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6章 权力重构

“首先,我们要在顶层上调整理念,从统治转化为治理。”

苏哲用手,点了一下在座的四位太子。

“从统治……到治理……”

不光是四位太子在品味这句话,包括长孙皇后她们也都在体悟。

顶层的基调,会直接影响下层的意志。

“接下来,是实际层面上的权力重构。”

等大家都品味一番后,苏哲继续就三个核心矛盾开始延伸。

首先就是第一条,无限皇权与有限治理能力之间的矛盾。

前面讲述县令要做什么,其实就是在告诉大家,基层的官员,分身乏术,权能太多。

一个人的精力和能力都是有限的。

面对无限大的皇权,基层的能力是显然不够的。

所以,权力重构就应运而生。

“将县令的行政、司法、监察、军事等各种权能,相对应的拆开。增加新的岗位来分摊管理难度。”

将权力分开,有利有弊。

坏处是,增加了统治成本。

但好处则是,增加了有效管理。

比如,让县丞实权化。

县令、县丞双头模式,相互制约。

县令管总,包括刑名、治安、教化这些大类。

而县丞,则专职户籍、财政和农耕。

大明开始建设的税务司,则将当地的税务方面取走。

如此一来,就形成了三方架构。

“在此基础上,增加独立的监察机构,无论是锦衣卫,亦或者增加主簿对接省级巡察御史,都可以考虑。”

“至于军事方面,则是需要完全剥离军、政一把抓,这些东西,都可以适时地调整。”

一般来说,越是靠后的封建王朝,军、政分离的越是彻底。

基本上,到了明清,县令已经完全失去了军事调度能力。

以上所说的基层权力重构,属于分权和增权。

分开原本的一把抓,增加监督职务。

“不错,这样的架构,虽然会增加官员数量,但是权力分散后,反而让权力集中到了朝廷手中。”