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大志心里疑惑,到底还是叫人去办了。

拿到笔和纸,李晓玲没有废话,当即就起身,在公社的办公桌上,刷刷地写下了一行字。

“我是被冤枉的。陈耀宗、李晓娟被我撞破了奸情和偷盗的事情,他们为了灭口,就丧心病狂地将我推进了河里。”

1978年的农村,还有不少文盲,但还是有识字的人。

识字的人,把李晓玲写在纸上的字读了出来,

这刚读完,就再次引来围观村民的热议。

李晓玲没有给这些村民发挥的时间,又让大队长把在河边捡到的,所谓她写的“自首信”拿出来对比。

她用手指着上面的字体,看向围观的众人,一字一顿,“河边上捡到的纸条,不是我写的。”

转过头,又看向张大志,“大队长,我现在要求陈耀宗、李晓娟来和我对峙。我要他们,向我赔礼道歉,并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李晓玲的话音一落,有人发出了冷笑。

“傻妞,你以为,我们都和你一样是傻子?我看你是记恨陈耀宗没答应和你在一起,而诬陷他了吧。毕竟,村子里的人,谁不知道,你是陈耀宗的跟屁虫啊?哈哈!”

那人话刚说完,村民们哄堂大笑。

李晓玲微微眯起眼睛,脑海里有了模糊的记忆。

好吧,原主的确是陈耀宗的舔狗。

陈耀宗是下乡的知青,兼高干子弟。

这人嘛,长得浓眉大眼,高大英俊,非常符合这个年代的审美。

村子里甭管是未婚、结婚了的女人,都十分中意陈耀宗。

原主虽然傻乎乎,但是却也到了情窦初开的年纪,一看到陈耀宗就面红耳赤。

甚至,隔三差五地往陈耀宗跟前凑。

不干农活的时候,那是陈耀宗去哪里,她就跟着去哪里。

时间一久,村子里的人都发现了这个秘密。

有一次,原主和陈耀宗,正好相遇在村子的路口,有村民就恶作剧,把原主推到了陈耀宗的怀中。

原主一看到陈耀宗,就红着脸表白。

“耀宗,我好中意你啊。”

看热闹不嫌事儿大的村民,立即起哄。

“耀宗,傻妞中意你,赶紧娶回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