像你这么富裕过。”“你实在应该为你现在所能拥有的东西感觉到惭愧。”这些人常有一种负担——必须为自己所得到的一切—一回报。

7. 寻求赞许。许多人觉得自己还是个喜欢被父母赞许的小孩子。因此,一有人向他们要些东西,他们就一定要给,以为这位象征性的父母就会很高兴。

8. 过于认同别人的损伤。很多时候,人们因为还未处理自己所遭遇的一切失望与损伤,于是,当他们必须对人家说不的时候,总是加倍的“感受”到对方的伤心。因为无法忍受自己会那样伤害别人,他们只好乖乖地顺从了。

我的意思是:我们都有选择的自由,这种自由会产生感恩,让爱充满内心并想要去爱别人。能慷慨地给予别人可得到很大的报偿。施绝对是比受更有福,可是,假如你的给予不能在内心结出喜乐的果实,你就必须重新检视这条动机律了。

动机律说的是:自由第一,服事第二。假如你的服事是想除去恐惧,那么你注定要失败。让神协助你拿掉内心的恐惧,帮助你设立对你身心有益的界线,保护你本应拥有的自由。

律法6:评估律

“可是,如果我跟他说我想那样做,他不会受伤吗?”杰生问。

当杰生告诉我:他想把他生意伙伴表现不好的工作接手过来,我鼓励他找对方坦诚地谈一谈。

“他的自尊确实可能受伤”我回答他:“到底你的问题是什么呢?”

“我不想伤到他啊!”杰生说,一副我早该知道的表情。

“我当然知道你不想要伤到他,”我说:“但这和你必须下的决定又有什么关连呢?”

“不想没有顾虑到他的感情就做决定,那太残酷了。”

“我同意那是残酷了些,可是,你到底要等到什么时候才对他说清楚呢?”

“你刚刚不是说,我告诉他会伤到他的心,那是很残酷的,不是吗?”杰生一脸困惑不解。

“不,我可没有这么说哦!”我回答:“我说的是:如果你没顾虑到他的感觉就告诉他,是残酷的,这和你不去做你本该做的事,根本是两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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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不出其中到底有何不同,我还不是一样会伤害到他。”

“可是,你不会害他,这就是最大的不同。事实上,那种伤痛反而会帮助他。”

“我真被你搞糊涂了,伤他又怎么可能帮他呢?”

“你看过牙医生吧!”我问。

“当然!”

“牙医师在你牙齿上钻洞补蛀牙,他伤到你了吗?你会痛吗?”

“会啊!”

“可是,他害了你吗?”

“没有啊!他让我觉得好多了!”

“所以,伤与害是不一样的。”我点明,“当你吃那些会让你蛀牙的糖,糖伤了你,让你觉得疼痛吗?”

“不会啊!糖,好吃得很呢。”他脸上露出笑容,他这个表情告诉我,他已经慢慢懂得我的意思了。

“但,糖害你了吗?”

“是的”

“重点就在这里。有些事情会伤到我们,却不会害我们;事实上,反而可能对我们有好处。有些事让我们觉得好得很,却可能害我们极深。”

你必须评估你设立界线所产生的影响,并且对别人负责。可是,这不代表因为别人会受伤或生气,你就要避免设立界线。杰生这个例子,设立界线——对他生意的伙伴说不——是要让他生活得到目标、有意义。

耶稣说这是一个“窄门”。经由“宽广毁灭这门”——在必须设立界线时持续不设——往往比较容易,可是,结果总是相同:毁灭。只有诚实在目标的生命才可能结出好的果子。决定设立界线是很艰难的,因为需要下定决心,以及正视问题的核心,在这种情形下,很可能使你所爱的人痛苦。

我们当然需要评估我们的选择所引发的痛苦,并存有同理怜悯心。例如,辛蒂决定今年的圣诞节与朋友去滑雪,不回家度假。她的母亲知道后很难过,也很失望。只是,辛蒂这样做,并没有害到母亲。辛蒂的决定让母亲感到难过了,但她不应该因此而改变决定。她可以很有爱心地说:“哦,妈,我们不能一起过圣诞节,我也很遗憾,但明年夏天我们仍然有机会相聚的,我期待那时再相见。”

假如辛蒂的母亲能够尊重辛蒂有自己的选择的自由,母亲就会回答类似下面的话:“虽然这一次你不能来过圣诞,我有点失望,可是,我仍真心希望你们有平安、快乐的假期。”她的母亲会坦承自己的失望,却也能够尊重辛蒂的选择——与朋友一起欢度假期。

我们所做的决定,如果别人不喜欢,当然会引起他(她)的痛苦。另外,如果别人犯错,我们要求他(她)去正视问题,也可能会引起他(她)的痛楚。只是,假如我们不能向别人坦承我们内心的怒气,我们将在心中积囤怨毒与愤恨。所以,我们应该彼此诚实无欺,告诉对方我们如何受伤了。“个人与邻舍说实话,因为我们是互相为肢体。”(《以弗所 书》四章25节)

就像铁可以磨铁一般,借着正视问题与发觉真理,我们才能够成长。没有人会喜欢听到有关自己的负责评语,然而如果看远一点,这对我们都会有助益的。《圣经》说如果我们是聪明人,我们将可以从中学习。来自朋友的劝诫或许会伤痛,却也能帮助。

我们需要评估:与别人面对问题彼此质问时,到底会引发对方多少的痛苦。我们需要了解这痛苦如何对别人有所助益,而且了解有时这是为他们或为我们彼此的关系做出的最好的决定。我们需要以正面积极的观点来评估这些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